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保释期间可以回国吗?限制住居与护照保管,擅自出境会有什么后果
2026/09/01
获准保释后,本人和家属都会松一口气。接着常问的就是:开庭之前能不能先回国一趟?父母生病、孩子升学、公司有事,理由各种各样。但先说结论:保释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日本回国。本文说明为什么不行、护照会怎样处理、擅自出境会发生什么,以及真的遇到不得已的情况时还能做什么。
结论:保释期间原则上不能回国
保释是以「按时到庭」为前提,在判决之前解除人身拘束的制度。法院准予保释时会指定住居,被告人必须在该住处居住;要离开住处需经法院许可,旅行同样如此。出境涉及保释制度的根本,即确保到庭,因此通常不会获准。「一周就回来」「往返机票都买好了」这类说明并不足够。把这一点看轻而擅自出境,会造成下面所说的无法挽回的后果。另外提醒一点:即使手里还留着有效的在留卡和再入国许可,也不代表刑事程序允许你走。入管制度上能不能出入境,与法院是否允许你离开指定住居,是两套完全不同的判断,不能相互替代。
限制住居与限制旅行在实务中怎么运作
保释决定里会具体写明应当居住的住处。想搬家,须事先取得法院许可;离开住处超过一定天数的旅行,通常也需要许可。实务上,如果因工作确需出差,可以通过律师事先申请,说明目的地、日程与联络方式,有获准的可能。关键在顺序:要事先取得许可,而不是事后解释。未经许可离开住处这一事实本身,就会被当作违反条件处理。
护照会被怎样处理
外国人的保释,护照的处理一定会成为问题。实务上,常由律师一方主动提出:护照交由律师保管,保释期间本人不持有。这样做是通过降低出境的现实可能性,向法院表明逃亡之虞很小。交存护照并非法定义务,但主动提出交存,有时会在保释判断中起到有利作用。另外,在留卡要求随身携带,处理方式与护照不同。什么东西交给谁保管,请与律师具体商定。
擅自出境会发生什么
后果很重。第一,保释被撤销。第二,保证金可能被没收,也就是家属凑出来的钱化为乌有。第三,重新被收押,此后再想获得保释极为困难。第四,因不到庭而使审理无法推进,量刑判断上也会被作不利评价。第五,依刑事诉讼法255条1项,犯人在国外期间公诉时效停止进行;也就是说,躲在国外等时间过去,案件并不会自行消失。第六,还会引出在留问题:逃亡这一事实,会在日后在留资格审查、能否入境的判断中作为极为不利的情节留下来。
从在留资格的角度看,逃走并不划算
在刑事结论出来之前离开日本,从入管程序的角度看也不合理。对已经在日本建立生活基础的人来说,接受判决、争取缓刑、继续在留,与逃走后再也回不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可作参照:令和7年(2025年)签发退去强制令书共7,722人,其中多数以非法残留为事由,而单以「被判处超过1年拘禁刑」为事由的仅41人(出入国管理统计第57表)。也就是说,卷入刑事案件并不等于马上不能待在日本。逃走所失去的东西,往往大得多。
确有不得已的事由时怎么办
至亲病危、办理丧事这类紧迫情况确实可能发生。即便如此,也请先找律师。律师可以附上能够释明该事由的材料,向法院申请许可离开住居。获准出境的情形不算多,但视事由的分量以及能否证明回国后会按期返回日本,判断也可能改变。至少,这条路远比擅自出境要好。此外,有时也可以通过调整开庭日程来解决。无论如何,不要自行其是,务必事先商量。
保释期间应当做的事
保释期间的时间,不该用来回国,而应当用于为判决作准备。第一,推进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第二,继续工作或学业,做出生活稳定的证明材料。第三,维持与身元引受人的关系,让监督真实发挥作用并能被看到。第四,着手具体的防止再犯措施。第五,预判判决之后接续而来的入管程序,把在留相关材料先整理好。刑事与入管是连续的,保释期间怎么过,判决之后仍然有意义。第六,把出庭日程、与律师的联络方式、身元引受人的联系方式做成一张表,家属与本人各持一份。保释期间最怕的不是恶意逃走,而是「记错日期没去开庭」这种事故;一旦无正当理由缺席,法院同样可能认定违反条件。第七,如果工作确需出差或搬家,务必提前通过律师申请许可,留下书面记录。把每一次外出都办成「事先获准」的样子,日后一旦被质疑逃亡之虞,这些记录本身就是最有力的反证。
日本語版:保釈中に帰国できるか。制限住居と旅券の預かり、無断出国が招く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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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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