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只是运送现金”而收下的50万日元,导致再次被捕
2026/08/31
“说是可以放出来了,结果当天又被抓了。”在洗钱和特殊诈骗案件中,家属最惊慌失措来咨询的往往就是这件事。再次逮捕(再逮捕)在日本刑事程序中并不罕见;相反,在涉及多次交接、多名被害人的案件里,这本来就是一开始就应当预设的走向。本文以已公开报道的案件为线索,说明再次逮捕为什么会发生、交接地点与负责侦办的县警不一致意味着什么,以及如何据此设计供述方针与会见节奏。
公开报道中的案件
据神奈川新闻2024年11月6日报道,一名中国籍男性(32岁)因涉嫌明知是犯罪收益仍收下用他人名义银行卡取出的现金50万日元,被以违反组织的犯罪处罚法的嫌疑逮捕。报道称,现金交接发生在东京都北区,负责侦办的是神奈川县警国际搜查课,且属于再次逮捕的案件。这是逮捕阶段的报道,并非已经起诉或已经定罪,被疑者享有无罪推定。
为什么50万日元这样的金额也会导致再次逮捕
人身羁押的期间,是按“每一个被疑事实”分段计算的。逮捕后,警方须在48小时内移送检察官,检察官须在24小时内且自逮捕起72小时内请求羁押;羁押原则10天,延长最多再10天,合计20天为上限。从侦查机关的角度看,在有多次交接、多名被害人的案件里,这20天根本查不完。于是就先以其中一次交接实施逮捕,等羁押期将满时,再以另一次交接重新逮捕。金额大小并不是关键,关键是还有没有可以单独立案的单位。
所以,“才50万日元而已,应该很快就能回家”这种判断非常危险。实际被关多久,取决于侦查机关掌握了几次交接,而不是金额。
交接地点与办案机关不一致,意味着什么
报道中的案件,交接发生在东京都内,侦办却由神奈川县警负责。这并不奇怪。如果诈骗被害人在神奈川县,那么管辖被害发生地的县警就会侦办整个案件。交接在哪里发生,并不是决定办案主体的唯一标准。
这一结构会给辩护带来具体负担:羁押场所、负责的警察署与对应的检察厅可能分处不同地区,会见路上花的时间随之增加。更要紧的是,围绕同一个团伙,可能有多个县警分别就不同被害展开侦办;一个县警的案件结束,另一个县警的逮捕仍可能接踵而至。这一前景,我们会在早期就明确告知家属,以免反复落空。
预设再次逮捕,供述方针该怎么定
在可能再次逮捕的案件中,就第一起事实所作的供述,会框定其后各起事实的处理方式。例如,就第一次交接说“是熟人托我的”,那么在下一起案件中,与这位熟人的关系就会被当作既定前提。反过来,如果在最初的讯问中把团伙内部情况讲得很细,这些内容也可能成为另一起案件的侦查线索。
因此,方针不能一起一起分开决定,而必须针对可以预见的全局定下一个。是行使沉默权,还是只陈述事实经过,还是连接受委托的来龙去脉一并说明?这一选择还会影响量刑上对反省态度的评价,必须由辩护人与本人用中文准确沟通后再作决定。
会见的频率该如何安排
会见交通权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即使被附加会见禁止,与辩护人的会见也不受限制。在预计会再次逮捕的案件里,羁押期将满前的几天,讯问内容常会明显转向。这段时间应当提高会见频率,把每天被问了什么、如何回答逐日记录下来。若需要翻译同行,还要提前协调日程,因此在接到逮捕通知时就把体制定下来,最为稳妥。
羁押拖长,对生活与在留的影响
再次逮捕一旦叠加,羁押可能长达数月。一旦离职,就劳类在留资格者就会出现“未从事与在留资格相应活动”的状态。入管法(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之4把“持续3个月以上未进行与在留资格相应的活动”列为在留资格取消事由之一。持留学在留资格者,则会因出勤天数不足而遇到同样的问题。刑事走向与在留走向,必须并行推算。
家属今天可以做什么
先确认本人被羁押在哪个警察署、由哪个机关侦办。能否送物、可送何物、开放时间,各设施规定不同。另外,请把房租、手机、在留卡有效期这些一旦搁置就会给本人回来后造成麻烦的事项列成清单。联系不上的时间越长,这份准备越显价值。
最后要提醒的是,中国国内的家人往往会通过朋友介绍的“中介”打听消息,或者被要求先付一笔钱去“疏通关系”。日本的刑事程序里不存在这种运作方式,能够会见本人、阅览记录、向检察官提交意见书的,只有依法选任的辩护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辩护与被害赔偿上,才是真正能改变结果的做法。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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