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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黑车 被抓怎么处罚:适用的是道路运送法,不是道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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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黑车 被抓怎么处罚:适用的是道路运送法,不是道交法

日本 黑车 被抓怎么处罚:适用的是道路运送法,不是道交法

2026/09/01

有人请你送去机场并给了钱、同乡群里互相转发接送单、通过社交软件接派单。日本对所谓黑车的查处一直在进行。中文的新闻与社交平台上,常把它说成违反道路交通法,这并不准确:真正适用的是道路运送法。本文面向中国籍当事人及其家属,说明这部法律禁止的是什么、只收油钱算不算有偿、以及一个更容易被忽略的问题,也就是对在留资格的影响。

搞错法律依据,就会搞错争点

道路交通法管的是怎么开、怎么停,也就是道路上的交通安全,闯红灯、超速、酒后驾驶属于这一部;而对以运送他人换取对价的营业行为本身作出规制的,是道路运送法:经营旅客汽车运送事业,需要取得国土交通大臣的许可,未取得许可而有偿运送旅客并作为事业进行的,即违反该法并受罚则处罚。依据搞错,争点也会跟着错。如果是道路交通法违反,问题在驾驶方式;而在道路运送法违反中,核心是有没有取得对价、是不是作为事业反复持续地在做。看到中文文章就放心,或者反过来过度恐慌,都不如先确认到底适用哪部法律。

只收了油钱算不算有偿

究竟属于分摊实际花费,还是运送的对价,实务上经常成为争点。判断材料包括:金额与实际的燃油费、高速费是否相称;金额是否按距离或者时间计算;事前有没有报价;是不是接受不特定的人的委托;有没有在社交软件或者论坛上招揽;是不是反复在做。只是把一位朋友送到机场、平摊高速费,通常难以被评价为事业;相反,出示价目、承接不特定对象,即使名义上叫谢礼,也会被认定为对价。使用叫车软件的场合,行程记录与入账明细本身就是证据。

更容易被忽略的资格外活动问题

黑车案件里最常被忽略的,是在留资格一侧的问题。持留学、家族滞在等在留资格从事有报酬的活动,需要资格外活动许可,即使取得许可,允许的时间也有上限;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的人,在本职之外靠接送获取收入,同样属于资格外活动。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入管法)第73条对从事资格外活动者设有处罚,专事该活动的则适用第70条第1项第4号;而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中,有一项以因第73条之罪被处拘禁刑者为退去强制事由,另有一项以专事资格外活动者为退去强制事由。据警察庁《令和6年组织犯罪情势(确定值版)》(令和7年4月),令和6年来日外国人的资格外活动检举为257件;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出入国管理统计,令和7年因资格外活动而被发付退去强制令书的有57人。数字不大,但黑车正是刑事罚则与遣返可能同时启动的类型。

一旦出事故会怎样

如果在投保任意保险时没有告知车辆用于营业性运送,事故发生时可能得不到理赔,乘客受伤的赔偿将全部落在驾驶人自己身上。刑事上还会叠加过失驾驶致伤,而无许可营业的事实在量刑上会被从重评价。对乘车的一方来说,出事后可能拿不到应有的补偿,所以“便宜就坐”这个判断本身也带着相应的风险。

乘车的一方与介绍的一方

常有人问,坐黑车的乘客会不会被追究。受到规制的是从事运送营业的一方,乘客通常不是处罚对象,但会作为参考人被要求配合调查,行程记录与付款明细也会被调取。真正需要注意的,是在群里转发接送信息、代为收款、安排排班的人:这些行为可能被评价为参与了同一项无许可营业,而不只是介绍。留学生之间常见的“帮忙接机、收一点辛苦费”,如果形成固定的排班与分成,性质就已经不同了。

几个常见的误解

第一,“我用的是自己的私家车,不是出租车”。有没有营业牌照与车辆是谁的无关,问题在于有没有取得许可而从事有偿运送。第二,“钱是乘客自愿给的,不是我要的”。自愿与否不影响对价的认定。第三,“通过软件接单,平台应该负责”。使用什么工具承接,不改变承运人自身的责任。第四,“我有日本驾照,所以没问题”。驾照解决的是能不能开车,与能不能经营运送事业是两个层面。

被查处后的第一步

先趁记忆清晰,把在哪里接单、价格怎么定、一共跑过多少次整理出来,反复持续的程度直接影响处分轻重。接着,对照自己的在留资格与许可内容,确认是否构成资格外活动,这部分需要把刑事辩护与入管程序放在一起看。家属方面,请确认在留卡与护照放在哪里、何时向公司或者学校说明,并办理差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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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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