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番律师、国选律师、私人委托律师有什么区别
2026/09/01
“家人在日本被抓了,需要请律师吗?听说国家会给指派律师。”这是中文咨询里一定会出现的问题。日本有三个入口:当番律师(日语称“当番”)、国选律师、私人委托律师。看着相似,但能在什么时候请、费用怎么算、管到哪一步,都不一样。本文逐一比较,并从外国人案件特别要紧的两点出发说明该怎么选:中文沟通,以及刑事之后的入管程序。
结论:三者角色不同,中途也可以切换
粗略地说:当番律师是“第一次”,国选律师是“羁押之后的公费辩护”,私人委托律师是“自己选定、从头管到尾”。可以先请当番律师来一次,再把这位律师私人委托下来;也可以从国选换成私委。反过来,从私委改回国选在制度上并不容易。首先要明白的是:犹豫的时间也在流逝。从被捕到决定起诉与否,含羁押延长在内最长只有约20天。
当番律师:被捕后免费来见一次
当番律师由各地律师会运营,被逮捕的人可以让律师免费到看守场所会见一次。本人向警察或法官说“请叫当番律师”即可安排;家属也可以向律师会申请,但各地做法不同。最大的好处是,在羁押尚未决定、局势变动最快的时候,能先听到专业说明。要注意两点:其一,原则上只派一次,之后要继续辩护需另作安排;其二,来的是谁不能挑,也不一定会带中文翻译同行。
国选律师:羁押决定之后可以请求
国选律师是在符合一定要件时,由国家承担费用为其指派辩护人的制度。在被疑人阶段,须于作出羁押决定之后请求;被起诉后,作为被告人重新选任。要件包括资力低于一定数额等,并且在判决时可能被命令负担部分费用。国选律师中经验丰富者不少,绝不是“质量差”的意思。实务上的注意点在于:不能指定由谁承办;会见时是否有中文翻译同行,因案件而异。没有翻译的会见,靠日语沟通有限度,细微的情况可能没能传达,程序却已经往前走了。
私人委托律师:时点自由,内容可以谈定
私人委托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选定律师。最大的差别在时点:被捕当天可以委托,甚至在被捕前的任意讯问阶段就可以委托。羁押决定之前的头几天,正是供述骨架成形的时期,这段时间有没有律师介入,结果可能不同。另一个差别是委托内容可以具体约定:中文翻译同行会见、以中文向家属汇报、以及把刑事处分之后的入管程序一并纳入处理。当然要支付费用,但金额因案件内容而异,本文不予记载,咨询时会个别说明。首次咨询免费。
中文沟通会直接影响案件结论
讯问时会配备翻译,但那是办案机关一侧的翻译;与辩护律师会见时使用的翻译,需要另行安排。据法务省《令和7年版犯罪白书》,令和6年配备翻译的第一审终局被告人为4,649人,语种达41种,中文726人居第二位;第一位是越南语1,794人,中文尚不足其一半。中文资料里常见“日本法庭上中文最多”的说法,从统计看是错的。不过,无论件数多少,本人能否用自己的语言把事情说清楚,直接关系到供述的准确性、和解交涉的推进方式,以及关于是否继续留在日本的决断。
要不要管到入管程序,是选律师的关键视角
外国人的案件,不是刑事处分作出就结束了。视罪名不同,即使只是罚金或缓刑,也可能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例如入管法(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4条第4号中关于毒品的事由,只要有有罪判决即成立,且不问在留资格种类;相对地,同条第4号中关于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的事由,全部缓刑的情形被排除在外。是否从刑事阶段就把这一差别纳入方针,会改变之后在留的前景。选律师时,请一开始就问清楚:只看刑事,还是连入管一起看。
中途更换律师,要注意什么
换律师本身是可以的,但有几点要留意。第一是时机:起诉与否即将决定、或开庭日期临近时更换,新律师需要时间重新阅卷与会见,反而可能拖慢节奏。第二是记录的交接:已经完成的会见记录、与被害人一侧的交涉进度、已经提交的材料,需要一并移交,否则等于从零开始。第三是本人的意思:选任与解任辩护人,最终由本人决定,家属不能越过本人径行更换。第四是费用的处理:私人委托改为其他律师时,已发生部分的处理应事先谈清楚。实务上更常见的做法,不是更换,而是并行——在已有国选律师的情况下,就入管方面另行委托,把刑事与在留两条线分工处理。
家属今天要拍板的几件事
首先确认现在到底有没有辩护人。没有的话,决定是请当番律师,还是直接私人委托;若已作出羁押决定,也可以请求国选律师。其次,结合案件性质判断是否需要中文翻译与入管对应。最后,请把家属这一侧的对接人定为一个人。多位亲属各自去问不同的律师,方针会分裂,时间会被耗光。谁做对接人、谁承担费用、谁出面担任身元引受人,尽早在家族内部定下来。
日本語版:当番弁護士・国選弁護人・私選弁護人はどう違いますか。中国語対応の実際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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