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经营者说“没想到是违法的”,这种辩解能否成立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经营者说“没想到是违法的”,这种辩解能否成立

经营者说“没想到是违法的”,这种辩解能否成立

2026/08/31

外国人被雇用的店铺或公司一旦被查处,经营者最先说出口的话往往一样:“不知道有这种规定”“没想到这个在留资格不能做这种工作”。本文写给在餐饮、按摩、人材派遣、建筑、零售等行业雇用外国人的经营者及其家属。在日本刑法上,“不知道”这句话到什么程度还能站得住,从哪里开始就站不住?被认定站不住之后,又是什么决定处分的轻重?下面结合已经报道过的案件逐一说明。

报道中的经营者是怎么说的

时事通信社2024年3月2日报道,东京都丰岛区一家个室按摩店的经营者等4人,因让外国人从事超出在留资格活动范围的工作而被再次逮捕。其中一名中国籍男性表示“不知道让人做超出在留资格活动范围的工作是违法的”,予以否认。该案系被逮捕阶段的报道,尚未经起诉与有罪确定,被疑人享有无罪推定。2026年2月还有一起报道,东京都台东区一家中华料理店让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且没有资格外活动许可的员工在店堂端菜,经营者被查处,并称“知道是技人国资格,但不认为违反日本法律”,属部分否认。不过该案我们只确认到案情梗概,未能确定报道媒体名称,故此处只介绍案件骨架。

为什么“不知道法律”不能否定故意

日本刑法38条3项规定,即使不知道法律,也不能因此认定行为人没有犯罪意思。这一条在实务上的含义是:故意所指向的是“事实”,而不是“法律评价”。就不法就労助长(帮助非法就劳)而言,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外国人、并且按其在留资格或许可状况不能从事所安排的工作这一事实,故意即已具备。“没想到这在日本构成犯罪”属于对法律评价的误解,不能消除故意。同条但书允许根据情状减轻刑罚,但那是在有罪前提下的量刑问题。

“不知道”仍然有意义的场合

不过,关于不法就労助长罪(入管法73条之2),学理与实务上存在这样的讨论:如果雇主已尽到确认义务、仍无法察觉,则不应处罚。于是真正的争点从“是否知道违法”转移到“做过什么样的确认”。看的是在留卡原件,还是只看了照片或复印件?在留期限、就劳限制栏、有无资格外活动许可,分别核对到什么程度?每次更新是否重新确认?有没有咨询过专业人士?这些都不是靠口供,而是靠文件与数据来证明的。

辩护人真正会争的四个点

第一是事实认识:有没有查看就劳限制栏的痕迹,排班表与工资台账显示了什么。第二是确认体制是否真实存在:录用时的核对表、在留卡复印件的保存状况、向行政书士或律师咨询的邮件记录,都能说明制度不是走形式。第三是本人的角色:现场录用是否完全交给店长,本人是否只是挂名代表,非难程度并不相同。第四是纠正的时点:被指出后过了几天停止该员工的工作,会被直接读作反省的具体指标。

在留资格的影响,雇主一侧与打工一侧分头进行

雇主一侧,依入管法24条3号之4,不必等刑事处罚,仅凭助长行为本身即可能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令和7年出入国管理统计第57表显示,因3号之4(行为人本人)被发付退去强制令书者15人,其中中国籍10人。绝对数不大,但中国籍所占比例偏高。打工一侧则不同:资格外活动被评价为脱离本来活动而专门从事的,涉及24条4号(资格外活动专门从事);因入管法73条之罪被处拘禁刑的,涉及同条4号(因73条之罪被处拘禁刑)。此外,若本来活动连续3个月以上未进行,还可能被取消在留资格(22条之4第5号)。令和7年取消件数1,446件,为历年最高。

家属与公司当天就能做的事

经营者被羁押后,公司首先要做的是不让材料散失。在留卡复印件、雇用合同、排班表、工资台账、考勤记录,既是侦查对象,也是防御素材。出于好意去整理或丢弃,很容易被视为毁灭证据,羁押因此拖长。其次要翻找过去的咨询记录,与行政书士、社会保险劳务士往来的邮件,都是确认体制存在的证据。同时确认本人的在留卡与护照在谁手里,并对其他员工的可就劳范围逐一复核,有疑问的立即停止。接受讯问时应要求翻译,并把事实与评价分开陈述。只说“我不知道违法”,停留在评价层面;能否讲清楚何时、对谁、核对了什么、怎么核对的,才是这类案件的分水岭。

中文圈家属最常问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回中国以后会不会留下案底”。日本的刑事处分与中国国内的记录制度是两套体系,日方不会把处分结果直接登记到中国的档案里;但如果最终走到退去强制,出境记录与再入境限制会保留在日方系统中。第二个问题是“以后还能不能再来日本”。如果被退去强制出境,此前没有同类前例的,上陆拒否期间为5年,有前例的为10年;若符合条件、在违反调查开始之前主动出头并获得出国命令而出境的,期间为1年。也就是说,从被查处到出境为止的每一步应对,都会换算成日后能否再入境的时间。经营者的案件同样如此:不起诉与退去强制是两条线,必须同时管理。

日本語版:「違法だとは思わなかった」という経営者の言い分は通るのか(不法就労助長)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東京にて行政事件に関する対応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