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假结婚怎么判刑?刑事与入管的两重后果
2026/09/01
为了取得在留资格而提交没有实质内容的结婚登记,在中文法律咨询网站上,“在日本假结婚怎么判刑”是反复出现的提问。在日本,这件事不会被当作单纯的婚姻纠纷来处理,而是被当作使公家记录失真的犯罪来追究;与此同时,还有一条与刑事程序并行的路径,就是在留资格本身被取消。本文面向中国籍当事人及其家属,说明假结婚触犯什么罪、入管(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程序上会发生什么,以及婚姻本来真实却被怀疑时可以做什么。
假结婚在日本触犯什么罪
把没有实质内容的婚姻登记提交给市区町村、使其记入户籍,构成公正证书原本不实记载等罪,也就是让公务员在公文书上作出不实记载的犯罪。户籍属于公家记录,让虚假的身份关系被记入其中,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处罚对象。提交登记的双方都在追究范围内,居中介绍并收取报酬的人同样会被侦查。进一步说,如果以该婚姻为依据申请在留资格变更或在留期间更新,就等于向入管提交了虚假材料,还会叠加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入管法)上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问题。实务中,户籍方面的犯罪与入管法上的问题往往同时立案,并不是“只是交了一张表”那么简单。有中介介入、有金钱往来的案件,组织性会成为量刑上的不利评价。
侦查中会查什么
警察与入管看的不是材料格式,而是生活实质:是否同住、住民票上的住址与实际居住地是否一致、房租与水电由谁负担、与对方家人有无往来、有无共同照片与联络记录、对配偶的职业与出生年月了解到什么程度、双方对相识经过的说明是否一致。取调(讯问)时双方会被分开询问,供述之间的矛盾会成为决定性证据。这里要特别注意:经翻译进行的讯问,可能把你并不想表达的意思写进笔录,也就是日语所说的调书。笔录经本人签名盖章才具有证据力,对内容有疑问时可以暂不签名,也可以要求更正。在接受讯问之前先与辩护律师商定方针,往往在后面的审判中最见成效。
与刑事处分并行的在留资格取消
即使刑事上获得不起诉,或者被判缓刑,也就是日语所说的执行犹予,在留方面的问题也并未结束。入管法第22条之4规定,以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上陆许可等(第1号)、存在虚假申请等情形(第2号、第3号)时,可以取消在留资格。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统计,令和7年(2025年)在留资格取消共1,446件,创历史新高,其中第1号3件、第2号48件、第3号39件;第3号已从令和3年的7件增至39件。从件数看,居住地申报义务违反(第6号)999件、占69.1%为最多,但以虚假申请为由的取消在稳步增加,婚姻实质受到怀疑的案件正落在这一类里。
遣返之后,多久才能再来日本
在留资格被取消后,或者被指定出国期限,或者转入退去强制,也就是通常说的遣返程序。因退去强制被送还的,依入管法第5条第1项第9号中关于被遣返者的规定,原则上5年内不得上陆;此前已有退去强制经历的,则为10年。相对地,在程序中经法务大臣裁决后自行出国的为1年;以出国命令方式出国的也是1年。同样是离开日本,走哪一条程序,再入境的等待期会相差五倍到十倍。是否在被查处之前自行到入管出头申告,也就是主动申报,对这一分岔影响很大。这正是案件初期就应当把刑事与入管两条线一并权衡的地方。
婚姻真实却被怀疑时怎么办
年龄差大、交往时间短、语言沟通不充分,这些情形本身就可能引来怀疑。要说明婚姻真实,靠的是把共同生活的积累变成材料:显示同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与水电费收据、共同账户与汇款记录、带日期的照片、与双方家人的往来、陪同就医或参加家族活动的记录等。另外,关于结婚登记时的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即本国出具的可婚证明,昭和24年5月30日民甲第1264号答复指出,它并非法令上必须附具的文件,只是证明具备结婚要件的原则性方法。因本国一方的原因无法取得该证明时,也存在以替代方式举证而被受理的余地。总务省令和4年1月的报告书指出,法务局对此类请示的处理平均需要40.5天,最长曾达528天,且法务局内部没有统一的判断基准。以会花时间为前提尽早备齐材料,是现实的做法。
家属现在可以做的事
本人被羁押时,家属可以先做四件事:确认在留卡与护照放在哪里;判断向公司或者学校说明的时机;办理差入,也就是送现金、内衣和中日文书籍;以及保全能够显示婚姻实质的材料。手机里的照片与聊天记录尤其重要,本人被关押期间如果停缴通信费导致号码被停,这些内容可能一并消失。仅仅是继续缴纳通信费,日后就可能保住对本人有利的证据。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東京にて行政事件に関する対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