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跨境电商与进口申报义务|自用与商业进口的界限、不申报的风险及在留资格影响
2026/08/29
把日本的化妆品、药品、名牌商品成批买下寄给国内客户;或者从中国进货到日本销售。所谓代购和跨境电商,对持留学、配偶签证在日生活的人来说门槛不高,但很多人一直做下去,却从未认真对待过海关手续。
本文梳理:做代购、跨境电商时,从哪一步开始需要办理进口申报;自用与商业目的在处理上有何不同;未申报被查后会受到什么处分;以及这些会怎样影响在留资格。
做代购、跨境电商把商品寄到日本,需要进口申报吗
结论是:把物品从境外带入日本即属于进口,要受关税法规定的手续约束。使用国际邮政或国际快递的,同样如此。
不过,多数小额货物由报关行或快递公司代办简易手续,收件人往往在毫无感觉的情况下就完成了通关。陷阱正在于此:即便手续由业者代办,进口人的责任仍归于收件人;一旦品名或价格申报不实,被追究的是收件人本人。
自用与商业目的在处理上有什么不同
作为本人或家人使用而进口,与以销售为目的进口,在完税价格的计算方法和所需手续上都不相同。供个人使用的物品在完税价格计算上有减轻性的处理,而以销售为目的时不适用该处理。
实务中最容易起争议的,是同一商品大量或反复进口的情形。即便申报为自用,也可能根据数量、频次、是否存在销售页面、收款记录等被认定为商业目的。以为写上“自用”就能通过,是一种误解。
听说金额小就不用交税,是真的吗
对完税价格在一定金额以下的小额货物,确实存在免除关税和消费税的处理。但皮革制品、针织制品等被列为该处理的适用除外品目。
另外,为了压进免税额度而把一笔订单拆成多个包裹寄送,或者附上低于实际成交价的单据,都会被评价为为获得免税而实施的伪装。被拆分的货物一旦被认定为一个整体,不仅免税不予适用,还会因虚假申报另行承担责任。
没有申报会受到什么处分
未申报或虚假申报属于关税法上的处罚对象,同时还要被追缴本应缴纳的关税和消费税。除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外,也可能经海关的犯则调查,通过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通告处分方式处理。
处分轻重,取决于漏报金额、持续期间、反复程度以及是否出于故意。长期一边销售一边不作申报的,会比一次性的漏报受到更严格的评价。
商品在海关被扣下时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准确确认通知书的内容与被扣的理由。理由可能是价格存疑、品目归类、其他法令的管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等,各自的应对方式并不相同。
- 保存通知书、运单、订单记录、支付记录
- 准备能够证明实际成交价格的材料
- 把商品的用途与数量的说明整理成书面
- 确认答复期限,务必在期限内回应
- 若内容可能发展为刑事案件,答复前先咨询律师
不同商品是否还需要另外的许可或备案
需要。代购的难点就在于,除关税之外还会叠加各类商品自身的管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受药机法(药品医疗器械等法)规制,以销售为目的进口须履行相应手续。
食品和肉制品受检疫方面的管制,部分动植物及其制品禁止携带入境。以营业方式收购、转卖二手物品的,还需另行取得古物营业法上的许可。仅把关税申报做齐,若触及上述管制,违法状态依然存在。
把代购当作工作长期做下去,在留资格上会有问题吗
视在留资格而定,确实可能有问题。留学、家族滞在原则上并不预定从事收入活动,超出资格外活动许可范围从事营利活动即属违反入管法。被认定为专门从事收入活动的,构成第24条第4号イ的退去强制事由,并涉及第70条第1项第4号之罪。
另外,因资格外活动罪(入管法第73条)被处拘禁刑的,构成第24条第4号ヘ的退去强制事由。代购在家中就能完成,容易被忽视,但既然是带来收入的持续性活动,就会按与就业相同的框架来评价。
被查处后,对在留资格有什么影响
入管法第24条第4号リ规定,因特定犯罪被处超过1年拘禁刑者属于退去强制事由;该号但书将全部缓期执行的情形排除在外。关税类案件有时仅处罚金,那样并不直接落入该条规定。
但是,在留期间更新与在留资格变更,只有在被认为存在相当理由时才会获准。长期无申报销售的,所得申报与纳税情况也会一并被核查,因此把税务方面同时纠正过来,将直接影响其后的在留手续。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代购与跨境电商入门看似简单,实际上同时牵涉关税、各类商品的行业管制、税务申报与在留资格等多套制度。“一直是按自用申报的”“都交给快递公司办了”,都不能成为免除进口人责任的理由。接到海关联系、商品长期被扣、经营规模逐渐变大,这些阶段来咨询,都可以把纠正方案与在留影响放在一起考虑。本所配备中文翻译。
问题越早整理,可选的路径越多。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的其他语言版本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