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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实习生・特定技能中国人被抓以后在留资格会怎样|失踪・盗窃・换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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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实习生・特定技能中国人被抓以后在留资格会怎样|失踪・盗窃・换签证

技能实习生・特定技能中国人被抓以后在留资格会怎样|失踪・盗窃・换签证

2026/09/05

技能实习和特定技能当事人的案件,特点往往不在案件本身,而在案件前后生活的崩塌:受不了实习单位的环境而离开、同时失去住处和收入、经熟人介绍去做了不该做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在留资格会在刑事程序之外悄悄地丢掉。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统计,2025年(令和7年)在留资格取消共1,446件,其中技能实习为973件,占67.3%,接近三分之二。

核心要点

  • 一旦失踪,即使没有变成刑事案件,也可能因连续3个月以上不从事该资格对应的活动而被取消在留资格。
  • 技能实习与特定技能都属于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盗窃、诈骗、伤害等罪即使判缓刑,也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
  • 同样是“把单位的东西拿走”,认定为盗窃还是侵占,对在留资格的影响完全不同。
  • 被接收单位解雇,等于同时失去住处和担保人,这直接影响能否保释、能否留下。
  • 从技能实习转特定技能时会审查素行,刑事处分的内容将决定今后能否继续在日本工作。

从实习单位失踪之后会发生什么

首先,接收单位会提交失踪申报。其次,如果处于连续3个月以上不从事该在留资格对应活动的状态,就可能被取消在留资格(入管法第22条之4第1款第6号,有正当理由的除外)。被取消时,有可能获得不超过30天的出国准备期间,也可能不予指定而直接进入退去强制程序。一旦超过在留期限,就成为非法滞留。

更危险的是失踪之后的生活容易牵出新的案件。报道中已有多起案例:从实习单位失踪的人参与伪造、提供在留卡,通过微信接受指示、按日结算报酬。当有人一边介绍工作,一边表示可以帮忙准备在留卡或者银行账户时,那本身就是新刑事案件的入口。

在工作场所拿了东西,是盗窃还是侵占

基本区别是:拿走由他人管理的物品是盗窃;将自己因业务而保管的物品据为己有是业务侵占。单看刑罚似乎差别不大,但对在留资格的影响差别很大,因为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列举了盗窃所在的章,却没有列举侵占所在的章。

罪名是否在第24条第4号之2的列举中判缓刑时
盗窃(刑法第36章)列举之内持别表第一在留资格者构成退去强制事由
诈骗、恐吓(第37章)列举之内同上
赃物(第39章)列举之内同上
伤害(第27章)列举之内同上
侵占、业务侵占(第38章)不在列举之内不当然构成,但更新时素行审查不利
过失驾驶致死伤不在列举之内同上

这一差别取决于侦查阶段被整理成哪一个罪名。也就是说,在事实尚未定型之前如何陈述,会直接影响日后的在留资格。相关说明可参见中文页面

被公司解雇以后,住处和担保人怎么办

被逮捕后,接收单位几乎都会终止雇用并要求搬出宿舍。失去的不只是工作:申请保释需要有限制住所和担保人,而这两样会同时消失。监理团体或者登录支援机构如果不愿意出面担保,“在日本没有可以依靠的人”这一点就会直接左右保释的结果。

因此本所在接受委托后,首先着手寻找可以作为住所提出的地方和可能担任担保人的人,同时核对接收单位的说法是否与事实一致。另外,技能实习制度依2024年(令和6年)成立的法律将转为育成就劳制度,尚未施行。名称和监理框架即使改变,住所与担保人是关键这一点不会改变。

实习结束想转成特定技能,有案底还能换吗

制度上存在从技能实习转向特定技能的通道,但特定技能的在留资格要求申请人素行善良。有刑事案件时,处分的内容会在这里被审查。如果是不起诉,因为不存在有罪判决,可说明的余地较大;即使是罚金,视内容也有获准的情形。相反,如果已被判处拘禁刑,首先要确认的是是否已经构成退去强制事由。

顺序非常重要。很多人来咨询换签证时,刑事处分的内容早已确定,事后无法挽回。必须从刑事程序的入口阶段起,就着眼于将来的在留资格变更来争取处分内容。

在留资格被取消,是不是必须马上回国

要看取消的类型。被指定出国准备期间的,需要在期间内出境;未被指定的,则进入退去强制程序。即使进入退去强制程序,也未必会被收容。根据令和5年修改的入管法,设立了不经收容而推进程序的监理措施制度;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统计,从令和6年6月10日施行到当年年底,监理措施决定为1,123件,监理人九成以上为亲属或者熟人。

此外,即使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也仍有申请在留特别许可的途径。2025年(令和7年)获得在留特别许可的为1,030人。但是否许可取决于在留状况、家庭关系、素行等个别情况,无法保证结果。本所曾在被认定不法就劳助长罪的案件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但这并不意味着同样的结论可以被保证。详见退去强制与在留特别许可

与其失踪,不如先做这几件事

如果存在拖欠工资、暴力或者辱骂、让你做与合同不符的作业等情况,是有可能获准变更实习单位的。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设有母语咨询窗口,也可以向劳动基准监督署申告。一旦失踪,身份就会从“可以主张受害”的一方,瞬间变成“失去在留资格”的一方。不要把顺序弄反,这是最有效的防御。

已经失踪、已经成为刑事案件的人,也不算太晚。本所以起诉前争取不起诉为最优先目标,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由同一名律师一体承办,并主张退去强制事由的判断也应当考虑故意与过失。松村大介律师本人从第一次会见起全程亲自负责,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可以通过微信与中国的家属直接沟通。咨询请见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失踪期间打工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即使是超出资格的工作,已经实际提供的劳动,其对价原则上可以主张。但主张的过程会使打工的事实公开,因此要结合对在留手续的影响来决定推进方式。

拿到不起诉,还能回原来的单位继续实习吗

刑事程序结束了,但接收单位是否继续雇用是另一回事。雇用一旦终止,活动的基础就没有了,需要重新寻找接收单位,或者考虑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

我持特定技能,被判了罚金,还能更新吗

罚金不是拘禁刑,因此不当然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各项。但素行审查中会被考虑,能否说明案件内容、有无反复、赔偿情况如何,是关键所在。

监理团体不肯做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人不限于亲属或者监理团体,同一地区的熟人、支援团体的相关人员也可以。律师会连同生活状况一起制作陈述书提交法院。

回国以后还能再来日本工作吗

被强制遣返的,在一定期间内属于上陆拒否事由。期间长短以及此后能否再次入境,取决于遣返的理由和过往经过。建议在回国之前先确认还剩下哪些路。

本文为一般性说明,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结论会因罪名、在留资格、在留经历等而不同,具体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

本文更新于2026年9月

执笔: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3-4-10 布施大厦本馆3层)代表。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人刑事案件与在留资格(强制遣返・在留特别许可),办理过大量中文母语当事人的案件。事务所配备外国人案件专属中文翻译,从被捕后的第一次会见到在留手续,均由律师本人一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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