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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薪1万5千日元持续伪造的失踪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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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薪1万5千日元持续伪造的失踪实习生

以日薪1万5千日元持续伪造的失踪实习生

2026/08/31

伪造在留卡有时被报道为一张卖到几万日元。而实际动手作业的人拿到的,却只是日薪。这个落差本身就说明了案件的结构。本文以从实习单位失踪的技能实习生经聊天软件接受指示、持续从事伪造作业的见报案件为素材,具体说明报酬之低与脱身之难,要用什么样的材料才能作为量刑情节立起来。

被报道的案件

据产经新闻2024年6月2日报道,从实习单位失踪的中国籍技能实习生等人,在千叶县内的公寓伪造个人号码卡与在留卡而被立案。报道称,他们通过聊天软件微信接受指示人的指示,以日薪约1万5千日元从事伪造,伪造卡以每张1万至2万日元出售。案件并未起诉或有罪确定,当事人享有无罪推定。报道还提到相关的作业点在其他地区也有,可见作业是分散进行的。

「日薪1万5千日元」这个数字说明什么

如果报道属实,一天做几十张,销售额就是几十万日元,而执行者拿到的只是1万5千日元的日薪。这个比例说明了究竟是谁把它当生意在赚钱。在刑事量刑中,因犯罪所获利益的多少是重要情节之一,因此执行者所得仅限于作业对价、没有参与销售利润的分配,对评价行为性质是有意义的。但这并不是免责的理由:拿着日薪去伪造,本身就是犯罪(入管法73条之6以下;个人号码卡部分则属于刑法上的有印公文书伪造问题)。要主张的不是「我不坏」,而是「我在这个结构中处于哪个位置」。

经聊天软件下达指示的结构

这一类型中,指示人与执行者往往并不见面。招募在聊天软件或社交平台上进行,录用通知、作业指示、报酬支付,全部隔着屏幕完成。执行者连指示人的真名与所在都不知道,就照着指令一直做下去。指示人身在境外时,很难被查获,结果只有执行者受到处罚。日本警察厅公开的「组织犯罪的情势」中,也指出了接受身在中国国内的指示人的指示而制造伪造在留卡这样的形态。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结构如何在量刑上被评价才是重点,结构本身并不能让本人免责。

证明从属性与难以脱身的具体做法

从属性不能靠感觉去讲,必须靠材料堆起来。第一是招募入口:看到什么措辞的帖子才去应聘的。「简单作业」「日结」这类表述,有时能作为削弱违法性认识的情节而具有意义。第二是报酬实态:日薪金额、支付方式、作业天数、累计所得。第三是有没有裁量:底板由谁准备、做多少张由谁决定。第四是有没有提出过退出,以及对方当时的反应:拒绝时被说了什么。第五是生活状况:失踪的经过、借款金额、向家里汇款的义务、住处是否由指示人一方提供。这些材料在本人被羁押之后往往很难再收集,离不开家属的配合。

刑事处分与对在留资格的波及

这一类型中,除伪造罪之外,本人通常已经处于非法滞留状态。非法滞留罪规定在入管法70条1项5号,法定刑依同项柱书为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者两者并科。在遣返方面,非法滞留本身即属于入管法24条4号所列的遣返事由;如果被判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宣告全部缓刑者除外),则另有一项遣返事由适用。技能实习属于入管法别表第一的在留资格,而仅适用于别表第一在留资格者的24条4号之2所列特定犯罪,限于危险驾驶致死伤等,在留卡伪造并不在其中。处分的走向,主要取决于角色、张数以及有无前科。

家属从今天起可以做的事

请把本人从失踪到被逮捕这段时间里,在哪里、和谁、如何生活,在能掌握的范围内写下来。汇款记录、通话与消息记录、家里知道的借款内容,这些是显示从属性最基础的材料。另外,如果有能反映离开实习单位原委的资料(欠薪、超长工时、身体状况、与监理团体的往来),请务必保存。走到失踪这一步的经过,不只是本人的过错,也有可能被作为其所处的处境来评价。会面可能因接见禁止受到限制,但与辩护人的会见不受限制(刑诉法39条1项)。

关于回国与日后的再入境

这一类型的当事人,多数最后都要面对回国的问题。依入管法5条1项9号,被遣返出国的人,没有前历的为5年、有前历的为10年不能上陆日本;依出国命令出国的则为1年。能否使用出国命令,取决于是否在被查处之前自行申告,以及有没有因一定犯罪被处刑等要件。已经进入刑事程序的人往往难以满足这些要件,因此更要在刑事阶段就把量刑与之后的入管程序放在一起考虑。

日本語版:日当1万5千円で偽造を続けた失踪実習生。報酬の低さは情状になるのか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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