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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禁刑1年6月、缓刑3年、罚金100万日元:可以据以谈量刑的确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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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禁刑1年6月、缓刑3年、罚金100万日元:可以据以谈量刑的确定案例

拘禁刑1年6月、缓刑3年、罚金100万日元:可以据以谈量刑的确定案例

2026/09/01

因销售假货被查处的当事人和家属,几乎都会问一句:「会判多重?」这一类型公开的判决很少,前景本来难以描述,但在权利人团体公开的案例中,有一起连判决主文都已明确。本文以这一件为线索,说明判决主文该怎么读、是什么决定了刑的轻重,以及判了缓刑之后在留资格会怎样。

已公开案例的内容

有一起案件被公开:居住于爱媛县的中国籍40多岁女性,因在二手交易平台销售日本国内品牌的假货,涉嫌商标法违反被逮捕。逮捕日为2024年6月6日,立案的是以约2万7,000日元销售假斜挎包等3件的行为,搜查中扣押了1,368件。据称自2022年起从中国的商家进货,并且在被税関(海关)指出问题之后,仍变更运输方式继续经营。判决为:拘禁刑1年6月、缓刑3年、罚金100万日元,并没收假货1,368件(Union des Fabricants 日本代表处「案件档案」 2025年2月5日刊载;侦查机关为爱媛县警)。

逐项拆解判决主文

这份主文包含四个要素:其一是拘禁刑1年6月这一自由刑的分量;其二是3年缓刑;其三是罚金100万日元;其四是假货的没收。要特别注意:附缓刑的只是自由刑部分,罚金必须实际缴纳。无力缴纳罚金的,会被留置于劳役场从事作业。没收同样与缓刑无关,照常执行。「判了缓刑就什么都不用做」是误解,判决之日起就要开始实际支付。家属在筹措资金时,要把罚金与赔偿分开计算,不能把同一笔钱重复计入。

把刑推高的情节,与把刑拉低的情节

推高的方向,应当是自2022年起持续的销售期间、扣押数量之多,以及被海关指出之后仍然继续这一经过。已经获得纠正机会却继续,会被评价为故意强烈、规范意识淡薄。拉低的方向,则是立案的销售仅为3件、约2万7,000日元,以及看不出有前科。即使扣押了1,368件,被认定有罪的仍限于起诉书所载的事实,其余只能作为情节被评价。理解这一构造,对判断自身前景非常重要,也提醒当事人不要因为扣押数量大就自认「必然实刑」。

罚金100万日元与没收1,368件的含义

商标法违反可以自由刑与罚金并科。被并科罚金,意味着法院认定其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至于没收,被扣押的假货并不会返还给权利人,而是由国家收缴并销毁。因此把库存当作资产去争没收,几乎没有实益。相反,主动提交、同意销毁、向权利人致歉并提出防止再发的措施,更容易在量刑上得到评价。此外,销毁时应当保留照片与清单,交由辩护人转达权利人,避免事后被质疑是在处理证据。

缓刑判决与在留资格

入管法(《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把被处无期或者超过1年拘禁刑的人列为退去强制事由,但附全部缓刑者被排除在外。因此,即便是拘禁刑1年6月,只要附有3年缓刑,就不会因这一条项被强制遣返。不过,在在留期间更新、在留资格变更的审查中,素行仍会被考虑。被判有罪的事实不会消失,办理更新时需要用具体材料说明:现在的工作或事业实态、纳税与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为防止再犯做了什么。缓刑期间内再次犯罪,缓刑可能被撤销并执行原刑,那时就会直接触及超过1年实刑的问题,这一点必须提前告知家属。

为什么这一件值得作为参照

需要提醒的是,量刑没有固定公式,个案会因销售期间、获利规模、扣押数量、有无前科、是否赔偿而大幅变动,本案不能直接套用到别的案子上。但它仍然珍贵,因为主文中的四个要素同时公开,可以看出法院在这一类型中通常关注哪些点:期间、规模、被指出后的态度、以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当事人在和辩护人商量时,与其问「大概判几年」,不如逐一核对这四点在自己案件中处于什么位置,得到的答复会具体得多。

同类案件中辩护人会怎样组织

起诉之前,要以留下记录的方式完成:向权利人致歉并填补损害、主动提交并销毁库存、关闭销售账号、停止与供货方的交易。这些都是争取不起诉或者简易命令的材料。起诉之后,要固定被起诉事实的范围,主张不能把扣押数量直接等同于犯罪情节。同时提交生活基础、家庭状况、收入前景的资料,让法院看到缓刑以及其后继续在留是现实可行的。如果本人有配偶或者子女在日本生活,也应当把家庭的实际状况一并说明,这在判断是否给予缓刑时具有分量。

日文版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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