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之后的大量下载——为什么格式化会成为致命伤
2026/09/01
在营业秘密案件里,行为发生的时间点,以及事后对证据的处理,常常直接左右结论。提出离职之后仍大量取得数据;事情败露后又把存储介质格式化。这两点叠加,无论在目的认定还是在羁押判断上,都极其不利。本文以一起被报道的案件为线索,说明为什么时间与数量具有决定意义、格式化会被如何评价,以及处分保留后获释这一结果应当怎样理解。
报道中的案件
日本经济新闻2012年4月17日报道,一名机床大企业的中国籍前员工(当时31岁),被怀疑于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间,从公司服务器把两种机床的图纸信息约2万3千件复制到私人硬盘等介质,爱知县警以涉嫌违反不正競争防止法(不正竞争防止法)展开侦查。其中约1万件被认为是在他于2012年3月12日提出离职之后取得的,硬盘则在事情败露后被格式化。据报道,就最初逮捕的部分,名古屋地方检察厅作出处分保留,本人否认。该案并未起诉定罪,仍适用无罪推定。
为什么离职之后的取得会被看得很重
营业秘密领得之所以受处罚,是因为存在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保有人的目的。目的存在于内心,只能从外部事实推认,于是时间点成为关键。向公司提出离职之后,通常已经不存在为了自己的工作而使用这些信息的场景;此时仍在持续取得,为了工作这一解释就很难成立。
数量与范围的作用方向相同。若复制超出自己负责的项目范围,成体系、成批量,没有任何挑选的痕迹,这本身就让人推断带出即目的。辩护方则要逐件核对取得文件的清单,说明与所负责业务的对应关系、与已公开技术资料的重合、公司内部长期存在随手复制的实际状况。数量大确实不利,但把清单拆开细看,总有一部分的评价可以改变。
格式化会直接影响毁灭证据的判断
事发后把存储介质格式化,姑且不论其本身是否另行构成犯罪,在刑事程序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带来不利。第一,强化对目的的推认——没有亏心事何必要删,这样的推论很自然。第二,直接影响人身自由:羁押要件中包含有相当理由怀疑会毁灭罪证,若确有删除证据的经过,羁押、延长羁押以及起诉后的保释都会更难获准。第三,在量刑阶段影响对悔悟程度的评价。
还有一个很实际的提醒:不少人在感到可能被调查时,会想把手上的设备或云端整理一下。但删除痕迹多数可以被恢复,最后留下的只是删过这一事实。什么都不做,先找辩护人商量再行动,反而最能保护自己。
处分保留后获释,究竟意味着什么
处分保留,是指在羁押期满前不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先解除羁押、继续侦查的处理方式,案件并没有结束。此后可能在不羁押的状态下被起诉,也可能在补充证据后再次被拘束人身自由,当然也可能最终不起诉。看到报道里这个词,就当作已经洗清嫌疑,是误读。
另一方面,处分保留获释也有现实价值:可以维持日常生活与工作;可以与家人、相关人员从容梳理事实;辩护人与检察官之间有充分交换意见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推进与受害公司的协商、确认已取得数据的完整返还与彻底删除、建立防止再次发生的机制,并做成书面提交检察官,都可能影响最终处分。
从在留资格角度看,这段时间该做什么
处分未定的状态,在入管手续中是较难处理的局面。若在留期间更新临近而刑事处分尚未作出,申请当然可以提交,但审查中会被问及案件情况。此时能拿出来的不是判决,而是事实经过与现在的生活状况:是否仍在工作、与公司是否在协商、住所是否稳定。同时,如果与原单位的合同已经终止,必须在期限内提交关于所属机构的申报;不申报本身就可能成为在留资格取消事由。与其等待刑事结论,不如把等待期间能做的事一件件积累起来。
家属在这段时间也不是无事可做。请把在留卡与护照收好并记下有效期;把公司的停职、惩戒、解雇通知按日期整理成一份清单;把本人的收入证明、纳税与社保缴纳记录备齐。这些材料在更新申请、在留资格变更,乃至日后需要主张定着性时,都是最基础的证明。等到需要时再回头去找,往往已经拿不到了。
还要提醒一点:不要为了让本人早点出来而向公司或相关人员传话、劝说,这类举动很容易被视为串供而加重羁押判断。与外界的沟通请通过辩护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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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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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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