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中同乘者、提供车辆者与劝酒者的责任|没开车也可能被追究
2026/08/28
聚餐结束后只是坐了朋友的车,几天后却接到警方传唤;不过是把自己的车借出去,却被当作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这类咨询在外国籍朋友中相当常见。
日本的道路交通法不只处罚酒后驾驶的本人,还把提供车辆的人、提供酒的人,以及明知对方酒后驾驶仍搭乘的人,一并纳入处罚范围。本文梳理各方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成立。
我没开车,为什么也要受处罚?
因为制度的出发点是:酒后驾驶并非驾驶者一人之事,往往是周围人使其成为可能。于是,除处罚驾驶者外,提供车辆的行为、提供酒的行为、明知对方酒驾仍搭乘的行为,各自被规定为独立的犯罪。
因此,我一口没喝、我没握方向盘,都不构成免责理由。真正的问题在于:是否明知会造成酒后驾驶而仍参与其中。
把车借出去的人要负什么责任?
明知会构成酒后驾驶仍提供车辆的,提供者面临与驾驶者相同轻重的刑罚:驾驶者构成醉酒驾驶的,处5年以下拘禁刑或者100万日元以下罚金;构成酒气带驾驶的,处3年以下拘禁刑或者50万日元以下罚金。
不仅限于借出自己的车,让对方使用公司车辆、告知钥匙存放位置等实质上使其得以用车的行为,都可能被涵盖。明知对方无证仍借车的,同样面临3年以下拘禁刑或者50万日元以下罚金。
倒酒的人、一起喝酒的人呢?
明知对方接下来要开车而仍提供酒的,提供者也要受罚。驾驶者构成醉酒驾驶的,处3年以下拘禁刑或者50万日元以下罚金;构成酒气带驾驶的,处2年以下拘禁刑或者30万日元以下罚金。
仅仅同桌就座,并不当然承担责任;但如果明知对方是开车来的还劝其饮酒、替其点酒并递到手上,就有可能被评价为提供。
只是搭了个便车,也构成犯罪吗?
构成。明知驾驶者已经饮酒,仍请其载自己一程、要求对方送行而搭乘的,驾驶者构成醉酒驾驶的处3年以下拘禁刑或者50万日元以下罚金,构成酒气带驾驶的处2年以下拘禁刑或者30万日元以下罚金。
无证驾驶亦然:明知对方无证仍请其驾驶并搭乘的,面临2年以下拘禁刑或者30万日元以下罚金。不好意思拒绝、是上司相邀等情由,在量刑上可能被考虑,但通常难以否定犯罪的成立。
说一句我不知道他喝了酒,能过关吗?
确实没有认识的,犯罪不成立;但这种说法能否被采信,要依客观情况判断。侦查机关通常关注以下几点。
- 是否同席饮酒,有没有看到驾驶者喝酒
- 是否一起从店里走到停车场
- 从驾驶者的状态(脸色、气味、说话方式)能否察觉其饮酒
- 有没有提出换人驾驶、建议打车之类的对话
既然知道对方喝了酒,通常就会被推认应当知道这属于酒后驾驶。与其简单一句不知道,不如把当时的具体情形准确说清楚。
餐饮店或者单位会被追究吗?
会。掌握了客人是开车前来的情况却仍提供酒水的,店家有可能作为提供酒者被追究。店铺设有停车场的,就应当确认到店方式,并采取措施避免让饮酒的客人驾车离开。
单位聚餐同理,明知参加者开车前来仍劝酒的人,按同一框架可能担责。若是指示员工驾车,公司层面的责任也会被提出。
一旦发生事故,同乘者和车主要承担赔偿吗?
除刑事责任外,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日本的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规定,为自己而将汽车供运行之用的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提供车辆的所有人有可能被认定属于此类。
此外,若积极促成了酒后驾驶,还有作为共同侵权行为被追责的余地。任意保险方面,依保单条件不同,保障也可能受到限制,事故后请尽快向保险公司确认。
作为同乘者被立案后,外国籍当事人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认识到,既然以嫌疑人身份被对待,就会留下刑事案件记录。即便以简易程序缴纳罚金,前科依然存在,在在留期间更新和永住许可审查中都属于需要说明的情事。
其次,准确陈述事实极为重要。日语讯问中,是主动请托还是恰好被顺路捎带,这类细微差别很难传达清楚,笔录上的一句措辞就可能改变结论。接到传唤联络时,建议立即与律师沟通,连同翻译支援一并准备。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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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酒后驾驶的责任并不只落在驾驶者身上。借车的人、劝酒的人、知情仍搭车的人,都可能被以独立的罪名追究,一旦留下前科,还会波及在留手续。即便当时确实不便拒绝,事后要免责也并不容易,因此请守住两条底线:不给要开车的人劝酒,不坐喝过酒的人开的车。已经接到传唤的朋友,请在供述定型之前先来咨询。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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