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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与求刑相同的缓刑判决,为何选择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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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与求刑相同的缓刑判决,为何选择不上诉

面对与求刑相同的缓刑判决,为何选择不上诉

2026/08/31

判决宣告结束后,本人与家属一定会为“要不要上诉”而犹豫。尤其当判决与检方求刑完全相同时,心里更难接受。在已报道的指定药物案件中,面对与求刑相同的拘禁刑2年6月、缓刑4年的判决,辩护人表示不上诉。本文梳理上诉的利益与风险、尽早让判决确定在实务上的意义,以及判决确定后随即开始的入管手续准备。

报道中的案件发生了什么

据読売新聞、FNN、大分朝日放送等报道,一名居住在关东地区的20多岁中国籍男性因涉嫌自印度进口指定药物依托咪酯粉末约100克,被以医薬品医療機器等法违反追究刑责,大分地方裁判所于令和7年12月19日与令和8年1月9日分别判处拘禁刑2年6月、缓刑4年,与检方求刑相同。裁判所指出,被告人承担了下单订购药物等不可或缺的作用。据报道,辩护人表示不上诉。

“与求刑相同”是否意味着辩护失败

判决与求刑一致时,看上去像是辩护没有奏效。但换个角度看,检察官在求刑阶段就选择了附缓刑的量刑意见,说明回避实刑的方向其实已经确定。考虑上诉时应当想的,不是“判决书里的措辞能否接受”,而是“上诉审现实中能改变什么”。在刑罚已附缓刑的情况下,通过上诉能取得的实际利益相当有限;而仅仅对判决理由中的评价不服,也很难据此在上诉审中争胜。

不上诉能够换来什么

第一,判决确定所需的时间大幅缩短。判决未确定,罪名与刑罚在法律上就仍处于未定状态,也就无法向入管提交“已附缓刑、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的说明材料。第二,与在留期间更新申请的关系。更新审查中,刑事处分如何终结是最重要的信息;如果审查过程中刑事程序仍在进行,判断往往会被搁置,结论随之推迟。第三,生活的重建。持工作类资格者能否向公司说明“程序已经结束”,有时直接决定雇用能否继续。

如何看待上诉的风险

日本的控诉审原则上是以一审记录为基础的事后审,并不是可以自由提出新主张、新证据的场合。控诉审的审理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接近一年,在此期间生活与在留手续都悬而未决。此外,虽然仅被告人一方上诉时不能判处重于一审的刑罚,但这只限于刑罚轻重本身,并不意味着审理过程中不会出现新的不利情节。是否上诉,最终要把这些时间成本与不确定性,同可能获得的利益放在一起权衡。

判决确定后应立刻着手的事

确定后,首先取得判决书誊本与证明确定的文书。其次确认在留卡有效期与在留期间到期日,更新申请可在到期前3个月开始。持工作类资格者,请公司准备在职证明与业务内容说明书;持留学资格者,需要在籍仍在继续的证明。若已搬家,务必办理住居地申报。未履行申报义务是在留资格取消中最多的类型,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统计,令和7年取消的1,446件中有999件属于此类。

家属做判断时应掌握的材料

是否上诉,必须在判决次日起14日内决定。时间很短,但请务必向辩护人问清四点:一审争的是什么、认定了什么;上诉审中有可能推翻的部分在哪里;上诉大致需要多长时间;这段时间对在留手续有何影响。凭这四点比较来作决定,而不是凭情绪,通常才是离生活重建最近的一条路。

判决确定与回国的时间安排

不少当事人在缓刑判决后立刻考虑回中国探亲。这里有两点必须先确认。第一,判决尚未确定期间,是否被限制离开日本,要看有无保释条件与其他附随处分,请务必先问辩护人。第二,即使刑事上没有限制,持有在留资格的人再次入境日本,需要在出境前取得再入国许可(含视同再入国许可);而在有罪判决之后,入境时的审查往往比平时更细致。是否构成上陆拒否事由,随罪名而不同,因此在买机票之前,请先把确定的罪名、主文、在留资格种类三项信息整理出来,交由律师判断。急着回国而失去在留资格的例子,实务中并不少见。第三,缓刑考验期内如果再次触犯刑事法令,缓刑有可能被撤销,届时原本被暂缓执行的刑罚将实际执行,而实际服刑超过1年时,退去强制事由的判断也会随之改变。考验期并不是“已经结束”的时间,而是被持续观察的时间。请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写下来,与在留期间的到期日一并管理,并把这两个日期同时告知家人与雇主,以免因一次疏忽而失去好不容易保住的在留资格。

日本語版:求刑どおりの執行猶予判決に、あえて控訴しないとい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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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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