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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理由开示:让法官在公开法庭上说明为什么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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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理由开示:让法官在公开法庭上说明为什么关人

羁押理由开示:让法官在公开法庭上说明为什么关人

2026/09/01

羁押的决定以书面告知,但上面并不写详细理由。为什么要关10天、20天,家属完全不知道,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日本宪法规定,被拘束身体的人如果提出要求,就必须在公开的法庭上说明拘束的理由,实现这一保障的程序就是羁押理由开示。本文说明如何提出请求、什么时候开庭、家属能否旁听,以及这项程序真正能带来什么、又有什么限度。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序

法官出庭,说明羁押的理由。本人会被带到法庭,辩护人可以陈述意见,本人自己也可以发言,检察官同样出席。旁听席对外开放,家属和相关人员可以进场。在正式审判开始之前,这几乎是唯一一次能在公开场合看到本人的机会。程序时间不算长,通常在半小时上下,并且会配备翻译,只懂中文的本人与家属也能听懂法庭上正在进行的内容。

谁可以提出请求

可以提出请求的,除本人和辩护人外,还有法定代理人、保佐人、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等。实务上多数由辩护人提出,但制度上家属一侧同样可以请求。请求应在羁押期间以书面向法院提出。从提出到开庭通常不会拖很久,但会因案件与法院的安排而有前后。开庭日期定下来后,请向辩护人确认时间与法庭位置。

家属可以旁听

因为是公开法庭,旁听原则上不需要事先预约。不过进入法庭时可能被要求确认身份,请携带在留卡或护照。即使附加了接见禁止、平时无法会面,也可以从旁听席看到本人的状态。但要注意,不能在法庭上与本人交谈或做手势,也不能在法庭上递送物品或信件。即便如此,能亲眼确认人是否安好,对家属和本人都有很大的意义。

这项程序实际能得到什么

可以期待的效果有这几项:

  • 从法官陈述的理由中,推测侦查机关究竟在意哪一点
  • 通过辩护人的意见陈述,在公开场合表明住所与身元引受人已经落实
  • 本人获得用自己的话说明情况的机会,在长期羁押中重新稳住心态
  • 程序内容留在记录中,可用于之后请求撤销羁押或申请保释
  • 看到家人的面孔,本人往往能从孤立感中走出来

辩护人在开示程序上通常会讲什么

辩护人的意见陈述不是抽象地说人应该放出来,而是围绕法官所担心的两点展开:一是毁灭证据的危险,说明主要证据已被扣押、共犯的讯问已经结束、被害人的联系方式本人并不掌握;二是逃亡的危险,说明住所已经落实、有身元引受人愿意同住并监督、公司或学校愿意继续接收、护照可以交出保管。这些内容在公开法庭上讲一遍,并留在记录里,之后申请撤销羁押或保释时可以直接引用。所以准备的重点不是当天说得多动人,而是能不能拿出可以核实的具体安排。

限度也要如实说明

这项程序本身并不会带来释放。法官陈述的理由,很多时候只是照着法律条文说得比较抽象。而且本人在法庭上说过的话会留在记录里,如果对案情不慎多说,可能在之后的程序中变得不利。说什么、说到什么程度,务必事先与辩护人仔细商量。如果有不希望被外人旁听的情况,家属是否到场旁听也需要一并讨论。此外还要提醒:由于是公开法庭,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进入旁听席,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人。在共犯较多的案件、或者与被害人关系紧张的案件中,是否提出这项请求本身就需要权衡,不能只看到能见到本人这一面。

应当同时考虑的其他手续

如果目标是释放,就要一并考虑对羁押裁判提出准抗告,以及以羁押的理由或必要性已经消失为由请求撤销羁押。羁押理由开示同时也是为这些申立收集材料的场合。实务中常见的做法是:根据开示程序中显露出的检察官关切,去调整住所、承诺切断与关系人的联系,然后再次提出释放的请求。把这项程序单独看待,效果有限;把它放进整体策略里,价值就出来了。

开庭之前,家属可以准备的事

确认到场旁听的人员姓名与前往法庭的路线。如果家属需要翻译,请事先告知辩护人。同时,把能证明本人生活承接的材料准备好,例如房屋租约、公司出具的书面、身元引受书草稿,这样开示结束之后可以立即推进下一步。长期羁押中家属能做的事确实不多,但法庭上坐着自己的家人这一事实本身,对本人就是支撑。开庭当天请提前到达法庭,带好身份证件,并把想向辩护人确认的问题事先写下来,庭后利用短暂的时间一次问清楚。

日本語版:勾留理由開示。公開の法廷で裁判官に理由を述べさせる手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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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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