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施暴时,如何在没有监控的户外案件中展开争辩
2026/08/31
深夜的户外没有留下影像,被指控动了手,本人却否认。外国人刑事案件里,最难办的往往就是这种形态:因为语言隔阂,辩解未必被准确记录,经翻译转述时的细微差异,反而会被当成“供述前后不一”。本文以报道过的案件为线索,说明在没有影像的暴行案件中,辩护人实际会从四个角度展开检验:被害人陈述的一贯性、伤情部位与所主张暴行是否吻合、深夜的辨认条件,以及如何反驳实况见分调书。
报道案件的基本轮廓
据2026年5月17日福井电视台与FBC福井放送的报道,在福井县内一家汽车销售维修店的户外,凌晨3时30分左右,一名50多岁的中国籍男性欲带走轮毂,并殴打了上前制止的男子,因涉嫌抢劫致伤被逮捕,本人否认施暴。这是逮捕阶段的报道,起诉与有罪均未确定,当事人享有无罪推定。户外、深夜、只有两名当事人,这三个条件凑齐时,事实认定几乎完全依赖陈述,因此如何检验陈述的可信性,就成为辩护的核心。
被害人陈述的一贯性会在哪里出现裂缝
被害人的说法至少经过五个阶段被记录:报警电话、向到场警员的说明、报案书、笔录,以及庭审证言。辩护人会把这些按时间排列,逐一追踪打了几下、用手掌还是拳头、哪只手、从哪个方向、当时自己是什么姿势等要素的变化。人的记忆本来就会改变,细节有出入并不稀奇;问题在于变化的方向。如果最初含糊的部分,随着侦查推进而一致地朝着不利于嫌疑人的方向变得具体,就可以指出:塑造这份陈述的可能不是记忆,而是侦查过程本身。在已开示的证据中,报警记录这类最早期的材料价值最高。
伤情与所主张的暴行是否吻合
诊断书既是证明有伤的材料,也是检验所主张暴行的材料。如果说是用右手打了面部,伤却在背部或后脑,就有理由怀疑存在跌倒、被拉倒等另外的成伤机制。擦伤多提示与路面或墙面的接触,挫伤则提示钝力作用。衣物破损与污渍的位置、双方手指的状态,也都在讲述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辩护人不会只看诊断书的结论,还会争取就诊时的照片、病历的开示,必要时向医生发出询问。伤是在制服过程中造成的,还是阻止逃离的一方用力所致,会让整个案件呈现出不同面貌。
深夜的辨认条件这一盲点
凌晨3点多的户外,通常只有路灯与店铺的长明灯。当时的亮度是否足以识别他人并细致辨认动作,直接关系到陈述的前提。辩护人会在同一时刻、相近天气条件下到现场确认,记录照明的位置与数量、遮挡物、距离与视线高度;是否戴眼镜、是否饮酒、当时面朝哪个方向同样重要,周围的声响状况也要一并考察。在昏暗、有距离、时间短促且情绪紧张的条件下,即使陈述人完全诚实,认知也可能出错,这一点在日本的审判中同样被接受。要争的不是被害人是否诚实,而是辨认所处的条件。
如何反驳实况见分调书
实况见分调书是警员记录现场状况的书面材料,但其中的位置关系,多半是依照被害人等在场指认者的指示落到图纸上的。也就是说,它披着“客观现场记录”的外衣,内部却嵌入了指认者的记忆与评价。反驳的第一步,是把图纸上哪些记载来自实测、哪些来自在场者指示区分开来。第二步,检验所记距离与位置关系在物理上是否可能。第三步,若嫌疑人本人未参与见分,则指出其视角完全未被反映。必要时,辩护人会自行制作现场照片与实测图并作为证据提出。不被书面的形式所压倒,一路追到根据为止,是这类案件必要的姿态。
还有一点常被忽略:翻译的质量本身就是争点。如果侦讯时的翻译把“甩开手”译成“打了一下”,笔录里留下的就是后者。发现表述与自己的意思不符时,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更正;开庭阶段也可以就翻译的准确性提出异议。这些都需要辩护律师在早期就介入。
否认案件中家属能提供的支持
否认案件羁押容易拉长,当事人的精神消耗是最大的敌人。希望家属做四件事。第一,保全现场周边的情况:附近店铺或住宅有没有摄像头、当时停放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是否还在,请尽快告知辩护律师,影像通常数日到数周就会被覆盖。第二,收集当天行动的佐证:交通IC卡的使用记录、收据、通话记录,都能显示时间脉络。第三,维持生活:房租、手机、在留卡的有效期在羁押期间仍在走。第四,确保有翻译在场的会见;即使被附加接见禁止,与辩护律师的会见也不受限制(刑事诉讼法39条1项)。能否把自己的说法准确地用日语留在卷宗里,往往就是否认案件的胜负手。
日本語版:暴行を否認するとき、防犯カメラのない屋外事件をどう争う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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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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