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做纳税申报,在留期间更新会怎样|开不出课税证明书时的应对与逾期申报
2026/08/29
准备办理在留期间更新时,区役所却说开不出课税证明书;忽然发现副业收入一直没有申报;或者以个人经营的方式工作,从来没有做过纳税申报。在更新期限逼近的时候面对这些情况,多数人都会非常不安。
本文说明未做纳税申报会如何影响在留期间更新、入管为何要求提交课税与纳税方面的材料、过去年度能否补报,以及在期限临近时应按什么顺序处理。
没有做纳税申报,在留期间更新就一定不批吗
结论是:仅凭没有做纳税申报这一点,并不会立即导致不许可。作为公司职员由工资代扣代缴、经年末调整即已完结的人,本来就多数无需自行申报,这种情况不成问题。
成为问题的是负有申报义务却未申报的情形。此时无法提交证明收入与纳税状况的材料,就会在能否维持生计、是否实际从事所申报的活动等方面引发审查上的疑问。导致不许可的与其说是未申报本身,不如说是长期处于无法说明的状态。
入管为什么要求提交课税证明书和纳税证明书
这些材料不只是用来看有没有交税。对入管而言,它们可以核实以下几点。
- 申请人是否实际从事其申报的活动
- 收入是否足以维持生活并抚养家属
- 是否适当履行了公共义务
- 申请书上填写的工作单位与所得,是否与公共记录相符
换言之,课税证明书起到了印证在留活动实态的客观材料的作用。开不出这份材料时,就必须用其他材料来填补这一空白。
公司职员在什么情况下也需要自行申报
即便是工资所得者,出现下列情形时也需要申报。
- 工资以外的所得合计超过20万日元
- 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且其中有未做年末调整的部分
- 年中离职,未接受年末调整
- 工资收入超过一定金额
近年来,代购代运、视频直播、投资收益等当事人并未意识到属于所得的收入,越来越多地引发问题。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身为公司职员就无需申报。
过去几年的可以一并补报吗
可以。超过法定期限后仍可申报,称为逾期申报,也可以把过去数个年度一并补报。
逾期申报会产生无申告加算税,缴纳迟延的部分还会产生延滞税。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各年度的收入记录、银行存折的进出明细、发票与收据、与业务有关的合同,以及可以证明必要支出的凭证。资料越齐全,被认定的所得就越贴近实际,税额也更容易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过,在税务署开展调查之前主动申报的,加算税有减轻的处理。搁置越久负担越重,因此发现后尽快办理更为有利。申报完成后,住民税据此确定,课税证明书也就可以开具了。
申报的所得过低或申报为无收入,会被如何看待
这种情况会在更新审查中引出另一类问题。就业类在留资格的,会被怀疑并未实际从事所申报的活动;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会被追问事业是否仍在持续。
以家族滞在身份接受抚养的人,则会被核实抚养者的所得是否足以维持生活。为了少缴税而长期低报所得,最终在在留审查中反受其累,这在实务中相当常见。
申报了境外的被抚养亲属,会有问题吗
将居住在境外的亲属列为抚养扣除对象,其要件近年已趋严格,需要保存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和实际汇款的凭证。
如果并未实际汇款却享受了抚养扣除,不仅需要修正申报并补缴税款,申报内容本身的真实性也会受到质疑。在留审查会反复核对各类材料之间的一致性,坚持如实申报反而是最省事的路径。
在更新申请中该如何说明申报的迟延
基本做法不是回避,而是主动呈现经过与整改情况。下列材料尤为有效。
- 逾期申报书副本及受理印章或电子受理通知
- 证明已缴纳的收据或纳税证明书
- 约定分期缴纳的,其缴纳计划相关材料
- 已委托税理士办理今后申报的证明材料
- 说明误解制度的经过、用工形态变化等情况的理由书
比起曾经存在申报遗漏这一事实,能够展示已经整改并建立了防止再发的机制,在审查上更有意义。
更新期限临近时应按什么顺序推进
在留期间更新申请原则上可自在留期限届满日的三个月前提出。而且,只要在期限内提出申请,审查期间自届满日起最长两个月内可以按原在留资格继续在留。
因此,现实的做法是先把在期限内提出申请放在首位,同时并行办理逾期申报与缴纳手续,材料齐备后再补充提交。本所配备中文对应,会同步推进税务整改与更新申请的准备。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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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未做纳税申报本身并不当然导致更新不许可,但如果长期无法客观说明收入与纳税状况,审查就会以无法确认在留活动实态为由趋于严格。逾期申报现在仍然可以办理,建议在发现问题时立即着手整改,并在更新申请中连同材料呈现经过与防止再发的安排。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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