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交通事故与雇主责任|技能实习与特定技能现场发生事故时的应对
2026/08/28
开公司的车运送材料时,在路口与对方车辆发生碰撞;被安排负责宿舍到工地的接送,途中造成人身事故。在技能实习与特定技能的现场,驾驶作业与接送都是日常,事故绝非罕见。
问题在于事故之后本人的处境:刑事责任由驾驶者本人承担,而一旦与公司关系恶化、因事故无法继续工作,在留资格本身就会动摇。另一方面,雇主也要承担民事赔偿与劳务管理上的责任。本文分别梳理本人与雇主的责任,以及守住在留资格的具体步骤。
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第三人损害的,雇主原则上要承担使用者的赔偿责任。若肇事车辆归公司所有,或用于公司业务,公司还可能作为将该车供运行使用之人被追责。
也就是说,被害人不仅可以向驾驶的员工本人索赔,也可以向公司索赔。公司赔付后向本人追偿是可能的,但范围通常会结合业务内容、指示情况、投保状况与日常劳务管理受到限制。即便公司要求全额承担,签字之前也应先行确认。
技能实习生或特定技能外国人开公司的车出事故,本人会怎样
刑事责任由驾驶者本人承担。属人身事故的,会依过失内容与损害程度展开侦查,由检察官决定处分。与被害人和解、赔偿以及悔改状况会影响处分,这一点与其他交通案件相同。
民事赔偿方面,公司与本人都可能负责,实务中多由公司投保的任意保险支付。此处务必确认的是,该保险是否把实际驾驶的人纳入了保障对象。若不符合驾驶人范围或年龄条件,保险金将不予支付,本人可能背上巨额负担。
技能实习与特定技能现场特别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驾驶是否属于本应从事的业务范围。技能实习是按认定计划开展实习的制度,让实习生持续从事计划之外的作业有违制度宗旨。若接送或配送的驾驶并未列入实习计划却成为常态,往往会因一次事故而暴露。
此外,以下情形也容易成为问题:
- 本人没有日本驾照,却以厂区内为由让其驾驶
- 长时间劳动之后或清晨接送,疲劳驾驶成为常态
- 让没有叉车等必要资格的人操作车辆
- 事故未向监理团体或登记支援机关上报
这些属于接收单位一侧的责任,与事故的刑事责任是两回事,其中不乏本人本不应被苛责的情形。
因事故被解雇,在留资格会怎样
无法工作会直接牵动在留资格。持就业类资格者一旦离职或被解雇,依入管法(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19条之16的规定,须在14日内办理关于所属机构的申报,怠于申报本身就会成为问题。
此外,入管法第22条之4规定了在留资格的取消,其中一项事由是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从事与在留资格相应的活动。因此被解雇后,寻找下一家接收单位并把寻找的经过留下记录,至关重要。技能实习可向监理团体或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咨询,特定技能可向登记支援机关或公共职业安定所咨询,这些都能成为佐证正当理由的材料。切断联络、擅自离开住处,是最应避免的做法。
公司要求不要报警时该怎么办
不能照办。交通事故当事人负有救护伤者并向警察报告的法定义务,未报告即离开现场本身就构成犯罪。即使是公司的指示,也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有时公司还会要求不要把工作中或通勤途中的事故报为工伤,同样不应答应。劳灾保险(労災保険)同样适用于外国人,并不因有无在留资格而改变。放弃申报,不仅拿不到治疗费与停工期间的补偿,留下后遗障害时的补偿之路也会被堵死。正因为担心与公司的关系,才更应向外部窗口求助。
工伤申请与对方保险之间如何衔接
工作中或通勤途中的事故中对方也有过失的,按第三方引起的灾害处理,劳灾保险给付与对方赔偿之间会进行调整。不能重复领取,但在对方处理迟缓或未投保任意保险时,能先从劳灾获得给付,意义十分重大。
办理需要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并制作说明事故经过的文书。若对日文书面材料没有把握,请借助支援机关或律师的协助。这里提交的材料,日后在赔偿交涉中同样会被使用。
事故会影响在留期间更新或资格变更吗
会有影响。在留期间更新与在留资格变更的审查中,品行属于考量因素,人身事故若形成罚金前科,可能被作为不利情节评价。牵涉酒后驾驶或无照驾驶的,往往被更严格看待。
尤须警惕重大事故。入管法第24条第4号之2规定,持别表第一在留资格在留者因特定犯罪被判有罪即构成退去强制事由,其中包含汽车驾驶致死伤处罚法第2条与第6条第1项的危险驾驶致死伤。技能实习、特定技能、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资格均属别表第一。另外,第24条第4号中基于刑罚的事由,针对的是被判处超过1年拘禁刑实刑的情形,附全部缓刑的判决被排除在外。
事故发生后,本人与公司各自该做什么
就本人而言,先救护并报警、保留现场记录、迅速向公司报告,这是起点。在此基础上,避免在讯问中留下不准确的供述,确认任意保险的适用范围,办理工伤申报,并核对在留期限的届满日。
就公司而言,接到报告后应联系保险公司、应对被害人、办理工伤手续;属技能实习或特定技能的,还须向监理团体或登记支援机关报告。隐瞒事故,对雇主而言同样是最危险的选择。本所配备中文翻译,既接受肇事本人的咨询,也接受接收单位的咨询,可将刑事、赔偿、工伤与在留各条手续并行梳理。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工作中的交通事故,刑事责任由驾驶者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却会延伸到公司,同时工伤申报、向监理团体报告、维持在留资格等手续会一并推进。对技能实习与特定技能的当事人来说,最该避免的是事故之后与公司失去联络、无法工作的期间被拖长。即便被解雇,也请务必完成申报,并把寻找下一家接收单位的经过留下记录。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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