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役所冒充他人办理印鉴登记,会构成什么罪
2026/08/31
在窗口递交文件,写上他人姓名并盖章。当场只要几分钟的手续,事后可能变成刑事案件。而且被追究的不止那一道手续:迁入申报、印鉴登记、住民票取得,行政手续彼此相连,侦查会把一整条流程重新查一遍。本文以已报道的案件为线索,说明冒名办理行政手续会被构成什么罪,以及为什么会连锁立案。
被报道案件的概要
据产经新闻、日本经济新闻等2026年7月上旬报道,在东京都内的区役所,有人使用他人的在留卡冒充本人办理印鉴登记手续,数名中国籍男女以及被指出借该卡的外国籍男性,被以有印私文书伪造等及入管法违反(出借在留卡等)的嫌疑逮捕。在此之前的同年6月,另有三人因向区役所提交虚假迁入申报被捕。报道称,侦查方向认为这是一连串以取得永住资格为目的的虚假行政手续,其中部分人否认。上述均未确定起诉或有罪,被疑人享有无罪推定。
以他人名义填写申请书,构成什么罪
像印鉴登记申请书这类由私人制作的文书,若写上他人姓名、盖章并提交,即涉及有印私文书伪造及行使。要点在于:该文书是作为「他人名义的文书」被制作出来的。处罚的对象不是内容真假,而是冒用名义这件事本身。
「是本人拜托我代写的」这一说明,在此需要谨慎处理。若确属基于本人意思的正当代理则另当别论;但如果是冒充本人、在窗口以本人身份行事,就不会被评价为代理。在窗口是否向工作人员声称自己就是本人,往往是这一区别的分水岭。
虚假迁入申报与住民基本台帐制度
住民票是在日生活的基础性公共记录。通过迁入申报记录住址,再据此办理印鉴登记并签发印鉴登记证明书;证明书会用于不动产交易、公司设立及各类合同场合。虚假的迁入申报,是往这一地基中注入错误信息,关系到行政记录整体的可信度。
把实际并未居住的地点申报为住址,除产生住民基本台帐法上的问题外,以该申报为基础制作的后续记录也会依次出问题。若把申报当成一次性的小手续,事后往往会对整体规模之大感到意外。
为什么一连串行政手续会被一并翻查
行政手续会留下记录:迁入申报的受理日、印鉴登记的申请日、证明书的签发履历,还有窗口的监控与经办人员的记忆。因此,只要一道手续引起怀疑,同一人物、同一住址、同一时期的手续就会被顺藤摸瓜地逐一核查。侦查可以沿线索成线追踪,而不只是查一个点。
更进一步,印鉴登记证明书此后用在了哪里也会被追查:开户、法人登记、不动产合同。一旦查明用途,那里的申请行为又会成为新的被疑事实。逮捕时罪名只有一个,之后却接连再逮捕,原因正在于此。
与永住申请结合时会发生什么
被报道的案件中,这一连串手续被认为以取得永住资格为目的。假如在留资格确系经由此种经过取得,入管法22条之4第1号将以虚伪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上陆许可等列为在留资格取消事由,同条第2号、第3号将虚假申请等列为取消事由。也就是说,在刑事处分之外的程序中,在留资格仍可能事后丧失。
而且,永住许可的审查十分看重素行。此类案件一旦有罪,之后的申请将极为困难。为了让眼前这道手续过关,反而把将来的路整个堵死,这种反转在现实中确实会发生。
最初阶段应当做的事
首先,尽可能按时间顺序整理:自己在哪个窗口、何时、在哪份文件上签了名。重要的是不要用推测填补记忆模糊之处。窗口的记录客观存在,凭推测所述一旦与之不符,会损害陈述的可信度。
其次是翻译问题。据日本法务省《令和7年版犯罪白书》(对象年度为令和6年),令和6年需要为被告人配备翻译的普通第一审终局人数为4649人,其中中文726人(15.6%),仅次于越南语的1794人(38.6%)。是在不理解文件内容的情况下签的名,还是理解之后签的名,在此类案件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在窗口听到了怎样的说明、自己对日语的理解程度如何,请及早告诉辩护人。
家属方面,可以先着手的事情有三件:确认本人的在留卡与护照现在何处;整理与本次手续有关的住址变动、租房合同、工作与收入资料;以及把本人在日本的家庭状况、居住年限、纳税与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这些既是刑事阶段说明生活基础的材料,也是日后在入管程序中主张继续在留时的基础资料。至于是否向单位或学校说明、何时说明,请先与辩护人商量再决定。
日本語版:区役所で他人になりすまして印鑑登録をすると、何の罪になるの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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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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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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