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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判员审判中,翻译质量会直接左右事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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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判员审判中,翻译质量会直接左右事实认定

在裁判员审判中,翻译质量会直接左右事实认定

2026/08/31

日本的刑事审判由书面语言与口头语言搭建。当被告人不以日语为母语时,全部内容都要穿过“翻译”这层膜。膜薄,法庭的判断基本能准确抵达;膜厚,事实认定本身就会偏移。在裁判员审判(由普通市民与职业法官共同审理的制度)中尤其如此,因为并非法律专业人士的市民,靠在法庭上听到的话形成心证。本文梳理翻译会在哪些环节影响结论,以及辩护人、本人与家属该做什么。

什么样的案件属于裁判员审判

2025年12月5日发生、同月8日由Record China与朝日电视台报道的案件中,在千叶县夷隅市一家玻璃制品制造公司,一名中国籍男性(39岁)在面谈中用刀具多次刺伤58岁的女性员工,该女性死亡。该人系因杀人嫌疑被逮捕,尚未起诉、亦未确定有罪,被疑人享有无罪推定。

这类造成重大后果的案件属于裁判员审判对象。裁判员审判集中开庭,重视法庭上的当庭问答而非书面材料。也就是说,当场被翻译出来的那句话,直接成为判断材料。

从统计看中文案件的位置

据令和7年版犯罪白书,令和6年需要翻译的被告人一审终局人数为4,649人,比上一年增加20.7%,涉及41种语言。按语种,越南语最多,为1,794人(38.6%);中文为726人(15.6%),居第二位。常有人说“日本法庭上最多的外语是中文”,这并不准确,越南语约为中文的2.5倍。

这一数字的实务含义是:中文法庭翻译需求很大,但相对于案件增长,熟悉法律术语的翻译人未必充足。习惯处理专业用语的翻译人,与只有日常会话经验的人,在法庭上的精度差别很大。

翻译影响事实认定的具体场面

审判中争的往往不是动作本身,而是当时的认识;而认识只能靠语言表达。以下场面,译法之差会一路影响到结论。

  • 有无杀意。“死了也无所谓”和“没有想过可能会死”,在中文里有时表述十分接近
  • 计划性。“带过去”与“身上原来就有”,在日语里是时态与语态的区别,翻译时容易丢失
  • 暴行样态。推、顶、拨开、甩开,在日语中会得到不同评价
  • 悔意的表达。中文圈的道歉方式若直译,在日本法庭上可能听起来像在推卸
  • 方言。若夹杂地方说法而非标准普通话,翻译人有可能没听懂就带过去了

裁判员只能通过被译成日语的话来认识被告人。译文冷硬,人就被当成冷漠的人;译文含糊,人就被当成不诚实的人。这不是被告人的人格问题,而是翻译精度问题。

翻译人的选任与事前准备

翻译人由法院选任。辩护人可以根据审理规模,请求配置两名以上翻译人轮换,因为长时间开庭时疲劳会直接反映为精度下降。在公判前整理程序阶段,事先统一案件中会出现的专业用语译法同样重要:凶器名称、受伤部位、医学用语、公司职务名称、生产工序术语,做成一份对照表由辩护人与翻译人共享,可以大幅减少法庭上的混乱。

被告人所讲中文的地域特征也应事先告知:籍贯、日常使用的语言、普通话熟练程度。不做确认就推进程序,往往到了法庭才暴露沟通问题,审理被迫中断。

发现误译时,如何留在记录里

误译如果当场不处理,事后等于没有发生。实务上的做法是:

  • 在辩护席另行安排懂中文的人员,核对翻译人的译出
  • 对译文有疑问时当场向审判长陈述,请求翻译人确认,并说明是哪一段问答
  • 关键部分要求逐句直译;概括式翻译无法核对语气与细节
  • 核对公判笔录记载,与实际问答不符的,提出异议
  • 对侦查阶段的供述笔录,也要连同取调经过一起,把“中文原话是怎么说的”变成争点

关键在于当场提出。事后再说“那句翻错了”,没有记录就无法验证。翻译问题,只能在留下记录的范围内去争。

本人与家属能做的事

请转告本人:听不懂的时候,要有说“听不懂”的勇气。不理解翻译人的日语、抓不住问题的意思,都可以当场说出来,这是被告人的权利。若沉默地点头,这份沉默会作为同意留在记录里。

家属方面,请把本人的籍贯、使用的语言与方言、日语理解程度准确告诉辩护人。若要向法庭提交中文书信或者陈述书,翻译质量会左右印象,建议与辩护人商量后再定稿。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应为被告人配置翻译,日本国宪法以及国际人权公约B公约第14条第3款也保障当事人以其能理解的语言被告知被控事实、并获得翻译协助。这不是恩惠,而是权利。

日本語版:裁判員裁判では、通訳の質がそのまま事実認定を左右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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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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