家人被逮捕后如何选择律师
2026/10/07
为被逮捕的人委托辩护人,有三种途径:私选辩护人、值班律师和国选辩护人。私选辩护人从被逮捕后即可委托,嫌疑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也可以独立于本人委托辩护人(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而起诉前的国选辩护人,要在羁押令签发之后才会指派(同法第37条之2第1款)。从被逮捕到羁押之间,只能依靠私选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所以尽早确定辩护人非常重要。
本文要点
- 私选辩护人不仅嫌疑人本人可以委托,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也可以独立委托(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
- 嫌疑人国选辩护人,在羁押令签发之后才会指派(同法第37条之2第1款)
- 因贫困等原因无法自行委托时,可请求指派国选辩护人(同款)
- 值班律师是律师会的制度,在被逮捕后的较早阶段派律师去会见
私选、国选、值班律师,有什么区别?
三种途径的区别如下。
| 种类 | 可委托的时间 | 由谁选择 | 特点 |
|---|---|---|---|
| 私选辩护人 | 被逮捕后即可(第203条第1款、第30条) | 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等(第30条第2款) | 可以自己选择律师,商量方针和做法 |
| 国选辩护人(嫌疑人) | 羁押令签发之后(第37条之2第1款) | 因贫困等原因无法委托的嫌疑人提出请求,由法官指派 | 不能选择律师,由被指派的律师办理 |
| 值班律师 | 被逮捕后的较早阶段(律师会的制度) | 由律师会派遣 | 以会见为目的的制度。要继续辩护,需要另行委托私选辩护人,或者利用国选辩护人 |
选择律师时,应以什么为标准?
建议确认下列四点。
- 有没有刑事案件的经验。应对讯问、对羁押提出不服申请、与被害人和解,起步一旦迟缓,就很难挽回。
- 能不能迅速去会见。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是为本人应对讯问确定方针的第一个机会。
- 如果是外国籍人员,能不能着眼于对在留资格的影响制定方针。请确认律师能否同时办理刑事处理和入管手续。
- 能不能用本人听得懂的语言沟通。如果是中文,请确认能否使用中文咨询。
辩护人在被逮捕后会做什么?
辩护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 在无人在场的情况下与本人会见(第39条第1款),就如何应对讯问提供建议
- 向法官主张没有羁押的必要
- 有被害人的案件,推进和解谈判
- 向检察官说明应当不起诉的情形
寻找可用中文咨询的律师,要注意什么?
弊所把外国籍人员的刑事案件与在留问题作为一个整体办理。弊所有中国律师(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者)在职,可使用中文咨询。
但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律师并不当然具备在日本法庭上担任辩护人的资格。日本刑事程序中的辩护人,由日本律师担任。
常见问题
Q. 值班律师什么时候来?
A. 各地律师会的运作方式不同。被逮捕的本人或家属向律师会提出请求后,律师会派律师前往会见。如果在逮捕到羁押之间就需要辩护人,也请考虑委托私选辩护人。
Q. 国选辩护人可以由家属选择吗?
A. 不能。嫌疑人国选辩护人由法官指派(刑事诉讼法第37条之2第1款)。想自己选择律师,请委托私选辩护人。
Q. 家属委托辩护人,应该怎么做?
A. 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保佐人、配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可以独立委托辩护人(第30条第2款)。流程是家属向律师提出委托,并提交辩护人选任届。
Q. 最晚什么时候委托辩护人?
A. 越早越好。嫌疑人“随时都可以委托辩护人”(第30条第1款),被逮捕后即可委托。因为是否羁押的判断和应对讯问,都在被逮捕后的较早阶段推进。
Q. 可以用中文咨询吗?
A. 弊所可使用中文咨询,并有中国律师(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者)在职。请通过微信(WeChat)ID matsumura1119 或电话 050-7587-4639 联系。
依据条文
- 日本刑事诉讼法 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7条之2第1款、第39条第1款、第203条第1款
需要咨询时
弊所有中国律师(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者)在职,可使用中文咨询。被逮捕、被羁押者本人及其家属,请通过微信(WeChat)ID matsumura1119 或电话 050-7587-4639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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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审核:松村大介 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 59077)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