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想换技能实习单位、想寻求保护时怎么办|实习单位变更(转籍)与求助途径详解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想换技能实习单位、想寻求保护时怎么办|实习单位变更(转籍)与求助途径详解

想换技能实习单位、想寻求保护时怎么办|实习单位变更(转籍)与求助途径详解

2026/08/30

打卡记录和实际到手的工资对不上;以指导为名天天挨骂;被禁止离开宿舍;一说想去咨询就被告知要送回国。技能实习生的咨询里,这些话反复出现。很多人以为自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逃走,要么忍下去。实际上,在离开实习单位之前,还有可以采取的手段

本文按顺序说明: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实习单位、可以向哪些窗口求助、因为求助而遭受不利待遇是被禁止的、以及欠薪该怎么讨回。这篇不是写给已经离开单位的人的,重点是让还在单位里、准备行动的人先知道自己有什么牌。

能不能换一家实习单位

结论是:仅凭本人意愿自由跳槽,在制度上并未被设想;但当实习难以继续时,转到其他实习单位的通道是存在的。技能实习以事先获得认定的实习计划为基础,在特定的实习实施者处开展,所以不像一般就劳资格那样可以自己找下家。

正因如此,离开单位之后再咨询,和离开之前就咨询,可选的手段差别很大。哪怕现在处境难熬,也请尽量在行动之前先谈一次。

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实习单位

当实习难以继续时,监理团体和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会协助寻找新的接收单位。所谓难以继续,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 实习实施者破产、停业,或经营恶化而无法继续接收
  • 实习实施者存在违法行为,被认定不宜继续让其实施实习
  • 存在殴打、胁迫、辱骂、骚扰、拖欠工资等涉及人权的问题
  • 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在该单位继续实习已极为困难

要点在于,制度的前提是:并非因本人过错而无法继续实习时,不应由本人承担后果。实习单位说中途不干就要赔违约金、就送你回国,这些说法并不当然成立。

想换单位时该找谁

可求助的窗口不止一个,应根据情况分别使用:

  • 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的母语咨询窗口(提供中文咨询)
  • 监理团体(但若其与实习实施者关系密切,谈话内容可能被转达)
  • 劳动基准监督署(欠薪、超时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
  • 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涉及在留资格的问题)
  • 律师(当问题横跨多个窗口、需要安排先后顺序时)

很多人犹豫要不要找监理团体。监理团体本身处于监督实习实施者的地位,本来就是求助对象。但现实中,有些监理团体与实习实施者在经营上关系很深,咨询内容原封不动被传回去的情况确实发生过。如果曾因向监理团体反映而处境变差,建议先走别的窗口

会不会因为去咨询就被送回国

以提出咨询或申告为由解雇或作出其他不利待遇,是被禁止的。向劳动基准监督署申告,同样受到这种保护。

话虽如此,制度上禁止与现实中不会发生并不是一回事。确实有人反映,刚去咨询完,机票就被订好了,或者被要求马上搬出宿舍。因此,在去咨询之前,先把护照和在留卡拿回自己手里、确认宿舍之外有没有可以临时落脚的地方,实务上极其重要。如果强制回国已迫在眉睫,可以作为紧急案件即时受理。

护照和在留卡一直放在公司,能要回来吗

可以要求返还。实习实施者或监理团体保管护照、在留卡并不被允许,这些证件应由本人自行保管。即使对方说是替你保管,只要提出要求,也应当归还。

若对方拒不返还,可以向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或劳动基准监督署反映,也可以由律师出面发函要求返还。身份证件不在自己手上,后续任何程序都会受阻,这是应当优先夺回的东西。

欠薪和加班费怎么讨回

手段是有层次的。第一步,可以向劳动基准监督署申告,请求行政指导。第二步,由律师具名发出请求书,通过交涉要求支付。仍不解决的,可以通过劳动审判或诉讼主张权利。

无论有没有在留资格、是否已经离开实习单位,已经付出的劳动都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这一点受劳动法保护。劳动基准法、最低工资法并不以在留资格为适用条件。离开日本之后仍然可以请求,但考虑到取证和联络的成本,在日本期间着手推进要顺利得多。

咨询之前应该先准备哪些材料

有下面这些东西,主张的分量会完全不同。建议拍成照片存到云端或发给国内家人,以免日后被拿走。

  • 雇用合同、实习计划复印件、入国前被告知条件的相关材料
  • 工资条、存折记录;如以现金支付,记下金额和日期
  • 打卡记录、排班表、自己记录上下班时间的笔记或照片
  • 宿舍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被扣款项的明细
  • 与主管、监理团体往来的记录(聊天软件截图、录音)
  • 如有受伤或身体不适,相关诊断书与就诊记录

关于录音,记录自己作为当事人参与的对话,通常不会有问题。存在辱骂或威胁时,当场的录音是事后无法复制的高价值证据

委托律师之后,能做到哪一步

技能实习的问题,劳动线和在留资格线是同时推进的。委托律师后,通常可以处理下列事项:

  • 与实习实施者、监理团体交涉,要求返还护照等证件
  • 请求支付欠薪、加班费及损害赔偿(交涉、劳动审判、诉讼)
  • 陪同向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劳动基准监督署申告,并制作书面材料
  • 在提出变更实习单位意愿时,撰写情况说明书
  • 在留期限临近时,研究在留资格方面的手续
  • 已经离开实习单位的,研究出头的时机与方式

另需说明,目前正在推进以新的接收制度取代技能实习的法制建设,包括转籍在内的运用规则预计会有变化。请先确认适用于自己的究竟是哪一套制度,再作判断。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在实习单位实在待不下去时,一声不响地离开,会让在留资格取消、非法滞留这些新问题叠加上来。反过来,如果在离开之前就来谈,变更实习单位、追讨欠薪、应对被强制回国这几件事,就可以按顺序一件件推进。因为求助而受到不利待遇是被禁止的,护照和在留卡本来就应当由本人保管。请先从保全材料、把证件拿回自己手上开始。哪怕现在还说不清自己能做什么,也可以先来谈。本所备有中文翻译,可以用中文沟通。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的其他语言版本

日本語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東京にて行政事件に関する対応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