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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被羁押期间可以写信吗?信件会被检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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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被羁押期间可以写信吗?信件会被检查吗

在日本被羁押期间可以写信吗?信件会被检查吗

2026/09/01

见不到面,也打不了电话,很多家属会想:写信总能送到吧?先说结论:原则上可以通信。但如果被附加了禁止会见(接见禁止),信件也会被截住;而且信件内容会被检查,用中文写的信送达更慢。本文说明可以与谁通信、能不能用中文写、大约多久能到、以及哪些内容绝对不能写。

结论:可以写信,但被禁止会见期间寄不进去

被拘束的人原则上可以与外界通信,信纸与邮票可以在设施内购买,家属送入的现金就是购买这些物品的资金来源。但在有共犯或否认事实的案件中,法院可能作出禁止会见的决定,此时除辩护律师以外,会见与通信一律禁止:家属寄去的信到不了本人手上,本人写的信也出不来。所以第一步要确认的是,本案是否被附加了禁止会见,这一点辩护律师可以立即查明。需要强调的是,即使被禁止会见,与辩护律师的会见也不受限制(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

信会被看。请以“会被读到”为前提来写

被拘束设施会对收发的信件进行内容确认。其目的不是窥探隐私,而是检查是否包含可能毁灭证据或危及设施安全的内容。因此,写信时必须假定职员会读到。有些家属误解了这一点,在信里写“你就这么说”“这段别承认”,这非但保护不了本人,反而会让案件的整体印象变差。写生活、写身体状况、写鼓励的话,则完全没有问题。

可以用中文写吗

用中文写信并未被禁止。只是外文信件在内容确认时需要翻译,比日文信件慢。视设施与时期不同,确认可能需要数日甚至一周以上,因此不适合传递紧急事项。实务上的做法是:想慢慢说的话用中文写,而日期、探视安排、律师联系方式这类事务性内容,尽量用数字与专有名词写清楚,让人一眼能认。另外,如果本人看不懂日语,设施发出的通知、关于送入物品的说明,他很可能根本没有理解,这类事项交由律师通过翻译当面说明更可靠。

大概多久能收到

除了邮政本身的时间,还要加上设施内确认的时间。从中国寄往日本设施的,还要加上国际邮件的时间,一来一回超过两周并不稀奇。“没有回信”,未必是本人没写。还有一点常被忽略:设施变了,地址就变了。从警察署的留置设施转到拘置所,刑罚确定后转到刑事设施,之后还可能转入入管的收容设施。地址若仍是旧的,信自然到不了。有没有被移送,问辩护律师是最快的办法。

绝对不能写的内容

下列内容请不要写。第一,关于案情的串供、要求改变供述、劝其认罪或否认的话。第二,请本人向共犯或共犯家属带话。第三,商量如何处理可能成为证据的物品。第四,试图直接联系被害人或案件关系人。这些都会被视为存在毁灭证据之虞的佐证,可能导致被附加禁止会见,或使身体拘束更难解除。被害赔偿与和解当然需要做,但应当通过辩护律师进行,不应由家属在信中直接交涉。

从中国往日本寄信,要注意什么

第一,地址一定要写完整的日文地址,并写明设施名称与本人姓名(护照上的拼写与汉字都写上更稳妥)。第二,不要在信封内夹带现金、卡片、光盘、药品这类物品,夹带会导致整封信被退回或被扣下。第三,不要寄贵重物品或原件文件;护照、在留卡这类证件绝不要寄进设施,应交由律师保管或留在家属手上。第四,把寄出日期写在信纸开头,因为设施内确认需要时间,本人收到时往往已过去很久,写明日期他才能判断信息是否已经过时。第五,如果家属自己也不确定本人现在被关在哪里,先通过律师确认设施与地址再寄,避免整封信在路上白白耗掉两周。

判决之后、转到入管设施之后,规则会变吗

会变。警察署的留置设施、拘置所、刑罚确定后的刑事设施、以及入管的收容设施,分属不同的管理体系,会见时间、送入物品的范围、通信的处理方式都各不相同。尤其从刑事设施转入入管收容设施时,很多家属仍按旧地址寄信,结果全部退回。另外要提醒的是,在入管的退去强制程序中,本人可能被要求在若干文件上签字,其中包括是否同意尽快回国的意思表示。这类文件一旦签署,方向就很难再改。信件与会见的价值就在这里:让本人知道外面正在做什么、还有哪些选项没有用尽,避免他在孤立与疲惫中作出仓促决定。

写什么才真正帮得上本人

被拘束的人最怕的,是外面的生活塌掉。所以,住处保住了、房租与水电费已经缴纳、孩子和老人的近况、公司或学校那边是怎么沟通的,这些具体事实本身就是支撑。另外,请不要写责备的话——读完信之后,他要独自面对很长的时间。有急事要传达时,与其写信,不如通过辩护律师:律师在禁止会见之下仍可会见,并能当场把本人的答复带回来。信件虽然慢,但能留在手边反复看,两种方式各有各的作用,配合使用最好。

日本語版:留置中の家族に手紙は出せますか。信書のやり取りと検査の実際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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