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致伤能否争取缓刑,从很重的下限出发的路径
2026/08/31
家人一旦以抢劫致伤被捕,多数人最先要查的就是「能不能判缓刑」。先说结论:这条路极窄,但并未封死。本文从刑罚的构造出发,解释为什么窄,再梳理和解、伤势轻重、从属地位这些情节在现实中究竟能起多大作用。既不让人盲目乐观,也不让人过早绝望,重点放在眼下能做什么。
先把下限的高度看准
时事通信社2026年6月2日报道的东京都中央区银座案件中,路上装有2185万日元的纸袋被夺,被害人受伤约需两周治疗,三名中国籍男女因涉嫌抢劫致伤被逮捕。起诉与有罪均未确定,当事人享有无罪推定。
该罪的法定刑为无期或6年以上的拘禁刑。而刑罚全部缓刑,只有在宣告刑为3年以下拘禁刑等的情况下才可能适用。也就是说,按法定刑原样判下来,缓刑在制度上根本不存在。因此,先把下限降下来,是所有讨论的前提。
酌量减轻,可以降到3年
日本刑法规定,犯罪情节有值得酌量之处时,可以减轻其刑,这就是酌量减轻。一经减轻,刑期的上限与下限各自减半,下限6年即变为3年。若宣告刑正好是3年,制度上就有了适用缓刑的空间。
但这里需要留心:制度上可能,与实际能否得到,是两件事。抢劫致伤属于裁判员裁判对象案件,量刑要经过含有普通市民感受的评议。持凶器在街头夺取巨额现金这一类型,容易被评价为对社会造成较大不安,连酌量减轻本身都并不容易。
叠加法律上的减轻,还能再降
此外,还有依法律规定必须或可以减轻的情形,例如:仅是帮助实行的从犯(幇助);因精神障碍导致辨认与控制能力显著减退;在案发被察觉前主动投案自首。法律上的减轻与酌量减轻可以叠加,叠加之后下限可降至1年6个月。
在共犯案件中,被认定为正犯还是从犯,会极大改变结论。不过实务上,望风、开车也常被认定为共同正犯;「只是帮助」这一主张,只有得到能够呈现介入实质的客观材料支撑,才具有说服力。
和解、伤势、从属地位能起多大作用
和解仍然是效果最大的一项工作。被害人明确表示不希望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就会随之松动。被害金额巨大时,通常难以全额赔偿,但达成分期赔偿的协议、由母国家人提供支援、先行支付力所能及的一部分,都会被评价为为恢复被害所作的努力。
推进和解时,请务须通过辩护人进行。由家属直接联系被害人,容易被怀疑施加压力或串供,反而使羁押延长。被害人拒绝接受赔偿、或者不愿告知联络方式时,还可以考虑向法务局提存赔偿款(日本法上的供托),或者向公益团体作赎罪捐款(赎罪寄付),以此把「已经尽力恢复被害」这件事留下客观痕迹。
伤势轻重不改变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但在量刑上被高度重视。从属地位同理:听命行事、报酬微薄、未参与事前准备,都是有利情节。然而,即便这些情节叠加,也未必够得着缓刑。多数情况下,辩护人能够设定的可达成目标,是把实刑期间尽可能压短。而那一年之差,恰恰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
缓刑与实刑,在留有何不同
实刑刑期超过1年,即落入入管法24条第4号中关于长期实刑的那一项所定的退去强制事由。全部缓刑已被该项明文排除,因此判处缓刑的情形不会因该项被遣返;部分缓刑时,只要实刑部分在1年以下,同样不适用。
需要补充的是,即使因该项而进入退去强制程序,也不等于结局已经写定。据出入国管理统计(令和7年),一年之内在审查、口头审理、异议申出三个阶段合计有1,030人获得在留特别许可。在日本的居住年数、与日本人或永住者家属的关系、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情况、稳定的居所与工作,都会被作为积极因素衡量。这些材料并不是判决之后才开始准备的,而是在刑事阶段就应当一并整理、保存。
另外,据法务省《令和7年版 犯罪白书》,在被告人需要翻译的通常第一审科刑状况中,全部缓刑率按全部罪名计为85.3%,剔除入管法违反后为74.8%。但这是把所有罪名合在一起的数字,并不能用来预测抢劫致伤这类重罪的走向,切勿把统计的分母搞错。
家属现在就能着手准备的事
第一,赔偿资金与汇款安排。相比金额多少,启动之早与持续性更受评价。第二,情状证人。日本境内是否有人能够担任身份担保,母国家人能否来日作证,宜尽早考虑。第三,能够呈现本人生活实态的材料:工作单位、住所、纳税与社会保险的缴纳状况、家人的在留资格,这些在量刑与入管程序中都会被使用。第四,确认翻译的质量。在裁判员裁判中,翻译是否准确会直接左右事实认定,请向辩护人确认翻译人员的选任与法庭上的翻译方式。
日本語版:強盗致傷で執行猶予は取れるのか。重い下限からの道筋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
住所 : 東京都豊島区高田3丁目4-10布施ビル本館3階
電話番号 :050-7587-4639
東京にて中国人の方をサポート
東京を中心に刑事事件の弁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