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的约定与实际追讨|对在留的影响及对方在境外时的应对
2026/08/31
离婚时对方口头答应每月支付抚养费,可才付了几个月就断了。联系不上人,后来听说已经离开日本。一个人带着孩子,在留期间的更新又快到了。这是中国籍当事人常见的处境。
本文说明:抚养费的约定应当做成什么形式;对方不付时可以用哪些手段追讨;对方身在境外时还能做什么;以及有没有抚养费与在留审查之间的关系。
有抚养费进账,对在留审查有帮助吗?
有帮助。离婚后申请变更为定住者等资格时,会审查是否能够独立维持生计,抚养费持续到账属于体现生活稳定的情由之一。不过,单靠抚养费就能维持生计的例子并不多,因此需要连同工作收入一起,呈现一份完整的生活规划。反过来说,已有约定却拿不到钱的,也应当能够说明这一事实以及自己为追讨所采取的程序。
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在留会受影响吗?
并没有哪条规定说不付抚养费就会失去在留资格。但在以亲子关系为由主张在留的场合,这件事分量很重。非亲权人一方若要以持续参与子女养育作为在留的基础,抚养费的负担正是最直观的佐证。既不进行面会交流、也不支付抚养费,这类主张就会失去说服力。确实支付困难的,与其放着不管,不如提出减额协商或申请变更约定,这样反而更能守住自己的立场。
抚养费应当怎样约定?
约定采取什么形式,直接决定日后追讨的难易。实务上效力由弱到强依次为:
- 口头约定:作为合意虽然有效,但举证困难,无法据以强制追讨。
- 书面协议:内容清楚,但仅凭它还不能直接查封扣押。
- 载有强制执行认诺条款的公证书:一旦断供,无须打官司即可申请扣押。
- 调停笔录或审判书:由家庭裁判所程序作成,同样可作为强制追讨的依据。
关于金额,家庭裁判所有一套通行的计算思路,依据双方收入以及子女的年龄与人数,可以推出大致水准。将来的升学费用与医疗费如何分担,也建议一并写入约定,以免日后再起争执。
对方停付之后,怎样追讨?
若约定是经家庭裁判所程序作成的,可以先利用督促履行的程序。仍然不付的,则考虑通过强制执行扣押工资或存款。就抚养费而言,工资可被扣押的范围比一般债权更宽。不知道对方工作单位或账户的,在符合条件时可以利用财产开示程序,以及向公共机构、金融机构获取相关信息的程序。所有这些的前提,都是先有一份可作为强制执行依据的文书,因此在约定阶段选择哪种形式,才是决定性的一步。
对方已经离开日本,还追得回来吗?
难度确实上升,但在放弃之前有几点值得确认。对方若在日本留有财产,仍可对境内的存款或不动产申请强制执行;若其名下仍挂靠在日本的公司,道理相同。若对方已彻底出境且在日本没有财产,就只能考虑在其现居国启动程序。此时要注意,日本法院作成的调停笔录或判决,未必能在该国直接产生效力。承认与执行能否实现因国而异,家事案件的处理尤其分歧较大,需要向当地律师确认。
对方在中国,能追讨到吗?
需要逐案确认。日本法院的裁判能否在中国获得执行,取决于该国的法制与实务运作,实际能否兑现因案而异。务实的做法是从几个方向同时寻找可行手段:优先冻结对方留在日本境内的财产;尝试与对方亲属协商促成自愿支付;评估对方是否有再次入境日本的可能。若掌握对方在中国的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件信息,这些都是在当地启动程序的素材,因此离婚时能够掌握的信息,请务必记录下来。
除了抚养费,还有哪些可以利用的支援?
有的。面向单亲家庭的公共支援,多数只要在日本有住民登记,外国籍同样可以成为对象,包括儿童扶养手当、医疗费补助、就学援助、住房方面的支援等。部分自治体还设有补助制度,用于分担制作抚养费公证书的费用,或补贴使用保证公司的开销。此外,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的,还可能通过日本司法支援中心的民事法律扶助,申请垫付律师费用。由于多数制度以持有合法在留资格为前提,先把在留手续理顺,本身就是获得这些支援的前提。
咨询之前应当整理哪些信息?
备齐以下信息,可以更快判断追讨前景:有无约定及其形式、约定的金额与付款日、实际支付过的期间与欠付金额、对方的姓名与出生日期、现住址与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与账户信息、对方的国籍与在留资格或是否已出境、子女的年龄与就学状况,以及自己的在留期限与收入情况。并不需要样样齐全,把知道的部分按时间顺序理出来,就能在短时间内判断哪条路更现实。
本所介绍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承办的松村大介律师(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从在警察署的第一次接见开始,到与检察官交涉、法庭审理,直至其后的入管手续,全部流程均由本人直接办理,不由事务员或年轻律师代为处理。
本所常驻熟悉外国人案件的中文专属翻译。除了侦查机关安排的翻译之外,当事人可以使用站在自己一方立场行动的翻译,从而准确掌握在讯问中说了什么、在入管被问了什么。刑事程序结束后的在留资格更新、变更等事项,由合作的行政书士以一站式方式对应。
- 一次程序即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的案例。当事人以观光目的来日,与日本女性之间有了孩子,但已失去在留资格,因非法滞在被逮捕、起诉。当时结婚与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一度被当局不予受理。松村律师从宪法角度与当局交涉,促成结婚与认领成立,并针对入管法违反的刑事审判进行被告人询问与证人询问。在国籍国出具的公文书几乎不存在的困难条件下,仍收集到有利证据,并通过分析入管当局过去的许可案例,在一次程序中取得在留特别许可。
- 救助面临强制遣返危机的女性的案例。当事人因冤案被指控助长非法就劳,面临强制遣返危机。针对长期以来「退去强制事由不以故意、过失为必要」的实务见解,本所提起诉讼追问责任主义的射程,并争至上诉审。其后,入管认可了在留特别许可。
首次咨询免费。费用依个案情况另行估算。请先从整理目前的状况开始,我们与您一起面对。
结语
抚养费既是支撑孩子生活的钱,也是离婚后重新搭建在留基础时的一块拼图。而追讨的难易,在约定做成什么形式的那一刻就已基本决定。即便现在已经断供,对方是否在日本留有财产、工作单位是否查得到,都会改变可用的手段。对方身在境外时,境内程序与当地程序需要分开考量,因此建议带着能说明现状的材料前来咨询。
另外,本文属于一般性说明,个案情况请直接向律师咨询。文中介绍的过往解决案例均基于各自的具体情事,并不保证会产生相同结果。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律师
第一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2019年登录)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楼本馆3楼)
以中国籍当事人为中心的外国人刑事辩护、入管手续为主要专注领域。
具有在觉醒剂取缔法违反(营利目的持有)案件中取得无罪判决、在特殊诈骗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处分、以及取得被视为高难度的在留特别许可等解决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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