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持高度专门职在留资格的人卷入刑事案件会怎样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持高度专门职在留资格的人卷入刑事案件会怎样

持高度专门职在留资格的人卷入刑事案件会怎样

2026/08/31

高度专门职是把学历、工作经历、年收入、研究业绩等换算成分数后授予的在留资格,享有其他就劳资格所没有的优待。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旦卷入刑事案件会更有利;相反,由于优待的前提被打破,落差反而更大。本文以已报道的案件为线索,梳理高度专门职属于入管法别表第一意味着什么、分数评价如何被重新审视、更新为何可能不许可,以及退去强制事由的适用范围。

持高度专门职资格者被逮捕的报道

据产经新闻、日本经济新闻等2026年7月上旬报道,一名持高度专门职1号在留资格的塞浦路斯籍40多岁男性,因于2026年4月将自己的在留卡出借给一名中国籍女性,被以入管法违反(出借在留卡等)的嫌疑逮捕。同一系列侦查中,围绕区役所的印鉴登记与虚假迁入申报,数名中国籍男女也被逮捕。报道称其中部分人否认。上述均未确定起诉或有罪,被疑人享有无罪推定。

这个案件说明:即便是日本社会一直积极接纳的高度专门职人群,进入刑事程序的入口与其他在留资格者并无不同。不会因为资格「档次高」,侦查就变得宽松。

高度专门职属于「别表第一」意味着什么

入管法的在留资格分为基于活动的(别表第一)与基于身分地位的(别表第二)。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定住者属于别表第二,高度专门职则属于别表第一。这一区分在入管法24条4号之2上产生作用:该号规定的特定犯罪仅适用于持别表第一在留资格在留者,对象包括危险驾驶致死伤等。

据在留外国人统计,令和7年(2025年)末中国籍在留者为930428人,其中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定住者合计约43.8万人,约占47%。反过来说,其余约53%持别表第一在留资格,属于要承担24条4号之2风险的一层。同一统计中,高度专门职在留者为22169人。自己属于哪一个别表,是判断刑事案件后果的起点。

两项退去强制事由的适用范围不同

退去强制事由中,入管法24条4号里有一项以被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者为对象,但该项但书排除全部缓刑的情形,因此它针对的是「较重的实刑」。而24条4号之2是按罪名划定的规定,只以持别表第一在留资格者为对象。

把两者混为一谈就会误判走向。例如判处缓刑虽不落入前一项,但若罪名属于4号之2所列特定犯罪,持别表第一资格者仍可能经由另一条路径触及退去强制事由;反过来,若罪名不在4号之2之列,分水岭就落在量刑轻重上。请先确定自己面对的是哪一项。

分数评价的重新审视与更新不许可

高度专门职是以获准时点的分数评价为前提的在留资格。因此,一旦离开工作单位、年收入大幅下降、研究或职务业绩中断,更新审查时都会被重新评价。被羁押则工作停止、收入中断。比案件本身更直接影响资格维持的,往往是这种状态的持续。

此外,更新要依在留状况与素行综合判断。即使所受处分不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也未必获准更新。高度专门职在永住许可要件等方面享有优待,但该优待以素行良好为前提。一旦受到刑事处分,这个前提便不复存在。

在留资格取消与申报上的陷阱

入管法22条之4第5号将连续3个月以上未从事与在留资格相应活动列为取消事由,同条第6号将违反住居地申报义务等列为取消事由。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统计,令和7年在留资格取消共1446件,其中高度专门职1号相关为1件。件数虽少,但制度上并未被排除在取消对象之外。

被羁押期间,申报期限不会停止。关于所属机关的申报、住居地的申报,一旦拖延,就会打开一条不等刑事结果便失去在留资格的通道。请与家属及工作单位配合,及早确定由谁去办哪一项申报。

向工作单位说明:何时说、说到什么程度

高度专门职者职务责任重、与公司关系深,向单位说明难以回避。但在事实尚未厘清前就交代细节,可能导致公司内部记录被纳入侦查,或提前招致离职压力。最初需要传达的,多半只限于被羁押这一事实,以及短期内无法出勤这一事实。

希望家属着手的是:确认在留卡与护照的所在;保管雇佣合同与近期的源泉征收票、工资明细;核对住房租赁合同。这些资料,无论是在主张维持在留资格时,还是在刑事程序中说明生活基础时,都可以直接使用。刑事上的防御与在留的维持,必须放在同一条时间轴上构筑。

日本語版:高度専門職の在留資格を持つ人が刑事事件の当事者になったら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東京にて行政事件に関する対応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