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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再入国许可?|与视同再入国许可的区别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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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再入国许可?|与视同再入国许可的区别及有效期

什么是再入国许可?|与视同再入国许可的区别及有效期

2026/09/04

再入国许可是指在日本停留的外国人临时出境后,为以同一在留资格返回日本,而在出境前预先取得的许可。未取得该许可即出境的,在留资格随之丧失,返回时须重新取得签证并办理上陆手续。对于短期出境,另设有视同再入国许可这一简易机制。

本文要点

  • 未取得再入国许可即出境的,在留资格消灭,需要重新办理上陆手续。
  • 持有有效护照与在留卡的人,可在出境时表示意思,利用视同再入国许可。
  • 视同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为出境之日起1年,特别永住者为2年。
  • 视同再入国许可的期间在境外无法延长。
  • 即使持有再入国许可,若属于拒绝上陆事由,仍不被准许再入境。

什么是再入国许可?

再入国许可是为在保留在留资格的前提下临时出境而设的许可。日本的在留资格原则上因出境而失效,因此回国探亲或出差之前需要预先取得该许可。

申请向管辖居住地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出,出示护照与在留卡并缴纳规定手续费。许可分为仅限一次有效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两种。未持有护照的人,有时可取得再入国许可书。

什么是视同再入国许可?

视同再入国许可是无须事先申请的简易机制。持有有效护照与在留卡的中长期在留者,在出境时表示再入境的意思即可。

项目再入国许可视同再入国许可
手续出境前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出境时以规定格式表示意思
手续费需要不需要
有效期最长5年(特别永住者6年)出境之日起1年(特别永住者2年)
境外延长在一定范围内有获准的可能不可以
没有护照时有以再入国许可书应对的余地无法利用

有效期是多久?

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最长5年,特别永住者最长6年。但无论哪种情形,都不得超过在留期限的届满日。

视同再入国许可为出境之日起1年(特别永住者2年);若在留期限在该期间内届满,则以届满日为准。预计长期停留,或在境外无法办理在留期限更新的,选择再入国许可更为稳妥。

未取得许可即出境会怎样?

在留资格将丧失。要返回日本,须重新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获得签证后再申请上陆。

此时未必能取得与以前相同的在留资格。工作单位变动、婚姻关系变化等前提事实一旦改变,审查结果也会随之改变。即便是永住者,一旦失去在留资格,要重新获得永住许可也并不容易。

哪些情况下不被准许再入境?

再入国许可并不保证上陆。出境后出现属于拒绝上陆事由的情况,或者在留资格被取消的,即使持有许可也不被准许再入境。

例如在境外因刑事案件被判刑,或者在日本的虚假申请被查明。此外,若被认定长期未从事在留资格所对应的活动,也可能成为在留资格取消的对象。出境时的状态得以延续,是再入境的前提。

与刑事案件的关系上应注意什么?

处于被侦查阶段时,出境需要慎重判断。身在国外期间公诉时效停止进行,因此不能指望时间流逝会使案件自然了结。

被起诉后取得保释的,通常附有住居限制与旅行限制的条件,擅自出境会导致保释被撤销。若已签发逮捕令状,也可能在出境手续中被发现。

在外国人案件中常在什么场合成为问题?

实务中,因家人患病或办理丧事需要紧急回国,与在刑事程序进行中希望回国,两者需要考虑的事项完全不同。前者以期间管理为中心,后者以对程序的影响为中心。

此外,在留期限临近时出境而错过更新机会的咨询也不少。建议在出境之前,确认在留期限、再入境方式、返回后的手续这三点。

常见问题

问1 我用视同再入国许可出境,1年内恐怕回不来怎么办?

视同再入国许可的期间在境外无法延长。若不能在期限内再入境,在留资格即告丧失,需要重新办理签证与上陆手续。预计长期停留的,出境前必须取得再入国许可。

问2 有再入国许可就一定能回日本吗?

未必。出境后出现属于拒绝上陆事由的情况,或在留资格被取消的,即使持有许可也可能不被准许再入境。该许可并不保证上陆。

问3 在留期限快到了会怎样?

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不能超过在留期限届满日。若届满日先到,就必须在该日之前返回。出境前先办妥在留期限更新更为稳妥。

问4 正在接受侦查期间可以临时回国吗?

即使形式上能够出境,也会对后续程序产生很大影响。身在国外期间公诉时效停止进行,视案件还可能涉及护照返纳命令等措施。出境前务必先咨询辩护人。

问5 再入国许可在哪里申请?

向管辖居住地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出示护照与在留卡并缴纳规定手续费。没有护照的,有时可以取得再入国许可书。

结语

关于再入国许可的咨询中,出境之后才了解制度、结果无法返回的情形相当突出。期间管理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会左右生活的根基。一旦确定出境计划,就应连同在留期限一并确认。

为了守护您重要的人,我从事律师工作。

外国人的刑事案件,特别是华语圈人士的刑事辩护,以及其后的在留资格问题,欢迎向本所咨询。本所配备可应对会见、讯问陪同及会谈的中文翻译体制。

本文为一般性说明,具体案件请直接向律师咨询。

本文的日文版请见这里

执笔者信息

律师 松村大介(第一东京律师会・登录番号59077)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
主要专注领域: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出入境管理相关行政诉讼
本所将刑事程序与在留资格问题作为一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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