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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专门学校生将被退学”作为量刑情状向法院提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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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专门学校生将被退学”作为量刑情状向法院提出的方法

把“专门学校生将被退学”作为量刑情状向法院提出的方法

2026/09/01

学生成为刑事被疑人时,家属最恐惧的往往不是判决本身,而是“被学校开除、无法继续留在日本”这一连锁反应。若放任不管,这条链条会在刑事审判之外悄然推进;但若整理成材料呈交法院,就能在量刑阶段获得正面评价。本文具体说明:失去学籍会如何波及在留资格、应当用哪些材料加以证明、以及向学校说明的时机与方法。

报道中涉及学生的案件

据读卖新闻、朝日新闻、静冈新闻在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的报道,在一起支付服务账号被盗用的案件中,神奈川县警等8个县警的联合侦查本部查处中国籍男女共13人,其中包含2名20多岁的专门学校学生。据报道,涉嫌使用通过钓鱼等手段获取的账号信息骗取商品,罪名为不正访问禁止法(日本禁止非法接入计算机的法律)违反、诈骗、电子计算机使用诈骗等。上述均未经起诉与有罪确定,被疑人享有无罪推定。此案说明,学生被以“短期高报酬兼职”之名拉入外围角色的结构确实存在。

退学能否成为量刑情状

能,但仅凭口头陈述传达不到。法院在量刑时考量的是被告人实际承受的不利益的内容与程度。“可能会被退学”这样抽象的诉说,只会被当作一种可能性带过。应当展示的是四点:依据学则的哪一条款、经由何种程序、预计何时作出处分、由此本人将失去什么。再辅以已缴学费金额、已修学分无法转入他校、距毕业尚余多久等足以说明“无可挽回”的事实。只有具体到这一步,退学才会作为具有实质制裁意义的情节被放上量刑的天平。

失去学籍后在留资格会发生什么

“留学”在留资格以在教育机构接受教育这一活动为前提。因退学而丧失该活动,且状态持续三个月以上的,即可能成为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简称入管法)第22条之4第5号在留资格取消的对象。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统计,令和7年在留资格取消总数为1,446件,创历史新高,其中“留学”占343件(23・7%);中国籍被取消的66件中有10件为“留学”。即便刑事处分只是罚金或缓刑,一旦失去学籍,在留的根基本身也会消失,这正是此类案件最可怕之处。因此必须在刑事辩护的同时,尽早探讨避免退学的交涉,或转入他校、变更在留资格等出路。需要注意的是,退学处分一旦作出便难以撤回,而在留资格的活动中断是按实际状态判断的,并不会因为本人正被羁押而当然获得宽免。

何时、以何种方式向学校说明

在被逮捕当天慌忙联系学校,多数情况下并非上策。事实尚未确定便告知细节,学校只能按最坏的前提行动,以退学为既定方向的程序就会抢先启动。反之,等到旷课累积后才被发现,同样是最糟的走向。实务上,常由辩护人在受托后以书面方式向学校的学生课或国际交流负责部门提出:说明因被羁押而无法出席的事实,并请求在给予申辩机会之前暂缓处分。学则通常设有关于申辩机会的规定,促使学校履行该程序本身就能争取时间。家属单独前往学校时,不要当场替本人辩解案情,只需确认事实与程序即可。

提交法院的材料如何制作

辩护人首先准备学则相关条款的复印件,以及学校出具的在籍状况与处分程序的答复书;其次附上学费缴纳凭证、成绩证明、已修学分一览。若有可能,请班主任或指导教师就出勤状况与学习态度出具陈述书。若存在复学可能,应事先取得学校关于复学条件的答复,以便具体呈现改过的路径。家属的陈述书则应结合真实生活,写明学费如何筹措、原本为毕业作了怎样的规划。这些材料并非单纯诉诸同情,而是以证据的形式,证明本人将失去之物的分量,以及社会内存在接纳其改过的依托。

家属从今天起能做的事

确认在留卡与护照的所在,并把在留期限抄写下来。把学费缴纳记录、入学许可书、学生证复印件集中在手边,可以让辩护人的工作提前数日推进。学校寄来的信件请勿拆封、妥善保管,只将带有期限的部分告知辩护人。递送物品方面,教科书与词典往往是重要的精神支撑,而在羁押中仍坚持学习这一事实,在情状上也具有意义。此外,请尽早在家庭内部就可用于被害赔偿的资金上限达成共识。在学生的案件中,赔偿与和解对处分结果的影响极大。

日本語版:専門学校生が退学になることを、量刑事情として裁判所に示すには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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