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研究贡献被认可而免于实刑的营业秘密案件——缓刑与在留资格的分界线
2026/09/01
在日本的研究机构或企业工作的中国籍人士,有时会因为把公司或研究所的数据保存到自己的存储介质中而接受调查。围绕营业秘密的案件,真正决定此后生活的,往往不是罪名本身,而是判决究竟是实刑还是缓刑(刑の全部の執行猶予,即宣告刑罚但暂缓执行)。本文以已被媒体报道的一起营业秘密泄露案件为线索,说明什么样的情节让当事人避免了实刑,以及刑事处分如何与在留资格连动。
报道中的案件概要
据读卖新闻、产经新闻、朝日新闻等报道,一名曾任国立研究开发法人主任研究员的中国籍男性,被认为于2018年4月将氟化合物的合成技术信息通过邮件发送给中国北京的一家化学企业,涉嫌违反不正競争防止法(不正竞争防止法,日本规制侵害营业秘密等行为的法律)中的营业秘密开示罪,于2023年6月15日被逮捕。2025年2月25日,东京地方裁判所(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判决:拘禁刑2年6个月、全部缓刑4年、并科罚金200万日元,与检察官求刑相同。据报道,接收方是当时该男性妻子担任代表的企业,判决对此严厉批评为自私,同时考虑到其在职期间的研究贡献而适用了缓刑。是否上诉等其后经过,从公开资料中无法确认。
实刑还是缓刑,决定能否继续留在日本
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入管法,日本的出入境与难民认定法)把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的人列为退去强制(遣返)事由之一(24条4号リ)。但该号有但书:刑罚全部被宣告缓刑的情形不在其内。也就是说,同样是超过1年的刑期,实刑会把人推到遣返程序的入口,全部缓刑则至少不因该号成为遣返对象。本案2年6个月的刑期,如果是实刑,正好落入该号的射程。缓刑的意义,因此不只是量刑上的宽缓,更是保住继续在日本生活的法律前提。
用数字看会更清楚。根据令和7年出入国管理统计第57表,仅以24条4号リ为事由签发退去强制令书的,全国为41人,其中中国籍11人;而以非法滞留(24条4号ロ)为事由的多达5,778人。以刑事案件为由被遣返,在数量上属于少数。不过就中国籍而言,退去强制令书签发总数686人中,4号リ单独11人、与非法滞留并列36人,合计47人,占6.9%,高于越南籍的2.3%。所以,认为一有刑事案件就会立刻被遣返并不准确,但超过1年实刑这条线确实分量很重。
研究贡献这种情节,怎样才能送到法官面前
法官只能看到提交到法庭上的材料。一个研究者在单位留下了多少成果,无论本人和家属多么清楚,只要没有变成证据,就不会出现在判决里。营业秘密案件还有一个特点:信息一旦流出就无法用金钱收回,靠赔偿实现被害恢复的空间很小。正因如此,当事人在职期间积累了什么,就成为量刑上少有的有利材料。
实务中,辩护人会整理发表论文与专利清单、共同研究的成果、获奖记录、工作考核、上司与合作研究者的书面陈述、离职前的交接情况等;同时把防止再犯的具体生活安排、家属的监督体制、向受害单位表达歉意的意思,做成书面提交。这些工作如果不从侦查阶段开始,等进入公判再去找相关人员协助,往往已经很难。能否在因逮捕而与职场彻底切断关系之前动手,实际上就是分水岭。
并科罚金200万日元意味着什么
不正竞争防止法对营业秘密相关犯罪可以并科拘禁刑与罚金,本案判决即并科了200万日元罚金。需要留意的是,罚金本身并不属于入管法24条4号リ所说的拘禁刑,缴纳罚金不会直接成为遣返事由。但在申请在留期间更新或在留资格变更时,被判有罪这一事实会成为素行方面的审查材料。即便没有走到遣返,下一次更新申请中被要求作出说明几乎难以避免。罚金一次性缴纳有困难时如何处理,也应当在判决后与辩护人一并确认。
家属今天就可以着手准备的事
第一,确认在留卡(在留カード)与护照放在哪里,并记下在留期限。人被羁押期间,在留期间照样在走。第二,与工作单位的往来一律连同日期保存下来;是停职还是解雇,会直接改变此后在留资格的处境。第三,能够证明研究与业务成绩的材料,要趁本人还没有彻底离开单位时,由家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收集,日后在情节举证中会发挥作用。送入物品通常以现金、换洗衣物和字典为主,但各设施规定不同,最稳妥的做法是让前去会见的律师确认。
最后建议:每次会见后,把本人在讯问中说了什么、怎么说的记录下来。经翻译作出的供述,事后常与笔录记载出现出入。根据令和6年犯罪白书,需要为被告人配备翻译的通常第一审终结人员为4,649人,其中中文726人(15.6%),仅次于越南语的1,794人,居第二位。需要翻译的案件并不罕见,也正因如此,核查翻译质量本身就是辩护工作的一部分。
日本語版:営業秘密の持ち出しで実刑を免れた事件 研究への貢献はどう評価されたか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東京にて行政事件に関する対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