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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劳动者如何加入工会并要求团体交涉|步骤、法律依据与对在留资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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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劳动者如何加入工会并要求团体交涉|步骤、法律依据与对在留资格的影响

外国劳动者如何加入工会并要求团体交涉|步骤、法律依据与对在留资格的影响

2026/08/30

加班费不给、被单方面降薪、受了工伤公司不肯办手续、突然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找公司理论没人搭理,用日语谈判又没有把握。这类咨询近年来越来越多。在难以单枪匹马与公司对峙的场合,法律准备的工具之一,就是工会(労働組合)。

本文说明:外国人加入日本工会、要求团体交涉(団体交渉)时该走哪些步骤;公司能不能拒绝谈判;以及工会活动会不会影响在留资格。

外国人可以加入日本的工会吗?

可以。日本国宪法第28条保障劳动者的团结权、团体交涉权与团体行动权,这里的劳动者不受国籍限制。工会法(労働組合法)也没有设定国籍要件,无论是正式员工、合同工,还是计时工,只要在日本受雇并取得工资,都可以加入工会。劳动基准法第3条禁止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国籍为由,在工资、工作时间及其他劳动条件上作差别对待;以外国人身份为由限制其参加工会活动,同样不被允许。

公司内部没有工会该怎么办?

公司内部没有工会也不要紧,可以一个人加入公司之外的工会。按地区或行业组织、允许个人单独加入的工会,通常被称为合同劳组或个人可加入的工会组织。其中也有专门处理外国劳动者事务、能用中文等多语种沟通的组织。一旦加入,该工会即取得就加入者的劳动条件与公司交涉的地位。也就是说,格局从本人单独去找公司交涉,变成工会与公司对等谈判。加入之前,建议先确认会费金额、交涉推进方式以及退出条件。

团体交涉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凡与劳动条件、劳资关系有关的事项都可以成为议题。实务中常见的有:

  • 拖欠工资:加班费、深夜与休息日的加成部分。
  • 撤回解雇或不续约:要求说明理由,协商撤回或以金钱方式解决。
  • 工伤手续:公司不配合申报时的应对。
  • 职场骚扰:辱骂、暴力、排挤的调查与防止再发生。
  • 宿舍费、接送费的扣款:从工资中扣除是否合法。

交涉结果通常以协议书形式固定下来。涉及支付金钱的,务必写明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

公司能拒绝团体交涉吗?

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工会法第7条把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工会代表进行团体交涉的行为,列为不当劳动行为予以禁止。一般认为,只是走过场坐在谈判桌前却不作实质答复、完全不出示任何资料这类不诚实的应对,也包含在内。公司不肯谈判时,工会可以向劳动委员会申请救济,劳动委员会经调查与审问后,可能发出责令其进行交涉的救济命令。多数案件在走到申请救济之前,公司的态度就已经发生变化。

因为加入工会而被解雇或刁难,怎么办?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以加入工会、参加工会活动为由所作的解雇、降薪、调岗等不利对待,属于被禁止的不当劳动行为;公司插手工会运营、动员员工退会,同样在禁止之列。发生这类情况时,既可以向劳动委员会申请救济,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外国人而言,解雇或不续约会直接牵动在留资格,因此害怕报复而不敢发声是常态;但恰恰是这种报复性对待,属于法律正面明令禁止的类型,这一点务必知道。

参加工会活动会影响在留资格吗?

加入工会、要求团体交涉本身,不会成为在留审查中的不利因素。真正需要留意的,是在争议过程中失去工作之后的处理。持就劳类在留资格的人离职时,入管法第19条之16规定了与合同机构相关的申报义务,须自事由发生之日起14日以内办理。此外,入管法第22条之4就在留资格的取消作了规定,其中包括持续3个月以上不从事在留资格所对应活动而在留的情形。不过,有正当理由的除外,因此务必把与公司争议中、正在寻找下一份工作等情况连同记录一并整理好,以便随时说明。

失业之后如何维持生活?

可选的办法有几种。加入了雇用保险的,符合条件时可以领取基本手当。为继续求职,实务上也有变更为特定活动在留资格、获准在一定期间内继续停留的做法。生活困难时,就被拖欠的工资,可以考虑向劳动基准监督署申告,或者利用国家的垫付制度。这里最应当避免的,是为了赚钱而去做在留资格不允许的工作。一旦被认定为专门从事资格外活动,可能该当入管法第24条第4号所定的相应退去强制事由,还可能被追究入管法第70条第1项第4号之罪。维持生计与保住在留资格,必须寻找可以兼顾的路径。

技能实习生、特定技能人员也能加入工会吗?

同样可以。团结权的保障不因在留资格的种类而有所不同。只是技能实习在制度上限制更换接收单位,实务中谈判的核心往往就是能否转籍。把向监理团体、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的申告,以及向劳动基准监督署的申告等行政途径,与工会交涉结合起来使用,有时更为有效。另需注意,法律上已确定要以新的就劳制度取代技能实习,转籍要件今后可能变化,请以着手办理时的最新制度为准。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加入工会、要求团体交涉,是法律正面认可的手段,能够撬动一个人单独交涉时推不动的局面。与此同时,外国人还面临一层特有的难处:丢掉工作会直接牵动在留资格。谈判要争取到什么程度、是否以和解收尾、申报与在留资格变更在什么时点办理,都应当把劳动问题与入管手续两条线一并纳入判断。等到与公司彻底闹僵,可选的余地就会变窄,因此在开始犹豫的阶段就可以来咨询。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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