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携带肉制品和水果入境日本|家畜传染病预防法与植物防疫法的禁止范围及在留影响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携带肉制品和水果入境日本|家畜传染病预防法与植物防疫法的禁止范围及在留影响

携带肉制品和水果入境日本|家畜传染病预防法与植物防疫法的禁止范围及在留影响

2026/08/29

每次回国探亲,家人总要塞几根自制香肠、几个肉馅月饼或一包真空包装的腊肉。结果在机场行李检查时被查出,被带到单独房间问话,还被要求在文件上签字。对很多人来说这只是伴手礼,但按照日本法律,肉制品原则上禁止携带入境,视情况还可能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本文说明在日本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和植物防疫法之下,哪些能带、哪些不能带;在机场被拦下后会经历什么程序;以及受到处分后对在留资格会有什么影响。

中国的香肠、肉馅月饼能带进日本吗

结论是:肉类及肉制品,除非附有出口国政府签发的检验证明书,否则不得带入日本。牛、猪、鸡、羊等肉类均在其列,是否加工在所不问。香肠、火腿、肉干、含肉的月饼与粽子、肉松、含肉的软包装汤品,都属于管制对象。

真空包装、已经加热、市售包装完好、数量很少,这些都不能成为放行的理由。规制的目的在于防止家畜传染病传入国内,因此不问形态一律适用。

水果、蔬菜和种子可以带到什么程度

植物适用植物防疫法,大致规则如下。

  • 许多新鲜水果、部分蔬菜、苗木和种子,或者被禁止进口,或者需要出口国的检验证明书并在抵达时接受检查
  • 即使放在随身行李中,也必须在机场的植物检疫柜台接受检查
  • 干制品和加工品中也有属于管制对象的

能否携带取决于品目与产地的组合,出发前通过动物检疫所或植物防疫所的指引确认最为可靠。

不申报直接带进来会怎样

机场通过X光检查、检疫犬和海关查验等方式发现违规物品。一旦查出,物品首先会被要求放弃或销毁,并当场制作相关文件。多数案件以放弃物品加口头指导告终。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在入境卡或申报单上勾选了没有携带动植物,一旦查出实物,这一勾选本身还会被作为作虚假申报的情节来评价。

但未经检疫擅自携带入境这一行为本身即为处罚对象,法律规定了包含拘禁刑在内的罚则。近年因家畜传染病的疫情,管制与查处明显加强,沿用过去的经验判断相当危险。

什么情况下会被当作刑事案件处理

实务上容易升级为刑事案件的,通常存在下列情形。

  • 携带数量明显超出个人消费范围
  • 反复携带,过去已被指导过
  • 可以看出具有销售或转让目的
  • 为逃避检查而伪装包装,或混入其他食品之中
  • 面对询问作虚假说明

反之,属于初次、数量不多、当场爽快放弃物品的案件,一般以行政指导结束。

被判罚金或收到简易命令,会影响在留资格吗

这一点需要准确理解。仅因被判处罚金,并不当然成为退去强制的对象。入管法(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4条第4号リ规定的是超过一年的实刑,且该号设有但书,刑罚被全部宣告缓期执行的情形不在其内。

不过,在留期间更新、在留资格变更和永住许可的审查中,都会考量素行是否良好。受到处罚的事实会留下记录,因此在申请更新时,最好准备好对经过与今后防范措施的说明。

受同事或亲戚之托代为携带,责任如何

主张不知道行李内容,能否成立要看具体情况。判断依据包括委托的经过、有无报酬、行李的重量与外形、过去接受同类委托的次数,以及本人当时是否有条件查看行李。

如果收取了报酬,或者多次接受同一人的委托,就容易被推定为知情。轻率地说出知道是肉但以为没关系之类的话,很可能被理解为承认了故意

在机场接受检疫官或警察询问时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弄清当场制作的是什么文件。是关于放弃物品的文件,还是记录本人陈述的文件,意义完全不同。在没有理解内容的情况下签字,事后很难更正。

存在语言障碍时,可以要求提供翻译。绝不应在听不懂日语说明的状态下让程序继续推进。对与事实不符的记载,应坚持不签字,并可以要求当场更正后再确认。另外,被问到是谁让你带的、带过几次、有没有收钱这三个问题时,要按记忆如实、准确地回答,不要为了尽快脱身而附和对方的说法。

家人在机场被拦下时,我们能做什么

接到联系后,首先确认对方被哪个机关、以什么身份留置。属于随行李检查而进行的任意问话,还是已经被采取羁押措施,应对的紧迫程度完全不同。

在涉及人身羁押的案件中,律师尽早会见、用母语向本人说明程序含义与权利,至关重要。本所配备中文对应,会兼顾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两方面进行处理。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肉制品与部分植物的携带入境,与伴手礼的感觉相反,在日本受到严格管制。多数案件以放弃物品收场,但数量、反复性和目的一旦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转为刑事案件,并在此后的在留审查中作为素行的一项情节被考量。在机场被要求签字的那一刻,准确理解文件的含义非常重要。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的其他语言版本

日本語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