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实习转特定技能怎么办|免试条件、申请时机与空白期在留问题详解
2026/08/30
实习快结束了,想继续留在日本工作,于是来问:能不能转特定技能?什么时候该申请什么?公司只说没问题,却没人把具体流程讲清楚;实习结束日和申请之间怎么衔接,心里也没底。这类咨询非常多。
本文说明从技能实习转为特定技能1号的问题:免试的机制、需要办的手续、实习结束与在留资格变更在时间上如何衔接,以及有交通违法或刑事前科时会怎样。各分野的细节要件会随制度修改而变动,因此这里以制度的运作机制和当事人应当自行确认的要点为中心。
实习结束后能转成特定技能吗
结论是: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从技能实习变更为特定技能1号。但并不是实习一结束就自动转换,而是要以与接收单位新签的雇用合同为前提,提出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并获得许可。
能否转成,大体取决于三件事。第一,本人是否满足技能和日语方面的要求。第二,接收单位是否符合特定技能受入机关的条件、支援体制是否到位。第三,本人的素行和过往在留状况有无问题。其中公司一侧的条件本人很难看到,需要主动核实。
有没有不用考试就能转的情形
有。特定技能1号原则上要求通过技能考试和日语考试,但良好修完技能实习2号的人,可以免除这两项考试。其思路是承认实习中掌握的技能,以及实习期间形成的日语能力。
这里所说的良好修完,不只是熬满了期限,还包含出勤状况、实习态度等评价。由于需要实习实施者出具与评价有关的文件,如果与实习单位闹翻之后才结束实习,拿材料就会很困难。想转特定技能的人,实习最后阶段怎么过,直接决定后面手续的难易。另外还要确认,打算从事的业务分野与实习的职种是否对应;若转往不对应的分野,就需要通过该分野的考试。
转换需要办哪些手续
大致流程如下:
- 确定接收单位,签订特定技能的雇用合同
- 由接收单位或其委托的登录支援机关制定支援计划
- 体检,准备各项必要文件
- 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出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 获得许可,领取新的在留卡
需要准备的材料很多,其中一部分由本人准备,一部分由公司准备。公司那边材料迟迟不齐、导致申请赶不上期限的情况并不罕见。建议从实习结束日倒推,尽早与公司确认谁在什么时候之前准备什么。
实习结束的时间和申请的时间怎么衔接
这是被问得最多的一点。实习结束日与特定技能获准之日之间若出现空白,这段时间凭什么在留就成了问题。
首先要知道的是:只要在在留期限届满之前提出了变更许可申请,审查期间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在留。具体而言,可以持原在留资格在留至作出处分之日,或者在留期限届满后满2个月之日,以较早者为准。不过,这段期间能否工作是另一个问题,切勿自行开始就劳。
此外,预计审查耗时较长、或材料确实来不及的,实务上也有以特定活动这一在留资格作为过渡准备期间的做法。无论走哪条路,等到期限逼近才开始想办法就太迟了,提前申请是唯一有效的防守。
可以换一家公司、用特定技能工作吗
可以。与技能实习不同,特定技能允许在同一分野内更换接收单位。实习单位本身不做特定技能接收、或者实习期间劳动条件存在问题的,就需要另找公司。
但有一点要注意:某些环节仍需实习实施者出具与评价有关的文件,若与实习单位彻底断绝往来,手续可能卡住。也有人反映,实习单位表示要去别家就不配合。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监理团体、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反映,也可以通过律师出面交涉。
特定技能1号和2号有什么区别
1号从事需要相当程度知识或经验的技能业务,在留期间的合计有上限,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家属,并以接受接收单位或登录支援机关的支援为前提。
2号从事需要熟练技能的业务,在留期间的更新次数没有上限,满足条件的可以携带配偶和子女,也不属于支援计划的对象。如果打算长期在日本工作、将来还想考虑永住,比较现实的路径是在1号期间就有意识地积累技能与业绩,为转2号做准备。
有交通违法或前科,还能转吗
不会因此立即被排除,但确实有影响。在留资格变更并非依法当然获准,而是包含素行在内的综合判断。
下列情形尤其要注意。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即使只是罚金,也会影响素行评价。毒品类案件,仅凭被判有罪这一事实即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中关于毒品犯罪的一项),缓刑或罚金同样如此。被判处超过1年的实刑也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但该项设有但书,全部缓刑的情形被排除在外。刑事案件正在进行中的,处分结果会直接影响在留,因此从刑事辩护阶段就必须把对在留的影响一并纳入考虑。
转换不顺利时该怎么办
出现以下情形,请尽早咨询:
- 实习即将结束,接收单位还没着落
- 公司不准备材料,或不肯出具与评价有关的文件
- 变更许可申请被不许可,或被告知很可能不许可
- 实习期间有离开实习单位、无故缺勤的记录
- 曾因刑事案件受过处分,或目前正在被侦查
被不许可的,要先弄清理由,再判断是否属于可以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的类型。从收到不许可通知到在留期限届满,留给你的时间很短,收到通知请立即行动。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从技能实习转特定技能,栽跟头的地方往往不是要件本身,而是材料和时间的管理。良好修完实习可以免试、变更许可申请必须在在留期限届满前提出、接收单位一侧也有需要具备的条件,抓住这三点,从实习结束日倒推着安排准备工作。公司不动、材料不出、收到不许可通知,这些场面里,剩下多少时间往往决定结果。请尽早来谈。本所备有中文翻译,可以用中文沟通。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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