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后外国人劳动者能做什么|欠薪垫付制度的申请与在留资格的维持
2026/08/30
早晨照常上班,门口贴着一张告示,办公室空无一人;老板电话打不通,过了发薪日也没有入账。若住在公司宿舍,连住处都可能同时失去。对以日语获取信息本就吃力的外国人劳动者而言,雇主倒闭意味着收入、住所与在留资格同时陷入不稳定。
本文梳理公司倒闭后如何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社会保险与住所会发生什么变化,以及为守住在留资格应当优先办理哪些事项。
公司倒闭了,被拖欠的工资还能拿到吗
即使公司已无支付能力,仍有可能通过国家制度获得部分补偿。由独立行政法人劳动者健康安全机构运营的未付工资垫付制度,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就未支付的定期工资与退职金按八成的比例予以垫付,并按年龄段设有上限金额。
纳入范围的,是自离职日前一定期间起至垫付请求日前一日之间到期的未付工资,奖金不在其列。办理时需要破产管财人或劳动基准监督署长出具证明,因此第一步应向劳动基准监督署咨询。
外国人也能使用垫付制度吗
可以。该制度以在适用劳灾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过的劳动者为对象,不因国籍而有区别。即使已经确定回国,只要符合条件同样可以申请。
但请求设有期限,须在破产手续开始决定等事由发生之日起的一定期间内提出;收款账户通常也要求是日本国内的账户。计划回国的人,务必在出境前备妥账户、联系方式与委托手续。
倒闭的形态不同,手续也不同吗
不同。大体可分为经法院程序的法律上的倒产,与事实上的倒产两类。
- 已作出破产手续或民事再生手续开始决定的情形。法院选任破产管财人,凭其证明申请垫付;劳动者同时应作为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 未启动法院程序,但事业活动已经停止、无重启前景、亦无工资支付能力的情形。经劳动基准监督署长认定后,同样可以纳入垫付范围。
后一种事实上的倒产,需要由劳动者一方向监督署提出并请求认定。公司什么手续都没办,并不意味着无路可走。
联系不上老板时该怎么办
首先要把事实客观地固定下来。拍摄办公室或工厂的现状,若门口贴有告示一并拍照,并连同日期记录电话无法接通的情况。与同事互相取得联系、共享各人工作到哪一天的信息,同样重要。
随后向劳动基准监督署咨询,因为认定事实上的倒产需要能够显示事业活动已停止的材料。相比各自单独行动,同一职场的劳动者集体前往咨询,取得事实印证的效率要高得多。
公司倒闭后,在留资格会怎样
倒闭本身不会使在留资格立即消灭。但与所属机构的合同已经终止,因此负有自该日起14日以内申报的义务,依据为入管法第19条之16。
其后若长期不从事对应活动,可能成为在留资格取消的对象,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除外。因雇主倒闭这种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失业,正是可以据此说明的典型情形。请保留能够证明倒闭事实的材料,以及其后的求职活动记录。
社会保险和养老金要怎么处理
公司此前办理了参保手续的,随着离职将丧失健康保险与厚生年金的被保险者资格。健康保险方面,需要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或在符合条件时选择任意继续参保,关键是不要出现无保险的空档期。
养老金方面,若在日本的参保期间较短且决定回国,可以考虑申请脱退一时金。该申请有期限,须在出境后不再于日本国内拥有住所之日起的一定期间内提出。即便公司此前未如实缴纳保险费,也可能请求订正记录,因此工资明细上显示已被扣缴的材料请务必保存。
技能实习、特定技能可以更换接收单位吗
制度上留有通道。技能实习方面,实习单位倒闭属于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可通过监理团体或主管机构研究变更实习单位以继续实习,并设有母语咨询窗口。
特定技能方面,变更接收机构需要重新签约并办理申报。登录支援机构本应承担支援职责,但倒闭之际支援实际失灵的情况并不罕见。一旦感到手续停滞,就不要只依赖内部窗口,请直接联系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咨询窗口或律师。面临被要求腾退宿舍时,确保住处应作为最优先课题处理。
如果决定回国,需要注意什么
回国当然是可选方案之一,但出境之前必须先办完若干事项,请逐项确认。
- 未付工资垫付的申请手续,包括日本国内收款账户与委托代理人的准备。
- 脱退一时金所需材料的准备,以及申请期限的确认。
- 离职票、源泉征收票、工资明细、雇佣合同等证据材料的复印留存。
- 在留期间尚有剩余的,务必在期限内出境;逾期出境会产生非法滞留的问题。
- 今后仍可能来日工作的,应以不在在留记录上留下瑕疵的方式出境。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雇主倒闭,劳动者本身毫无过失,生活的根基却整片塌陷。即便如此,欠薪垫付、社会保险衔接、在留资格维持这三条路径,制度上都是备有的。要点在于,每一项手续都设有期限。既然公司已经不动,就只能由劳动者一方主动推进。请与同一职场的同事汇总信息,尽早向公共窗口或律师咨询。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的其他语言版本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東京にて行政事件に関する対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