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推回去而已”能算正当防卫吗:设施内纠纷的证据该怎么保全
2026/08/31
“是对方先推我,我只是推回去。”在商业设施或者餐饮店发生纠纷被捕的人,在调查中最常给出的就是这样的辩解。当事人觉得理所当然,但在日本刑事实务中,这句话能否直接成立为正当防卫,并不简单。本文梳理正当防卫的判断框架,说明设施内纠纷中哪些证据具有决定性,以及经翻译作成的笔录会在哪里出问题。
被报道案件中的这句辩解
2026年7月27日至28日,Record China报道称,一名中国籍男性(37岁)在福冈市博多区商业设施内的游乐设施,因年龄限制区域与店员发生口角并动手殴打,被现行犯逮捕;报道称其辩称“只是推回去而已”,予以否认。该人系因暴行嫌疑被逮捕,尚未起诉、亦未确定有罪,被疑人享有无罪推定。以下不评判该个案,只讲同类场景下辩护人会考虑什么。
正当防卫不等于“被打了就打回去”
成立正当防卫需要三点:存在急迫不正的侵害;行为是为了防卫自己或者他人的权利;并且属于不得已而为之,也就是手段处于相当的范围内。实务上多数案件卡在第三点。
对方只是推胸口、抓手臂,回击却是挥拳打脸,侵害程度与反击程度是否相称就会被追问。一旦被认定失衡,就不成立正当防卫,至多作为过剩防卫减轻刑罚。而且在双方对骂、面对面僵持的场面中,还会出现另一个争点:这究竟是不是“急迫”,还是双方已经进入互相攻击的关系。
还要注意,防卫的对象只能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本身。对已经退开、不再攻击的人继续追打,无论起因如何,都不会被评价为防卫行为。时间先后同样关键。侵害已经结束之后的反击,会被评价为报复而非防卫。对方退开后又追上去动手,或者被劝开之后再次冲上去,只要多出这样一个情节,正当防卫的主张基本就站不住。
设施内纠纷,录像就是最大的证据
商业设施、游乐设施、餐饮店、便利店,几乎都装有监控。谁先动手、谁的动作幅度更大、被害人有没有后退,这些用言语只会各说各话的事实,录像几秒钟就能定案。
问题在于保存期限。设施的监控录像通常在一定期间后自动覆盖。侦查机关未必会把所有角度都扣押,恰恰是对被疑人有利的机位容易被遗漏。因此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件事,就是向设施提出保全录像的书面请求。拖上一段时间,本来存在的证据会在物理上消失。家属如果能准确记下设施名称、发生时刻、出入口位置,这项工作会快很多。
店员的证言为什么分量重
设施内纠纷中,被害人往往就是店员。店员的陈述容易被视为具有第三者性,加上多名同事作同一方向的说明,证言的分量会被叠加。但另一方面,店员的职责本身就是控制现场,事后向公司提交的报告书也可能反过来整理了他们的记忆。
辩护人关注的不只是证言一致的部分,更是细节上的出入:用哪只手推的、当时距离多远、从冲突到报警隔了几分钟。当这些细节与录像对照后出现摇摆,就有必要重新评估整体证言的可信性。伤情同样重要:没有诊断书,或者事后很久才就医,关于暴行样态的主张就缺少支撑。
经翻译的供述,风险在哪里
中文当事人案件中最需要小心的是笔录。中文里说的“推回去”,到了日语笔录可能被概括成“推了”。而日语中“推”“顶”“拨开”“甩开”是不同的行为评价,经过翻译这一层,区别常常被抹平。被抹平的细节,事后无法复原。
笔录要在宣读之后签名盖章。此时若认为内容不符,可以要求更正;对不认可的笔录没有签字义务。请家属务必转告本人:听不懂的问题就说听不懂;记不清的事就说记不清;签字之前,要通过翻译逐句确认笔录记载与自己所说是否一致。
即使否认,也可以谈赔偿
在否认案件中,很多人担心一提赔偿就等于认罪。其实,主张正当防卫与对造成对方受伤表达遗憾,是可以并存的。实务中常见的做法是:对事实关系的主张予以保留,同时支付解决金以了结纠纷。采用这种形式,并不构成对事实的承认。
如果被害人是店员,赔偿交涉往往要通过其所属公司进行,联络与决定都需要时间,因此越早启动越有余地。家属可以准备的,包括用于被害赔偿的资金、本人工作单位与住宿地点的资料、以及能说明本人在日行动的联系人。否认案件的羁押往往更长,所以尽早整理身份与住所材料尤其有意义。辩护人接手后的顺序通常是:先保全录像,再核对供述,然后争取解除身体拘束。
日本語版:「押し返しただけ」という弁解は正当防衛になるのか。施設内トラブルの証拠の集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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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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