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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补助金、支援金,全额返还就能改变处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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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补助金、支援金,全额返还就能改变处分吗

骗取补助金、支援金,全额返还就能改变处分吗

2026/09/01

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领取了公共补助金,把钱退回去,刑事处分就会变轻吗?这是咨询中经常被问到的问题。先说结论:返还确实会在量刑与处分判断中被考虑,但它的作用方式与私人之间案件的和解并不相同。本文以两起被报道的案件为线索,说明返还如何被评价、为什么公共给付很难套用和解框架,以及分期返还时应当准备什么。

报道中的两起案件

读卖新闻2026年2月4日报道,北海道札幌市北区一对中国籍夫妇(男性54岁,为贸易公司代表董事;女性53岁),被指于2020年8月至12月伪装成符合房租支援给付金的条件,骗取约334万日元,被北海道警察外事课逮捕。该报又于2024年11月7日报道,熊本市南区一名中国籍女性(43岁,公司董事)被怀疑把身在国外的子女谎报为在日本居住而提出申请,领取儿童扶养手当64万8,120日元,涉嫌诈骗。两起均为逮捕、侦查阶段的报道,并未起诉定罪,仍适用无罪推定。

返还对量刑起什么作用

诈骗案件中,被害是否得到恢复,是量刑上的重要因素。已经全额返还,会被作为被害实际上不再存续的情节加以评价;在是否起诉的判断中,返还与否同样会被考虑。但要清楚:返还并不会让已经成立的犯罪消失。这一点最常被误解。若抱着钱都还了应该不会立案的想法去面对侦查,往往会在期待与现实之间备受折磨。

返还的时点也影响评价。在侦查开始之前主动退回,与被逮捕之后由家属凑钱退回,含义并不一样:前者容易被看作纠正错误的意思表示,后者至少能被作为被害恢复的结果来评价。无论哪一种,都请把返还事实做成书面留存——汇款回单、对方的收讫通知、与经办窗口的往来记录,都是材料。

公共给付为什么难以和解

被害人是私人的案件中,除赔偿之外,能否取得宥恕(即表示不希望追究处罚的意思)会极大影响结论。但公共给付的被害方是国家、地方自治体或基金。经办部门通常有权收回返还款,却没有就处罚感情作出意思表示的立场,签订和解书这一框架本身并不存在。因此辩护工作只能由我方主动堆叠:完成返还、说明返还款的来源、说明今后不再发生的机制。

另一个特点是,返还请求会作为行政程序并行推进:给付决定可能被撤销,并被要求连同加算金一并返还;行政方面的通知有时会在刑事处分作出之前先到。两套程序彼此独立,但在一边所作的说明会影响另一边,方针必须统一。

提出分期返还时要准备什么

无法一次性返还时,就要提出分期方案。关键不是有还款意愿这句话,而是能够还款的支撑材料:收入证明、家庭收支状况、愿意提供帮助的亲属的书面陈述、单位的在职证明。把金额与期数写清楚做成计划表,并且先把第一期实际付掉再提交,更容易被视为有可执行性的方案。反之,只交计划而一分未付,评价必然有限。

本人被羁押时无法行动,这些工作要由家属与辩护人承担。经营公司的当事人还要注意,不要把公司资金与个人资金混在一起,返还款的来源必须交代清楚。

起诉犹豫率应当怎么读

根据令和6年犯罪白书,来日外国人被疑案件的起诉犹豫率为48.35%,约一半获得起诉犹豫即不起诉。但这是涵盖全部罪名的数字。同一资料中,诈骗罪的起诉率来日外国人为53.35%,全体为51.42%,可见诈骗属于相对容易被起诉的类型。统计的名称与分母不同,能读出的结论也不同。请同时记住两件事:返还与生活状况的说明确有意义;诈骗也确实是起诉率偏高的类型。

对在留资格的影响与家属的准备

诈骗并不属于入管法24条4号チ所列的毒品类犯罪,因此仅仅被判有罪不会立即成为遣返对象。可能相关的是规定被判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的24条4号リ,而刑罚全部缓刑的情形被排除在该号之外。据令和7年出入国管理统计第57表,仅以该号为事由签发退去强制令书的全国为41人,其中中国籍11人。另一方面,被判有罪这一事实会影响在留期间更新与在留资格变更的审查;持就业资格的人若因案件失去工作,还会从另一条路径动摇在留。

请家属做这几件事:保全给付金申请材料与入账记录的全套原件;筹措返还款并说明来源;确认在留卡与护照的位置及在留期限;与辩护人商定何时向单位或学校说明。材料请原样保管,不要自行加工或补齐。

日本語版:給付金や支援金の詐取は、返還すれば処分が変わるのか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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