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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夫妻,就等于有共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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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夫妻,就等于有共谋吗

因为是夫妻,就等于有共谋吗

2026/09/01

夫妻在同一天被捕,以同一罪名被羁押。这类案件里,侦查机关和法院往往从一个前提出发:住在一起、花一份钱,其中一方不可能不知道。但共同生活与就犯罪达成合意,完全是两回事。本文面向中国籍夫妻当事人及其家属,说明如何反驳这种由生活一体性得出的推定,以及夫妻同时被羁押时会发生什么、必须先安排什么。

被报道的案件

据福井新闻2025年2月18日起的报道,有人使用居住在福井县的一名50多岁女性的电话号码与密码,非法登录电子支付服务,以他人名义结算,骗取网球拍19件。居住在横滨市的中国籍30多岁夫妻二人因涉嫌违反非法访问禁止法与诈骗被逮捕。报道称二人均否认。案件尚未起诉定罪,嫌疑人享有无罪推定。

不可能不知道这套论证的结构

检方使用的大致是这样的推定:既然同住,订购的商品送到家里就应当看得见;既然共用一份家计,进来的钱从哪来就不可能不知道;既然用同一台设备、同一个网络,就不可能没看见对方的操作。每一条听上去都合情合理,但依据的都是应当如此这种经验法则,而不是具体证据。反驳的方法只有一个:用具体事实去填满这条经验法则不成立的地方。

能分开的,逐项分开

辩护人要做的是一项项拆解。第一是账户:用于结算的账户、收到报酬的账户、家庭生活费账户各在谁名下,存折与银行卡由谁保管。第二是设备:每一部手机与电脑的购买人、签约人、知道解锁密码的人、实际使用情况,逐台区分。第三是下单名义与收货地址:用谁的账号下的单、送到哪里、由谁签收,用面单与签收记录固定。第四是生活作息:有工作的一方白天不在家,用考勤记录加以印证。把这四项垒起来,虽然同住但这件事我没有参与这句话才具备具体性。

夫妻一方是经营者时的注意点

报道称夫妻中一方是公司董事。做生意的一方,出于业务需要持有多个账户、多台设备、多个收货地址,本属常见。这个事实有两面性:一方面,它自然地解释了名义与地址为何分散;另一方面,它也说明经营架构容易被用作不正当交易的通道。因此,必须用交易对手、账簿、纳税记录把业务的真实存在具体地呈现出来。只是反复强调我们是有实体的公司,却拿不出材料,反而会削弱可信度。

夫妻同时被羁押会发生什么

这是比法律论证更需要先行处理的问题。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就没有人照看。在日本可能由儿童相谈所(儿童福利机构)实施临时保护;若在日本没有亲属,则需要安排中国的家人来日并解决其停留问题。其次是住处:房租一断就会失去住所,释放后无处可归,反过来又影响羁押与保释的判断。再次是向工作单位联络、子女继续上学、在留卡与护照的保管,都会同时压过来。请与辩护人一并商量这些生活基础的维持办法,不要只谈案子。

夫妻应当分别委托辩护人

这一点必须提前讲清楚。夫妻二人在同一案件中被追究时,双方的立场未必一致:其中一方主张自己不知情,往往意味着把行为归到另一方身上。这种情况下,同一名律师无法同时为二人尽责,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原则上应当各自委托辩护人,由两名辩护人在必要范围内协作。家属常常出于节省的考虑希望只委托一人,但一旦供述出现分歧,先前的委托关系反而会成为障碍。至于费用,请直接向律师询问,本文不作说明。另外,如果二人被羁押在不同的设施,会面与送物的安排也要分别进行,这一点在最初就要与辩护人确认。

对在留资格的影响

夫妻的在留资格常常是联动的。若一方持家族滞在或日本人的配偶者等资格,另一方的在留一旦崩塌,该资格的基础本身也随之消失。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中有关于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者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规定,附全部缓刑者由但书排除在外。此外,在留资格取消制度中有一项事由是持续3个月以上未从事该资格对应的活动。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统计,令和7年在留资格取消共1446件,为历年最高,其中以未申报居住地等义务违反为事由的有999件。长期羁押会通过与刑事处分不同的另一条路径动摇在留资格。因此,从一开始就必须把这条路径纳入辩护方针,而不是等到判决之后再考虑。具体而言,应当在羁押阶段就确认在留期限、必要时委托行政书士或律师处理更新手续,并把居住地变更的申报交给可信赖的亲友办理,避免因程序上的疏漏而失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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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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