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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被逮捕就一定会被起诉吗?数据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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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被逮捕就一定会被起诉吗?数据怎么说

在日本被逮捕就一定会被起诉吗?数据怎么说

2026/09/01

「在日本被抓就完了」,中文论坛上常见这样的说法。真实的数据是什么样?本文依据日本法务省《令和7年版犯罪白书》(对象年度为令和6年,即2024年)与警察厅统计,标明年份与出处,来读一读来日外国人的起诉率与起诉犹予率,并提醒这类数字最容易被误用之处,尤其是「来日外国人」这个词的定义。

先给结论:约有一半获得起诉犹予

据《令和7年版犯罪白书》,令和6年检察机关处理的来日外国人被疑案件终局处理人数为18,696人。其中公判请求7,153人、略式命令请求836人、起诉犹予7,478人、其他不起诉2,576人、送交家庭裁判所653人。据此,起诉率为44.28%,起诉犹予率为48.35%。被逮捕并不等于必然被起诉,相反,约有一半以起诉犹予即不起诉收场。

与包含日本人在内的总体比较

同为令和6年,包含日本人在内的总体起诉率为40.38%。来日外国人的44.28%比它高出3.9个百分点。这个差距如何解读要谨慎:罪名构成不同、羁押状况不同、和解达成的难易不同,多种因素交织其中。至少不能读成「国籍本身成了起诉与否的判断标准」。但它确实有一层实务含义:外国籍当事人的案件,更需要尽早启动和解、整备生活环境这类以不起诉为目标的工作。

罪名不同,差别极大

看同一白书按罪名的数据,来日外国人的起诉率随罪名变化很大。盗窃52.53%(总体44.84%)、诈骗53.35%(总体51.42%)、伤害等25.69%(总体28.86%)、违反兴奋剂取缔法71.88%(总体74.20%)、违反关税法76.21%(总体66.92%)、包含遗失物侵占在内的侵占为4.61%(总体22.22%)。毒品与关税类案件大多被起诉,伤害与侵占类不起诉的比例则高。只说一句「被抓了」是看不出走向的,必须按罪名来看。

务必注意统计的定义

这里有一个要点。日本警察厅所说的「来日外国人」,是指在日外国人当中,扣除永住者、永住者的配偶等、特别永住者这类定居者,以及驻日美军关系人员和在留资格不明者之后的人。也就是说,永住者的案件根本不在这套统计的母数之内。据在留外国人统计(令和7年即2025年12月末),中国籍在留者930,428人,按国籍居第一位,其中永住者为357,565人。这一群体处在「来日外国人」统计之外。引用数字时,务必确认它属于哪一个母数。

起诉率与起诉犹予率的分母不同

另一个陷阱是分母。起诉率=起诉人数÷(起诉人数+不起诉人数),不含送交家庭裁判所的部分。起诉犹予率=起诉犹予人数÷(起诉人数+起诉犹予人数)。分母不同,两者相加并不等于100%。若换成「不起诉率」来说,数值也会变。网上的文章里,这两者被混为一谈的情况相当多。

也要看长期趋势

来日外国人的起诉犹予率,平成15年(2003年)为27.93%,到平成26年(2014年)升至58.48%,其后令和4年50.04%、令和5年51.80%、令和6年48.35%。起诉率则从平成13年(2001年)的68.74%,长期下降到令和6年的44.28%。二十年前与今天,检察机关处理外国人被疑案件的方式已大不相同。依据旧年代的经验谈或二十年前的信息给出的建议,并不适用于现在的实务。

怎样把数据用在自己的案子上

起诉犹予率接近一半,意味着起不起诉,不只取决于案件本身,还有很大一块取决于起诉前所做的工作。有被害人的案件,做被害赔偿与和解;生活环境方面,落实身元引受人与住所、开具在职证明、拿出具体的防止再犯措施。能否在勾留这段有限的时间里把这些凑齐,就是分水岭。而且,只要没有被起诉,就不会产生以有罪判决为前提的退去强制事由问题。这些数据不该被读成放弃的理由,而应被读成抓紧的理由。

被检举的人数与被起诉的人数不是同一组数字

还有一点容易混淆:警察厅公布的是「检举件数、检举人员」,检察机关公布的是「终局处理人员」,两者统计口径不同,不能直接相减去推算「有多少人被放了」。据警察厅《令和6年组织犯罪情势》,令和6年来日外国人的总检举人员为12,170人,其中中国籍2,011人,占16.5%,居第二位,第一位是越南籍3,990人(32.8%)。可见「中国人最多」也是一种常见误解。引用数字时,请连同年度、发布机关和统计口径一起看。

日本語版:逮捕されたら必ず起訴されるのか 来日外国人の起訴率と起訴猶予率を読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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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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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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