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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访问与操纵市场,两罪一并审判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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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访问与操纵市场,两罪一并审判会怎样

非法访问与操纵市场,两罪一并审判会怎样

2026/08/31

一起案件被安上两个以上罪名,刑罚会怎么算?是不是简单相加?这是家属必问的问题。本文说明:对尚未有确定判决的数罪一并审判时的处理思路;以证券账户盗用与操纵市场同时被追究的案件为素材的具体分析;特别搜查部起诉的案件如何推进;以及对卖出获利的没收与追征问题。

数罪一并审判会怎样

对尚未判决确定的数个罪同时审判时,日本刑法采取的思路不是把各罪的刑罚简单相加,而是以其中最重之罪的刑罚为基础,在一定范围内提高上限,最后就整体宣告一个刑。所以罪名变成两个,并不意味着刑期直接翻倍。但上限确实被提高了,而且涉及数罪这一事实本身,也会作为反映行为广度的情节影响量刑。实务上要先确认哪一个罪最重、加重后的上限在哪里,再去争本案应落在这个区间的什么位置。

为什么该案会出现罪名叠加

据日本经济新闻、读卖新闻、FNN报道,两名中国籍男性盗用十个都府县共十人的证券账户,以集中买单将股价从84日元抬至110日元,卖出约七十万股获利约860万日元,于2025年11月28日被逮捕,经同年12月18日证券交易等监视委员会告发,由东京地方检察厅特别搜查部提起公诉。这里出现了性质不同的两种行为:擅自使用他人识别符号,与损害市场价格形成公正。被起诉不等于有罪,被告人享有无罪推定。

特别搜查部起诉的案件如何推进

证据庞杂、争点复杂的案件,多会进入公判前整理程序。在该程序中,检察官明示拟证明的事实与证据,辩护人提出主张与证据,整理争点并制定审理计划,证据开示的请求也在此阶段提出。准备往往需要数月甚至一年以上,其间开庭间隔拉长。若一直被羁押,这段时间就等于关押时间,因此保释请求意义重大。起诉之后可以申请保释(刑事诉讼法88条以下)。对外国籍当事人而言,关键在于如何说明住所的落实、身元引受人、护照的保管以及出庭的保障。

对卖出获利的没收与追征

日本法制的思路是不让犯罪所得留在被告人手中,因而设有没收,以及在没收困难时的追征。该案报道中的约860万日元获利,可能成为计算的起点,但未必就此固定下来。买卖手续费与税金、与其他资金混同的部分、共犯之间实际如何分配,都会改变被告人实际取得的利益。辩护人要细查收支记录,就追征额计算的前提进行争辩。此外,已向被害人赔付的部分,需要调整以免形成双重负担。没收追征与被害赔偿是两套制度,但实际的钱只有一笔,先后顺序与用途分配,必须尽早定下方针。

对在留资格有什么影响

不正访问禁止法违反与金融商品取引法违反,都不属于入管法24条4号中关于毒品类犯罪的一项的毒品类犯罪,也不属于同条4号之二的特定犯罪。因此是否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取决于是否达到无期或超过一年拘禁刑的实刑(同条4号中关于超过一年拘禁刑实刑的一项,全部缓刑除外)。于是,加重之后刑期是否超过一年,就与在留的去向直接挂钩。刑事辩护的目标设定,不应只停留在实刑还是缓刑的分界上,还要从一开始就把实刑情形下刑期长短的意义讲清楚。另外,令和7年获得在留特别许可的有1,030人,进入退去强制程序后仍有争取空间。

家属可以准备的事

请按审判会拖长来安排生活:房租、通信、保险,以及在留期限届满日的管理。若申请保释,需要住所、身元引受人与保释保证金的资金来源,请尽早备好能说明资金出处的材料。经营公司的,先定好业务的维持体制,这也关系到在留资格该当性能否保住。能否送物与会见,可向羁押处确认。本人提出要求的,可请求通知领事机关(《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36条1款)。

申请保释时会被问到什么

保释审查的核心,是有无逃亡之虞与有无毁灭证据之虞。对外国籍被告人而言,通常会被问到:在日本有没有固定住所、由谁担任身元引受人并如何进行日常监督、护照是否交由辩护人保管、能否承诺不与同案人及被害人接触、保释保证金的资金从何而来。这些不是靠口头保证,而要用租房合同、雇佣关系材料、身元引受书、资金来源说明等书面材料一项一项填实。家属能否在开庭日陪同出庭、能否说明本人在日本的生活基础,同样会被纳入判断。第一次申请被驳回,也并非到此为止,情况发生变化后可以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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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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