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银行账户卖掉或转给别人会构成什么罪|在日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与在留影响
2026/08/29
在社交软件上看到高额报酬,就把闲置银行账户的银行卡和密码交了出去;接手了即将回国的朋友的账户;留学期间生活费不够,几万日元把存折转让给别人。这类行为的后果,往往比当事人想象的严重得多。一旦转出去的账户被用作特殊诈骗赃款的收款账户,账户名义人本人就会成为侦查对象,在留资格也会受到牵连。
本文梳理:买卖或转让银行账户可能构成哪些罪;与被认定为诈骗共犯的界限在哪里;以及一旦有罪,会对在留资格产生怎样的影响。
把银行账户卖给别人会构成什么罪
首先,防止犯罪收益转移的法律把将存折、银行卡等交付他人以及受让他人此类物品的行为规定为处罚对象,并对以营业方式实施的情形设有加重的规定。此外,如果隐瞒了打算转交他人的意图而在银行柜台开立账户,则可能被认定为欺骗银行而成立诈骗罪(刑法第246条)。诈骗罪的法定刑是10年以下拘禁刑,对只以为自己在买卖账户的人来说,这个分量往往完全出乎意料。
没有拿到钱也会构成犯罪吗
可能构成。因为处罚针对的并不是是否取得对价,而是把账户的管理权转移给他人这一行为本身。受朋友之托无偿交付、碍于情面难以拒绝等情节,在量刑或处分判断时可能被考虑,但不会使行为本身变为合法。觉得没收钱就没事而轻易答应,恰恰是实务中最常见的情形之一。另外,即使交出去之后立刻后悔并联系银行挂失,只要账户已经被使用过,也不会因此当然免责。
说因为要回国用不上了才转让,这种解释能站住脚吗
作为陈述当然可以这样说,但它不构成免责的理由。银行的合同以账户由名义人本人使用为前提,禁止转让给第三人。相反,明知对方即将回国仍把账户交出去这一经过,反而容易被作为认识到该账户会被本人以外的人使用的佐证。对方是谁、听说要用来做什么,这些细节会左右后续的判断。
账户被用于特殊诈骗,会成为诈骗共犯吗
结论取决于使用方式和交付当时的主观认识。如果被认定明知会被用于诈骗,或者抱着大概是这么回事的想法仍然交付,就可能被作为诈骗的帮助犯或共同正犯处理;若只是单纯转让不用的账户,则可能仅限于账户转让相关之罪以及开户环节的诈骗罪。这条界线主要依据交付前的往来内容、报酬金额、是否交出多个账户等来判断。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即便删除也可能被恢复,因此切勿作出与记忆不符的说明。
卖账户会怎样影响在留资格
影响通过两条路径产生。第一,在留期间更新或在留资格变更的审查会考量素行是否善良,而此类案件属于容易被消极评价的类型。第二,依判决内容不同,可能牵涉退去强制事由。入管法第24条第4号リ设有但书,被宣告全部缓刑的除外(部分缓刑的情形,实际服刑部分在1年以下的也除外)。另一方面,对持别表第一在留资格在留的人,另有因一定之罪被判处拘禁刑时的类型,处理方式随罪名与刑的内容而异。必须依据判决书的具体内容加以确认。
接到警方传唤时应当先做什么
首先确认自己是以什么身份被传唤:有时只是作为账户名义人被询问情况,有时已经被作为嫌疑人对待。在此基础上,把开户的时间和目的、在何时何地把什么交给了谁、有无报酬及金额,按记忆所及整理清楚。用推测去填补记不清的部分,之后会以前后矛盾的形式成为问题。如果担心用日语接受讯问有困难,可以要求提供翻译。
账户被冻结的话,里面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被怀疑汇入了赃款的账户,金融机构可能停止其交易。之后还可能进入向被害人分配的程序,账户中原本属于自己的资金也未必能立即取出。如果这个账户还是工资入账或房租代扣的账户,生活会直接停摆。交给别人的账户一旦被冻结,还可能波及本人名下的其他账户以及新开户。需要尽早确认状况,一边重建生活一边同步应对。
向被害人赔偿或者达成和解会影响处分吗
可能有影响。账户转让本身有时并没有特定的被害人,但如果该账户被用于诈骗且被害人已被特定,那么为弥补损害所作的努力可能在处分判断中被考虑。不过在被害金额巨大的案件中,全额赔偿常常并不现实,因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如何应对、在什么阶段以什么方式呈现出来,是关键的判断。在入管手续中,事发后做了什么同样是说明的核心。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相对于拿到的那点报酬,转让银行账户在刑事责任和在留影响上都要沉重得多。而且交出去之后,局面就不再由自己控制,账户被用来做什么,会彻底改变你的处境。即便已经交了出去、警方也已经联系,只要把交付的经过和当时的认识准确地整理并说明清楚,评价仍有改变的余地。请不要一个人硬扛,尽早咨询。
本所可以用中文沟通,长期承办涉及账户转让、卷入特殊诈骗的外国人刑事案件,并把随后的在留手续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的其他语言版本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