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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前把账户或银行卡交给别人保管的责任|名义人的风险与再次入境时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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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前把账户或银行卡交给别人保管的责任|名义人的风险与再次入境时的隐患

回国前把账户或银行卡交给别人保管的责任|名义人的风险与再次入境时的隐患

2026/08/29

留学或技能实习结束要回国了,还有钱没到账,就把账户交给学弟保管;房租和手机费的自动扣款还没停,就把卡和密码交给朋友请他代付;实在抽不出时间去销户,索性就这么离开了日本。当事人以为只是托人善后,但在法律上,这可能被视为把账户的管理权转移给了他人。而问题往往是在回国之后才爆发。

本文梳理:回国前把账户或银行卡交给别人时名义人可能承担的责任;人已经回国后日本的侦查会如何推进;再次入境时存在哪些风险;以及回国前应当先把哪些事情办掉。

回国前把自己的账户交给朋友保管违法吗

结论是:即便用的是保管这个说法,只要把银行卡和密码交出去、使对方可以自由使用,实质上就等于转移了账户的管理权,法律上的评价与转让并没有太大差别。防止犯罪收益转移的法律把将存折、银行卡交付他人的行为规定为处罚对象;银行的合同也以账户由名义人本人使用为前提,禁止让第三人使用。不会因为对方是信得过的人就成为例外。

只是为了代付房租和手机费,也会有问题吗

即便目的只是处理后续付款,一旦交出卡和密码,该账户就处于对方可以自由存取的状态,因此形式上会产生同样的问题。不过,没有收取报酬、用途有限、对方是亲属等情节,在判断责任程度时可能被考虑。关键在于该账户实际被用来做了什么。一旦超出原本目的、被当作第三人资金的收款渠道,名义人的说明就会受到严格审视。

交出去的账户被用于犯罪,名义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只要有赃款汇入该账户,侦查首先会指向名义人。即使名义人并未实际参与,交付账户的经过、与对方的关系、交付时听说了什么,都会被详细调查。若被认定在交付时已经认识到会被用于不正当用途,就可能被作为诈骗的帮助等处理。正因为要说明自己没有参与,何时、交给谁、出于什么目的交付的佐证记录才格外重要。聊天往来和转账记录请不要删除,务必保存。回国前后与对方的联系记录,往往是唯一能够还原当时约定内容的材料。

人已经回国了,日本的侦查会怎么样

侦查会继续。即使名义人不在日本,通过账户记录、监控录像、被认定为共犯者的人的陈述等,事实仍会被查清,也可能出现逮捕令已经签发而程序悬在那里的状态。而且,犯人身在国外期间,公诉时效的进行是停止的,因此认为拖久了问题自然消失是一种误解。离开日本看似告一段落,在记录上却依然悬而未决。

再次入境日本时会被逮捕吗

有可能。机场的上陆审查伴随身份核验,若已被列为追缉对象,当场被控制人身的情形是存在的。以旅游身份再来,或者以新的在留资格来日工作,结果过去的账户旧案浮出水面,这样的展开并不罕见。此外,入管法就过去被判处一定之刑的人规定了拒绝上陆的事由,刑事责任的问题与能否上陆是分别判断的。越是打算日后再来日本的人,越不能把未了结的事情搁置不管。

回国前关于账户应当先办哪些事

基本原则是自己把事情了结掉。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做法。

  • 不再使用的账户在回国前销户,把余额结清
  • 房租、水电燃气、手机费的自动扣款,或者直接解约,或者变更支付方式
  • 没时间到柜台办理的,先联系金融机构确认可行的手续方式
  • 银行卡和存折不要交给他人,自己销毁或带回本国
  • 确有向本国汇款的需要时,使用正规的汇款渠道

从一开始就把托人代办这个选项排除掉,才是最可靠的预防。

失去在留资格之后还能继续用这个账户吗

回国并失去在留资格之后,账户仍然留着,就意味着日本国内存在一个不受名义人管理的账户。银行会定期更新身份确认信息,联系不上的账户可能被限制交易。更重要的是,一旦账户处在第三人手中,就存在名义人毫不知情却被用于犯罪的危险。如果今后没有使用计划,把账户留着这件事本身就是风险。

与代管的人失去联系了该怎么办

首先联系金融机构,确认停止使用或补办的手续。最危险的是任由自己无法掌握交易状况的局面持续下去。如果已经有迹象显示该账户被用于犯罪,则应在整理清楚交付经过之后,向日本的律师咨询,确认侦查的状况以及自己所处的位置。即便人已回国,也可以在日本国内推进应对。今后是否打算再来日本,会影响应当采取的步骤。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回国前把账户交给别人,在当事人心里也许只是拜托对方善后,但在法律上可能被评价为把账户的管理权转移给了他人。而一旦该账户被用于犯罪,首先被追责的就是名义人。即使已经回国,日本的程序仍在推进,并可能在再次入境时浮出水面。如果心里有数,建议在局面固化之前先把状况确认清楚。

本所可以用中文沟通,也承办过当事人回国之后日本案件才成为问题的咨询。即使人在海外,梳理状况、研究方针的工作同样可以推进。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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