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无证驾驶,缓刑会被撤销吗
2026/09/01
拿到附缓刑的判决之后,本人和家属最常问的是:缓刑期间万一又出事会怎样。产经新闻报道的埼玉县三乡市案件,把答案完整地摆了出来。本文沿着报道的经过,说明刑法26条规定的缓刑必要撤销是怎样运作的,以及一旦变成实刑会如何反射到在留资格上。需要说明的是,后半段的无证驾驶案件处于已起诉阶段,尚未有罪确定,当事人享有无罪推定。
先按时间顺序看这条经过
- 2025年5月18日 一名中国籍拆除工(当时42岁)驾车撞上放学途中排成一列行走的4名小学六年级男生后未施救即离开,被逮捕。报道称他在事故当天中午于中华料理店饮酒。
- 2025年6月9日 被起诉。
- 2025年11月13日 埼玉地方法院越谷支部考虑到赔偿的可能与悔过,判处附缓刑之刑(报道表述为懲役2年6月・缓刑4年,与求刑相同。此为判决当时的表述,依令和4年修正刑法,现已统一为拘禁刑)。
- 2026年6月3日 在缓刑期间驾驶同一辆车无证上路,被现行犯逮捕。
- 2026年6月24日 被起诉,并因另一天的无证驾驶再次被逮捕。
从判决到再次被捕大约7个月。缓刑期为4年,也就是说新的案件发生在缓刑期的最初阶段。
刑法26条的必要撤销是什么
刑法26条规定: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并被处拘禁刑以上之刑,而该刑没有被宣告缓刑时,必须撤销此前的缓刑。关键在于“必须”二字,法院没有裁量余地,符合要件就要撤销。一旦撤销,此前被暂缓执行的刑罚就要现实执行,新案件所判之刑也要一并执行。换句话说,缓刑期间并不是“什么都没发生”的时间,而是刑罚的执行被附条件地停住的时间。反过来说,如果缓刑期间的新案件也被宣告缓刑,前一次的缓刑就不属于必要撤销的对象。因此,缓刑期间发生的案件,比起有罪还是无罪,新的刑罚能否再获缓刑往往更具决定性。
撤销会直接连到退去强制
接下来是外国籍当事人特有的问题。入管法24条第4号中关于超过1年拘禁刑实刑的项目,把被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的人列为退去强制事由,但但书把全部缓刑的情形排除在外。也就是说,只要缓刑还在,就不落入该事由。可是一旦缓刑被撤销、刑罚转为现实执行,前提就变了。以报道的案件为例,被暂缓的刑是2年6个月,超过1年;若因撤销而实际服刑,就会正面落入该项要件。在拿到缓刑判决时本不属于退去强制对象的人,会因缓刑期间的一次无证驾驶而转入退去强制的射程。令和7年出入国管理统计显示,单独依该事由发付退去强制令书的全国为41人,中国籍11人;加上与非法滞留并列的36人,中国籍合计47人,占中国籍退令发付686人的6.9%,约为越南籍2.3%的三倍。
无证驾驶为什么在缓刑期间格外沉重
无证驾驶本身并不是交通犯罪中最重的一类,但放在缓刑期间再犯的语境里,含义就变了。第一,前案同样是交通犯罪时,会被当作同类行为的反复,规范意识的欠缺被直接摆上台面。第二,像报道中那样开的还是同一辆车,说明车辆管理完全没有改善。第三,无证驾驶不以发生事故为要件,因此没有被害人可以赔偿,也就用不上和解这一手段来改善情状。三点叠加,要为新的刑罚争取缓刑就很困难。辩护上能做的,是把上路的经过、对有无驾照的认识、让车辆处于无法驾驶状态的具体措施、家人的监督体制,以可执行的形式呈现出来,而不是停留在口头反省。
缓刑期间,本人与家属应当守住的几件事
第一,让车辆在物理上无法被驾驶:钥匙交由家人保管、把车处理掉、退掉停车位合同。这些措施比事后口头表示悔改更有说服力。第二,用书面确认驾照状态。是否已被吊销或失效,可以在运转免许中心(驾照管理中心)或警察署查询。第三,准确掌握判决内容。缓刑的起止时间与所附条件,需要通过翻译真正弄懂。第四,核对与在留期限的关系。若缓刑期间正好赶上在留期间更新,素行评价就会成为问题,提前把工作与纳税的记录整理好会有帮助。第五,万一又发生案件,请立即选任律师。缓刑期间的案件羁押更容易拖长,可供判断的时间也很短:逮捕后72小时内提出勾留请求,勾留原则10天,延长后最长20天。家属应尽早确认在留卡与护照的存放位置、联系单位,并找到可以担任身元引受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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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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