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外国人遭遇职场骚扰怎么办|咨询窗口的选择与在留资格的保全
2026/08/30
因为日语说得不好,几乎每天被当众取笑;因为国籍,只被分配危险的工种;被上司动手动脚,拒绝之后班次立刻被削减。而当你想要抗议时,对方一句「有意见就别干了,工作没了签证也就没了」,让人立刻噤声。这类咨询在外国人劳动者中反复出现。
本文说明与外国人身份相关的骚扰在日本如何被评价、可以向哪些机构求助,以及面对拿在留资格当筹码的说法应当如何应对。
因为是外国人而受到的欺辱,也算职场骚扰吗
算。以国籍、出身、日语水平为由进行侮辱、孤立,或者给予与其他员工不同的不利待遇,都可能被评价为职场中的违法侵害行为。日本法律课以雇主义务,要求其采取措施防止职场中的权力型骚扰与性骚扰。
此外,在劳动条件上以国籍为由实施差别待遇,为劳动基准法所明确禁止。做同样的工作却仅因是外国人而工资更低、不给休息时间,这本身即构成违法。
公司说要取消我的在留资格,是真的吗
不是。在留资格的授予、更新与取消权限属于国家机关,而非公司。公司能做的,仅限于终止雇佣合同并向行政机关申报该事实。
当然,对持就劳类在留资格的人来说,失去工作确实会波及在留。但那属于离职后手续如何推进的问题,而不是公司可以随意注销资格。实务中确有人利用这一误解迫使当事人接受不合理要求,因此一旦听到此类言辞,请把日期与原话记录下来。
可以向哪些机构咨询
依情况不同,可利用下列窗口,多数配有翻译或多语言支持。
- 各都道府县劳动局的综合劳动咨询角。可就各类骚扰问题咨询,并可能促成对公司的建议、指导或斡旋。
- 劳动基准监督署。处理拖欠工资、违法超时劳动、作业环境危险等劳动基准法相关问题。
- 外国人在留支援中心。在留手续与劳动问题的咨询窗口集中在同一处。
- 日本法律支援中心(法律扶助机构)。符合资力条件者可利用免费法律咨询与律师费垫付。
- 律师。可一并处理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请求,以及离职后在留资格的整体规划。
应当保留哪些证据
骚扰案件的结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材料印证受害事实。请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留下列材料。
- 写明时间、地点、行为人及具体言行的带日期记录,用母语书写亦可。
- 邮件、聊天软件往来、公司内部沟通工具的截图。
- 现场对话的录音。自己作为对话当事人时,未经对方同意所作的录音仍可作为记录使用。
- 身体出现不适时,医疗机构的诊断书与就诊记录。
- 排班表、工资明细等能显示待遇前后变化的资料。
技能实习、特定技能有专门的求助渠道吗
有。技能实习生除监理团体外,还可利用主管机构设置的母语咨询窗口;实习单位存在暴力或人权侵害时,可以考虑变更实习单位。特定技能人员方面,接收机构或登录支援机构须设置咨询窗口;若该窗口形同虚设,可直接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窗口反映。
不过,当监理团体或接收机构本身就是问题的源头时,仅靠内部窗口往往难以解决。建议在利用内部渠道的同时,另行联系外部公共窗口或律师。
因骚扰而辞职后,在留资格会怎样
持就劳类在留资格者离职,资格不会立即消灭,但须在14日以内就所属机构的变动办理申报。该义务规定于入管法第19条之16,若怠于履行,可能在日后的更新审查中被作为不利情节考量。
在此基础上,需要在同一资格允许的范围内寻找新的工作。长期不从事该资格对应活动,可能构成在留资格取消的事由,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除外。因遭受骚扰而不得不离职的经过,以及此后求职活动的进展,都是说明正当理由的材料,请保留相应记录。
可以向公司请求抚慰金或损害赔偿吗
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对加害者本人可基于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对公司则可主张雇主责任,或以其违反整备职场环境的义务为由请求赔偿。若因骚扰而罹患精神疾病,治疗费与因停工产生的损失同样属于请求范围。
请求的途径包括委托代理人交涉、劳动局斡旋、劳动审判以及诉讼。选择何种手段,取决于证据的多寡、对方的态度以及可用于解决的时间。在留期间所剩不多时,程序的选择本身也须与在留规划一并考量。
因为提出投诉而遭到报复,该怎么办
以劳动者提出骚扰投诉为由予以解雇、不再续约或作出不利的岗位调整,均不被允许。雇主负有不得因劳动者咨询或投诉而施加不利待遇的义务。
实际遭遇此类对待时,请按时间顺序整理投诉的日期与内容、以及此后待遇发生的变化,并尽快向劳动局或律师咨询。存在报复行为这一事实,本身也能佐证原有骚扰的恶劣程度。不忍气吞声、持续积累记录,往往才是最有力的对抗手段。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职场骚扰一旦与语言障碍和在留资格的不安交织在一起,抵抗的难度会陡然上升。但决定在留资格的是国家机关而非公司,而在其判断过程中,当事人为何不得不离职的来龙去脉,同样可以得到充分说明。在决定是否立刻辞职之前,请先把手头的记录收集起来,向公共窗口或律师完整讲述一次自己的处境。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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