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外国人的带薪年假与离职结算|可以主张的范围与实际操作步骤
2026/08/30
确定要回国,想把剩下的带薪年假用掉,却被告知外国人没有年假;刚说出要辞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加班费就停止入账;想走却被一句「要走就别想拿之前的钱」堵住去路。围绕离职时的金钱纠纷,这类咨询格外集中。
本文说明外国人劳动者同样当然享有的年次有给休暇(带薪年假)权利,以及离职时应当结清的工资与加班费,可以主张到什么范围、又该如何一步步推进。
外国人也享有带薪年假吗
享有。年次有给休暇是自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间、且出勤率达到应工作日八成以上的劳动者当然取得的权利,不因国籍或在留资格种类而有所不同。小时工与兼职人员,也按其工作天数按比例产生年假。
公司以就业规则中没有写、公司没有设这项制度为由拒绝,都不构成否定权利的理由。既然权利依法当然发生,无论公司内部如何操作,劳动者都可以要求行使。
离职前可以把年假一次性休完吗
可以。公司虽有在妨碍事业正常运营时要求变更休假时期的权限,但在离职日期已经确定、事后没有可调换余地的情况下,实际上无法行使该权限。因此,离职前集中消化年假的请求原则上应当获得准许。
不过这也是最容易与交接工作发生争执的环节。重要的是以书面或聊天记录等能留痕的方式,明确写出希望休假的具体日期提出申请。若仅有口头交涉,日后连是否提出过申请本身都会成为争点。
没休完的年假能折算成钱吗
法律上并无强制公司买断的机制,因为年假本应通过实际休息来实现。但对于因离职而无法再行使的部分,公司自愿以金钱方式结算,法律并不禁止。
实务中,在协商离职条件时,把未消化年假与其他未付款项一并达成一揽子合意的做法相当常见。回国日程紧迫、事实上无法休假时,争取以这种方式解决更为现实。
离职时可以追讨未付的工资和加班费吗
可以。已经付出劳动所对应的工资,无论是否已经离职、有无在留资格,都必须支付。可主张的范围包括:
- 最后一个月未支付的基本工资或计时工资
-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部分的加算工资;深夜时段与法定休息日的劳动同样需要加算
- 打卡之后的收尾作业、更衣、清扫、开店前准备等本应计入劳动时间的部分
- 雇佣合同或就业规则中规定应予支付的各项津贴
工资请求权受时效限制,目前为3年。拖得越久越难追回,请尽早行动。
公司以在留资格为由拒付,该如何应对
这不构成拒付的理由。即便存在资格外活动或非法滞留的问题,对已经提供的劳动主张工资的权利并不因此消灭,这是确立已久的处理原则。公司以向入管举报相要挟来逃避支付,本身就是不正当的施压。
但对在留资格本身存在问题的当事人而言,追讨的推进方式需要谨慎设计。先把劳动纠纷与在留手续两条线一并看清,再决定以何种顺序动用哪些程序,往往直接影响最终结果。
有哪些追讨的途径
可根据金额与证据状况选择下列手段。
- 内容证明邮件催告。具有暂时中止时效进行的效力,也是交涉的起点。
- 向劳动基准监督署申告。拖欠工资属违法行为,监督署可能介入指导整改。
- 劳动审判。原则上在三次开庭之内求得结论,解决周期相对较短。
- 诉讼。争点较多或对方全面抗辩时采用;金额较小的,也可选择简易程序。
回国之后还能继续追讨吗
可以。居住在日本并非请求的条件。委托日本律师后,即使本人已经出境,交涉与诉讼程序仍可继续推进。
为此,请在出境前完成三项准备。其一,保留一个可在日本国内收款的账户,或事先确定跨境汇款的方式;其二,备妥委任状与身份证明文件;其三,把全部证据材料复印带走或拍照保存。回国之后再向公司索取材料,难度极大。
公司不同意我辞职时该怎么办
无固定期限的雇佣合同,劳动者提出辞职意思后,原则上经过两周即可终止合同,无需公司同意。公司扣押护照或在留卡不予返还、拒收辞职信等做法,均属不当。
此种情形下,同样需要把辞职意思的表达时点固定为可证明的形式。以内容证明邮件发出辞职通知,日期与内容都会留下记录。返还证件、交付离职相关文件的要求,一并写入同一份通知中,后续手续会更顺畅。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离职时的金钱结算,是拖得越久证据越容易灭失、回收越困难的领域。对已有回国计划的人来说,能在出境前有限的时间里准备到什么程度,直接决定结果。请把年假处理、未付工资、辞职意思表示这三个问题分开处理,并以留痕的方式逐项推进。若在留资格本身存在隐忧,则需要连同这一点一起统筹设计。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的其他语言版本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東京にて行政事件に関する対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