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驾驶致伤如何争取不起诉|和解谈判要点与对在留资格的影响
2026/08/28
在日本开车不慎撞伤了人,警察通知去做笔录;对方的联系方式无从得知,用日语谈赔偿也没有把握;偏偏在留期限又快到了。这是中国籍当事人经常遇到的处境。
本文说明:在过失驾驶致伤案件中,为争取不起诉处分可以做哪些工作;和解谈判按什么顺序推进;以及拿到不起诉与被起诉,对在留资格分别意味着什么。
过失驾驶致伤罪是一种什么样的犯罪?
它处罚的是驾车时疏于必要注意、因而致人受伤的行为,核心在于“过失”即不注意,与醉酒、超高速等恶性情节所构成的危险驾驶致死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该罪的法定刑同时规定了拘禁刑与罚金,并且对伤势轻微的情形另有可以酌情免除刑罚的规定。换言之,出了事故并不等于必然受重罚,结果的轻重与具体情节会让处分结果有很大的浮动空间。
发生人身事故就一定会被起诉吗?
并非如此。检察官会综合伤情轻重、过失程度、被害人的处罚意愿、损害是否已经填补、有无前科前历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起诉。伤情在数日至数周即可痊愈、过失属于一般性疏忽、赔偿也已到位的案件,以酌定不起诉结案的情形并不少见。反之,伤势严重、存在闯红灯或看手机等危险性明显的过失、被害人处罚意愿强烈,这些因素叠加时,被起诉的可能性就会上升。
不起诉处分分为哪几种?
主要有三类,区分清楚很重要,因为日后向入管说明时的表述会随之不同。
- 不存在嫌疑:认定不存在犯罪嫌疑。
- 嫌疑不足:虽有嫌疑,但证据不足以支撑有罪认定。
- 酌定不起诉:认定犯罪成立,但考虑各种情节而决定不予起诉。交通案件的不起诉中,这一类占绝大多数。
三者都不会形成前科,但接受过侦查的记录(前历)仍会留存。
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对不起诉有多大作用?
作用很大。若已达成和解,且被害人明确表示不希望追究刑事责任,对检察官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判断具有实质影响。关键不只在于付了治疗费,而在于是否有书面载明被害人愿意宽恕(宥恕)的意思表示。能否赶在检察官决定处分之前把和解书递交上去,往往直接左右结果,因此这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
不知道对方联系方式,和解谈判怎么起步?
当事人本人通常无法直接取得被害人的联系方式,因为侦查机关原则上不会把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告知加害一方。实务中的通常做法是:先选任辩护人,由检察官或警察在“仅向辩护人开示”的前提下告知联系方式,再由辩护人着手交涉。当事人若自行设法寻找被害人,反而容易激化对方的情绪,应当避免。交涉的顺序也有讲究:先致歉、先探视,再谈金额;一上来就抛出数字,容易被理解成花钱了事,反而拖慢进程。
保险公司已经在处理赔偿,还需要另外谈和解吗?
需要。任意保险的理赔与刑事案件中的和解,目的并不相同。保险公司处理的是损害赔偿金额的核定与支付,不涉及被害人是否宽恕加害人这一与刑事处分直接相关的部分。而且保险交涉通常要等治疗结束后才全面展开,往往赶不上检察官决定处分的时间点。因此现实的做法是双轨并行:赔偿由保险承担,同时另行争取包含道歉与宽恕意思的和解。需要提醒的是,即便保险公司已经付款,若没有另行取得载明宽恕意思的书面,检察官仍可能认为损害虽已填补,但被害人的处罚意愿并未消解。
拿到不起诉处分,在留资格就没问题了吗?
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分别推进的。交通案件中可能触发的退去强制事由,多以被判处拘禁刑为前提;若获不起诉,或仅被处以罚金,一般不会直接成为退去强制的对象。但在留期间更新、在留资格变更以及永住许可审查中,素行是否良好会被独立评价。即便不起诉,入管仍可能就事故经过与违章记录要求说明,建议取得不起诉处分告知书,连同为防止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一并备好,以便随时说明。
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最合适?
越早越好。和解必须赶在检察官作出处分之前完成,考虑到被害人的治疗周期与联络协调所需时间,动手越晚可选项越少。中国籍当事人在警察和检察机关接受讯问时虽有翻译,但经翻译转述的陈述容易被简化,笔录上可能留下与本意有出入的内容。尽早建立可以用中文直接沟通的支持体制,对保证陈述的准确性同样有意义。此外,若在留期限临近、需要办理更新手续,委托时请一并说明,以便刑事与入管两方面的应对同步安排。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过失驾驶致伤案件的走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伤情轻重与损害填补的进度。和解能否成功,取决于在处分作出前这段有限的时间里,能否尽快走完必要的程序。而且刑事程序结束之后,在留期间更新、将来申请永住等场合,仍可能被要求就这件事作出说明。把刑事与入管两条线一并纳入视野,理清眼下应当先做什么,才是稳妥的做法。心里没底的阶段,就可以先来咨询。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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