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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的罚金以货物价格为基准,与本人拿到的报酬并不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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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的罚金以货物价格为基准,与本人拿到的报酬并不挂钩

关税法的罚金以货物价格为基准,与本人拿到的报酬并不挂钩

2026/09/01

听到走私案件里会判罚金,很多人想到的是交通违章罚款那样的数额。但日本关税法的罚金,不是按当事人赚了多少来定,而是以试图带入的货物价格为基准。像黄金这种单价很高的物品,罚金的幅度会大到超出想象。本文写给中国籍当事人及家属,说明这一计算方式,以及即使只判罚金,对之后的在留期间更新会留下什么影响。事先了解算法,与辩护人商量时更容易形成预期。

为什么罚金以货物价格为基准

日本关税法对无许可进口的罚金,规定了货物价格5倍以下的幅度。其思路是:让经济负担与犯行所涉物品的规模相称,使走私在经济上不划算。因此,本人拿到多少报酬,与这个幅度的计算并没有直接关系。当然,5倍以下只是上限,实际宣告的数额仍由角色、获利、是否惯常、悔罪程度等一般量刑情节决定。只看上限的数字不必绝望,但必须预先知道数额可能是很大的量级。

从被报道案件的规模来看

据大阪税関的公开发布及読売新聞等媒体2026年7月8日的报道,有人把板状黄金藏在香港抵达的航空货物的台灯与充电器内部,两名中国籍男子因涉嫌关税法违反(无许可进口未遂)等被告发并遭逮捕、起诉。据报道,藏匿的黄金合计1,656块、约25公斤,鉴定价格合计约3亿6,323万日元。罚金的幅度就以这个价格为基准计算。以下不是对该个案的预测,而是制度层面的一般说明。

报酬与罚金之间的落差

参与运送或提供名义的人,拿到的报酬常常只有几万到几十万日元,于是很自然会觉得:我只拿了这么一点,为什么后果这么重。但关税法的罚金与货物价格这一客观规模挂钩。填平这一落差正是辩护工作的内容:本人在组织中承担到哪一步、有没有只能听命行事的处境、获利有多小,都要用通信记录与转账记录具体呈现。不被总金额裹挟,而把责任分担讲清楚,会直接影响最终宣告的数额。

只判罚金,在留就安全了吗

只判罚金的话,不构成以超过1年实刑为要件的退去强制事由,罚金与实刑之间的差别是决定性的。但在留的问题并未就此结束。在留期间更新与在留资格变更并非申请就当然获准,而属于法务大臣的裁量判断。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公开的在留资格变更、在留期间更新许可指南,把素行善良列为判断支柱之一,罚金前科会影响素行评价。该厅令和2年公开的不许可事例集中,也包含因受过刑事处分而影响更新判断的例子。

交不出罚金会怎样

罚金必须缴纳。无力缴纳的,会被劳役场留置,人身拘束继续。对外国籍当事人而言,这段时间一旦拉长,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就会中断,在留资格的基础本身可能消失。连续3个月以上不从事与在留资格相应的活动,可能构成在留资格取消事由。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统计,令和7年在留资格取消达1,446件,为历年最高,其中住居地申报义务违反等占69.1%,未从事相应活动占24.2%。刑事处分本身之外,之后生活的中断反而更容易让人失去在留资格,这在实务上很常见。

罚金与缓刑,哪一种对在留更不利

常有人问:判罚金和判缓刑,哪个更容易保住在留资格。就退去强制事由而言,两者都不构成以超过1年实刑为要件的那一条,这一点相同。差别出现在其后的裁量判断里。缓刑意味着曾被判处拘禁刑,只是暂缓执行,缓刑期间内再犯还可能被撤销缓刑;而罚金在形式上更轻。但入管在更新审查中看的是素行整体,包括罪名、情节、有无反复,以及事后的生活是否安定,并不是简单地按刑种排序。此外,缓刑期间内被要求保持稳定的居所与工作,本身也会被作为素行的观察材料。与其争论哪一种更轻,不如把可以自己掌控的部分做实:按时纳税、维持雇佣、不再有任何违法,这些在更新时是能拿得出手的材料。

家属值得提前准备的事

第一,预见到可能被判罚金,及早考虑缴纳资金从哪里来。第二,确认在留期限与更新申请的时点。若刑事程序进行中期限届至,更新申请何时提出,需要同时看刑事与入管两条线来决定。第三,与公司的沟通。为避免长期无故缺勤的状态,先想清楚在什么范围、什么时候作说明。第四,确认在留卡与护照在哪里;若已被扣押,请连同返还的前景一起向辩护人确认。另外,在留期间更新时提交的材料里,纳税记录与在职证明的连续性也很重要,尽量不要出现无法解释的空白期。

日本語版:関税法の罰金は、貨物の価格を基準に決まる。報酬の額とは連動しない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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