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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与否,会让羁押时间差多少?在日本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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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与否,会让羁押时间差多少?在日本的现实

认罪与否,会让羁押时间差多少?在日本的现实

2026/09/01

「他们说认了就能早点出去。」接受讯问的人常常这样讲。日本的羁押运作确实存在一种结构:一旦表现出争议的姿态,羁押就容易被拖长。但若因为这个结构而作出与事实不符的供述,事后就再也挽不回来。本文说明:认与不认,羁押时间会差多少;为什么会这样;以及在该争的案件里,争取早期释放有哪些具体路径。

羁押的时间是怎么定下来的

被逮捕后,警察须在48小时内把案件送交检察官,检察官须在24小时内、且自逮捕起72小时内请求勾留。勾留原则为10日,有不得已的事由时可再延长至多10日,最长合计20日。被起诉后转为起诉后的勾留,此时才可以请求保释。日本没有起诉前的保释制度。因此,缩短起诉前羁押的办法只有四条:让检察官不提出勾留请求、让法官驳回勾留请求、对勾留决定提出不服申请、阻止勾留被延长。

否认为什么会被拖长

勾留的要件包括:有相当理由怀疑其会毁灭证据、有相当理由怀疑其会逃亡。一旦争议事实,对方就容易指出供述可能反复、可能去接触关系人,从而主张存在毁灭证据之虞。有共犯的案件还会再加上接见等禁止。反过来,承认事实且已完成被害赔偿的案件,会被评价为可供毁灭的证据不多,因而有可能较早获释。这就是「认了就能早出去」这句话背后的实情。

即便如此,也不能作虚假自白

只为缩短羁押而作与事实不符的供述,那份供述会以笔录形式留下来,法庭审理将以它为前提展开。日后再说「其实不是这样」,就必须解释为什么改口,处境反而更被动。而且对外国籍当事人来说,有罪判决的内容会影响其后的在留资格判断。为了眼前的几天,可能失去之后的几年。方针一定要与辩护律师一起定。

从统计看勾留的现实

据日本检察统计(令和6年、全国籍),逮捕后处置总数为100,738人,其中勾留获准91,358件、被驳回4,154件。据此计算,勾留请求的获准率为95.7%。需要说明的是,这是计算值,且按国籍的细分并未公布,因此无法用官方统计来证明「外国人更容易被勾留」。但「一旦提出勾留请求就几乎都会被批准」这一倾向是明显的。正因如此,在提出请求之前就由辩护人递交意见书,才格外有意义。

在该争的案件里争取早期释放的路径

第一,在勾留请求提出之前,向检察官与法官提交意见书,附上材料说明:住所固定、有工作或在校、家人在日本、愿把护照交由律师保管、承诺随传随到。第二,勾留一旦被决定,立即提出准抗告这一不服申请。第三,在对方请求延长勾留的阶段,主张没有延长的必要。第四,一旦被起诉,马上请求保释。每一步都是在与时间赛跑,被捕后律师能否立刻动起来,结果会不一样。

需要备齐的材料

身元引受书请在日本的家人、配偶或公司上司出具。此外,房屋租赁合同、在留卡复印件、公司的在职证明或学校的在学证明、工资单、纳税与社保缴纳情况的证明都有用。有被害人的案件,能证明确有可用于赔偿的资金,有时具有决定性意义。这些材料,人在留置场里是收集不了的,只能由家属来准备。

把「起诉犹予」当作落点

与羁押时间同样重要的,是最终拿到什么处分。据日本法务省《令和7年版犯罪白书》,令和6年(2024年)来日外国人被疑案件的起诉率为44.28%,起诉犹予率为48.35%,约有一半获得起诉犹予即不起诉。只要没有被起诉,就不会产生以有罪判决为前提的退去强制事由问题。该争的地方争,同时通过被害赔偿与生活环境的整备去争取起诉犹予,这样的设计在外国籍当事人的案件中尤其重要。

被起诉之后:保释这条路

一旦被起诉,就可以请求保释。日本刑事诉讼法自第88条以下规定了保释制度,法院会审查是否有逃亡或毁灭证据之虞,并定下保释保证金的数额。对外国籍当事人而言,法院通常关注的是:在日本有没有固定住所、有没有会到庭的保证、护照如何保管、由谁担任身元引受人。实务上常见的做法是把护照交由辩护律师保管、由在日的家属或公司出具身元引受书。请注意,起诉前没有保释制度,因此在被起诉之前,只能通过准抗告等途径去争取释放。

「早点出来」与「好的结果」未必是同一件事

家属最先想到的往往是尽快把人弄出来,这完全可以理解。但对外国籍当事人来说,真正决定往后几年的,是最终处分的内容:是不起诉,是罚金,还是缓刑或实刑,实刑是否超过一年。为了缩短几天羁押而放弃该争的事实,可能换来一个日后无法挽回的判决。请把「尽早释放」和「拿到好的处分」当作两个目标,一起交给同一位律师去统筹安排。

日本語版:認めるか争うかで身体拘束の期間はどう変わるのか 日本の現実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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