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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50张、7500件,伪造工厂的执行者会被如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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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50张、7500件,伪造工厂的执行者会被如何审判

一天50张、7500件,伪造工厂的执行者会被如何审判

2026/08/31

在留卡被大量伪造的案件一旦曝光,报道里就会排出一串醒目的数字:一天做多少张、扣押数据多少条、卖出几千张。家属看到这些数字往往绝望,但在刑事程序中真正有意义的,不是报道的数字,而是靠证据认定出来的事实。本文以被报道为大量伪造的案件为素材,说明制作的执行者与指示人之间会拉开多大差距、依赖供述来认定张数为什么危险,以及扣押数据与起诉事实之间应当如何切分。

先说明本文所依据报道的确认程度

关于下文提到的案件,本所只确认到报道的标题层面,正文并未确认。因此包括数字在内的各项记载,不作为已确定的事实,只作为「被如此报道」来对待。读者也请不要以下述数量为前提来判断自己案件的走向。即便是同类案件,证据关系不同,结论也会完全不同。

被报道的案件轮廓

据日本经济新闻、时事通信、东京新闻、TBS、东京电视台2025年5月10日前后的报道,两名中国籍男性因用电脑与打印机大量伪造带全息标识的在留卡而被查处。报道称有「一天大概做50张」的供述,涉及件数超过7500件,被扣押电脑内伪造数据约1万条,还发现了以日本人姓名登记的户籍誊本数据。案件处于逮捕、查处阶段,并未起诉或有罪确定,当事人享有无罪推定。

执行者与指示人的落差从哪里来

决定这类案件量刑的,与其说是张数,不如说是角色。执行者负责看得见的作业,容易被查获,与扣押物之间的联系也很清楚;而负责接单、定价、拿走大部分利润的指示人,躲在聊天软件账号的另一头,人在境外也并不罕见。结果就是只有末端的执行者站上法庭。辩护人要做的,是用证据把这个结构画出来:设备由谁准备、底板数据由谁提供、报酬如何分配、提出想退出时对方如何对待。如果能够证明角色的从属性,即使客观张数相同,对行为的评价也会不同。

「一天50张」这句供述该怎么对待

在大量伪造案件中,张数的认定有时高度依赖本人的供述。但凭记忆估算的数字很容易动摇。用作业天数一乘就变成很大的数字,可是相乘所依据的实际开工天数、设备运转状况、原材料采购量、真实的出货记录是否有客观印证,必须另行验证。在讯问室里被追着要一个数字,就顺口答出没有核实过的数字,之后它会作为量刑的前提独自流传。不知道就说不知道;如果只是凭记忆估算,就明确说明这是估算。这既不是否认,也不是对抗,而是准确认定事实所必需的。

扣押数据条数与起诉事实的张数

即便被扣押电脑里有约1万条伪造数据,也不等于就有1万起犯罪。数据中包含底板、模板、做到一半的文件、同一人的多个版本,以及根本没有输出过的内容。检察官只会把能够以证据特定的部分构成为起诉事实。辩护人则要把作为起诉事实特定出来的张数,与单纯被扣押的数量切分开,避免后者在量刑场合被过度评价。此外,同一机会连续实施的伪造是作为一罪处理,还是构成数罪而并合加重,这一罪数整理也会影响量刑幅度。不过罪数上的主张未必总是对被告人有利,需要按个案作战略选择。

对在留资格的影响与实刑的现实性

在大量伪造的案件中,必须现实地正视被判实刑的可能。入管法24条4号中有一项规定,被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宣告全部缓刑者除外)的人属于遣返事由。据令和7年出入国管理统计,退去强制令书发付7,722人中,单独依该项的为41人(中国11人),若把与非法滞留并列的情形算进来,还要加上162人(中国36人)。中国籍发付总数686人中有47人与该项有关,比率约为越南的3倍。一旦是实刑,刑罚执行完毕后转入遣返程序;被遣返的人,此前无前历的上陆拒否期间为5年,有前历的为10年(均见入管法5条1项9号)。

家属现在应当做的事

第一,不要把报道里的数字原样转述给本人去追问。本人在慌乱状态下向侦查机关说明,很可能连没有核实过的事实也一并承认。第二,请保全能显示设备与原材料购买记录、房租水电由谁负担、报酬入账记录、看到招募信息的经过的资料。手机与账号里的往来记录,如果被本人删掉,连能证明从属性的证据也会一起消失。任何可能被视为毁灭证据的行为绝对要避免,但保全已经存在的记录是另一回事。包括哪些内容可以告诉辩护人在内,请尽早咨询。

日本語版:一日50枚、7500点。偽造カードの「工場」の実行役はどう裁かれるのか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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