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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过期未察觉仍然开车|是否构成无证驾驶与故意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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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过期未察觉仍然开车|是否构成无证驾驶与故意的认定

驾照过期未察觉仍然开车|是否构成无证驾驶与故意的认定

2026/08/28

驾照有效期已过却毫无察觉,直到遇上盘查或者发生剐蹭事故才被告知,这类咨询并不少见。尤其是来日之后多次搬家的人,更新通知寄不到手上,往往在失效之后又开了好几个月的车。

这种所谓的疏忽失效,在客观上确实落入无证驾驶,但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本人是否认识到自己已经没有驾驶资格,也就是有没有故意。本文说明这一判断在实务中如何进行,以及接受讯问时应当怎样应对。

驾照过期后继续开车,算不算无证驾驶?

超过有效期的驾照即丧失效力,此时驾驶在客观上就属于无证驾驶。法定刑为3年以下拘禁刑或者50万日元以下罚金,无论本人是否知情,侦查都会先按无证驾驶展开。

随身带着驾照、照片和姓名都是本人,这些都不影响结论。问题在于这份证件是否仍然有效。

确实没有察觉过期,也要负刑事责任吗?

构成犯罪需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未取得驾照,或者驾照效力已经丧失。如果确实不知道已经失效,就可以主张欠缺故意,不成立无证驾驶罪。

但仅仅说一句不知道,并不会被直接采信。侦查机关会从是否收到过更新通知、有无核对有效期的机会、失效之后又驾驶了多长时间等情节入手,推认本人其实是知道的。辩护的空间恰恰在这些具体事实上。

为什么外国籍人士容易忽略驾照失效?

这往往是几项制度叠加造成的。常见的经过有以下几种。

  • 更新通知寄往登记住址,但搬家后没有办理驾照记载事项变更,通知无法送达
  • 已经在市区町村办了住址变更、也更新了在留卡,却不知道驾照的住址变更要另到警察署办理
  • 不了解有效期是以生日为基准确定的,看错了证件上的日期
  • 长期回国期间,更新期限悄悄过去了

驾照记载事项的变更,是向住所地管辖的警察署等机关办理的手续,与在留卡的住址变更是两套制度。不了解这一点本身固然属于疏失,但在判断有无故意时,是相当重要的情节。

怎样才能说明自己没有故意?

关键在于用客观材料把事实垒起来:能显示搬家时点的租赁合同或者住民票迁移记录、可佐证未收到更新通知的情况、能反映长期出境的护照记录,以及察觉失效后立即停止驾驶并着手重新取证的经过。

如果在得知失效之后仍继续开车,就这段时间而言,故意很容易被认定。被指出问题之后,请从当天起停止驾驶。这一点也会影响处分的走向。

在毫不知情的状态下发生了事故,会怎么处理?

造成他人受伤的,核心问题是过失驾驶致伤是否成立,无证与否作为加重情节处理。若无证驾驶的故意不能认定,加重规定就不适用,因此有无故意直接关系到刑罚的轻重。

另外,任意保险通常不会因为无证驾驶而拒绝支付对人赔偿,但车辆险等部分保障可能无法使用。请尽早确认保单内容,避免对被害人的赔偿因此停滞。

驾照已经失效,还能重新取得吗?

失效未满6个月的,设有免除笔试和路考、直接重新核发的手续,只需接受适性检查与讲习。一旦发现,请立即向驾照考试场咨询。

超过6个月,手续负担会逐级加重;间隔更久,就要按初次考证的方式重新参加考试。因在海外停留等不得已的事由未能更新的,另有专门的处理规则,可以说明情况后再行确认。

疏忽失效受到的处分,会影响在留资格吗?

如果获得不起诉处分,就不会留下前科,对在留期间更新的影响有限。反之,一旦留下罚金前科,在素行方面的评价中就成为需要作出说明的情事。对考虑永住许可或者归化的人来说,这一差别不容小视。

需要说明的是,仅凭无证驾驶不会直接成为强制遣返的对象。但如果侦查过程中查出超期停留或者资格外活动,则会分别按入管法(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4条第4号ロ、同号イ处理,与刑事处分并行推进退去强制程序。

接到警方传唤,讯问时应当怎样应对?

把事实与评价分开陈述最为要紧。我不知道失效属于结论,真正重要的是具体事实:什么时候搬的家、有没有收到过通知、当时怎样理解有效期。若在含糊之中签下大概是知道的这类笔录,事后要推翻并不容易。

讯问以日语进行,即便有翻译,细微措辞也未必能准确传达。如果被要求签名的笔录与自己的记忆不符,请当场要求更正。在接到传唤联络的阶段先与律师沟通,就能把这些应对提前准备好。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因疏忽失效导致的无证驾驶,结论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用具体事实证明欠缺故意。搬家记录、出入境记录、察觉失效后的处置,这些材料越是事后难以补齐,就越值得尽早整理。若已在盘查中被指出问题,或者接到警方联络,请在供述定型之前先来咨询。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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