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归化的要件与犯罪记录的关系|国籍法第5条素行要件究竟审查到什么程度

お問い合わせはこちら

归化的要件与犯罪记录的关系|国籍法第5条素行要件究竟审查到什么程度

归化的要件与犯罪记录的关系|国籍法第5条素行要件究竟审查到什么程度

2026/08/31

在日本生活多年、孩子也在日本上学的当事人,常常开始考虑归化,同时又惦记着几年前的一笔罚金处分,或者年轻时的交通违规。这类咨询在中国籍当事人中相当常见。归化与在留资格手续属于不同的制度,受理审查的机关不同,判断的框架也不同。

归化的要件规定在国籍法第5条,由住所、能力、素行、生计、防止重国籍、遵守宪法这几根支柱构成。本文以其中与犯罪记录关系最密切的素行要件为中心,梳理实际会被审查什么。至于年数等细节的运用,个案处理可能不同,本文不作断定性说明。

法律上归化的要件是怎样规定的

国籍法第5条就归化许可规定了若干要件,主要支柱如下。

  • 住所要件 持续在日本拥有住所达到一定期间
  • 能力要件 原则上已成年,且依本国法律亦具有行为能力
  • 素行要件 素行善良
  • 生计要件 能够依靠本人或者共同生计的配偶及其他亲属的资产、技能维持生计
  • 防止重国籍 无国籍,或者因取得日本国籍而应当丧失原有国籍
  • 遵守宪法 未曾图谋以暴力破坏日本国宪法或依宪法成立的政府等

在满足上述要件的基础上,还须获得法务大臣的许可,归化才告成立。与永住许可一样,并非满足要件就当然获准。

有犯罪记录就无法归化吗

并没有这样的定论。素行善良这一要件并不是仅凭有无犯罪记录机械判断的,而是连同处分的内容、经过的时间以及此后的生活状况一并综合评价。不过,与永住许可相比,归化审查涉及是否授予日本国籍,因此对素行的调查实际上更为细致。请不要隐瞒处分记录提出申请;如实说明事实,再展示此后生活的积累,结果上反而更为有利。

交通违规记录在归化审查中如何看待

会从次数与内容两方面审视。在漫长的在留期间中只有数次轻微违规,与在短期内反复发生,评价并不相同。尤其是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严重超速、肇事逃逸等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对素行评价的影响很大。申请时可能被要求提交运转记录证明书,建议不要凭记忆,而是准确核对自己的违规记录。最应避免的情形,是申报内容与记录不一致。

曾被判处罚金或附缓刑判决的会怎样

两者都属于受到有罪裁判,会影响素行评价。通过略式程序缴纳罚金了结的案件同样如此。关于附缓刑的情形,缓刑期间平安经过后刑的宣告即失去效力,此后经过的时间与生活状况可以使评价发生变化。但从何时起可以考虑提出申请,并没有公开的统一标准。需要先把处分的内容与时间整理清楚,再逐案研判前景。

获不起诉处分的也会影响归化审查吗

不起诉处分并非有罪裁判,不构成前科。但接受过侦查的事实本身会留下记录。而且素行善良要件所追问的并不只是有无有罪判决,也包括日常生活中遵守法令的状况。因此,不能因为是不起诉就认为无须任何说明,而应当准备好在被问及时能够说清经过。起诉犹予(酌定不起诉)与嫌疑不足的不起诉含义不同,请先弄清自己属于哪一种。

除犯罪记录外,素行善良还审查什么

会广泛审视日常生活中公共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所得税、住民税等纳税情况,公的年金与公的医疗保险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如果本人经营事业,员工社会保险的处理方式也可能成为核查对象。此外,作为外国人在留期间是否履行了各项申报义务,也会作为反映生活实态的情事而具有意义。归化审查既是书面材料的审查,也是日常生活积累的审查。

归化获准后,与在留资格、退去强制的关系如何

归化获准并取得日本国籍后,即不再是外国人,不再适用在留资格制度,也不再成为退去强制的对象,同时免于携带在留卡及各项申报义务。另一方面,按照中国的国籍法,定居外国并自愿取得外国国籍者将丧失中国国籍,因此中国护照与户籍相关手续如何处理,是现实必须面对的问题。建议同时看清日本一侧与本国一侧的手续,再决定时间安排。

有犯罪记录时,考虑归化应当如何推进

首先从准确掌握自己的处分记录开始。备齐能反映处分内容的文件、运转记录证明书、课税与纳税证明书、年金与健康保险缴纳情况的材料,把事实关系按时间顺序理清。在此基础上,把导致处分的经过、反省的内容、为防止再犯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此后的生活状况,整理成可以清楚说明的形式。视处分内容而定,先考虑永住许可而非归化,有时更为现实;反过来,如果连维持在留资格本身都存在不安,则应当先处理这一层。选择以哪项制度为目标,本身就是策略的一部分,请尽早向专业人士咨询。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归化审查中的素行要件,并不取决于有无犯罪记录这一点,而是连同受处分后如何积累生活一并评价。有处分记录不必因此放弃申请,但唯独隐瞒事实提出申请必须避免。如实呈现事实,再用材料佐证此后的生活,这种扎实的准备才是最可靠的路径。本所将中国籍人士的刑事案件与在留手续作为一体承办,办理过受到刑事处分后仍得以维持在留的案件,也办理过进入退去强制程序后取得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件。本所常驻中文翻译,也可以安排家属一同参与咨询。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联系方式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

网站:https://matsumura-lawoffice.jp/

微信ID:matsumura1119

本文的其他语言版本

日本語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民事事件に対応

東京にて行政事件に関する対応

----------------------------------------------------------------------

当店でご利用いただける電子決済のご案内

下記よりお選びいただけ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