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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空房间收货的角色,不该被安上全面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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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空房间收货的角色,不该被安上全面共谋

只是在空房间收货的角色,不该被安上全面共谋

2026/08/31

被人拜托去空置的房间,把送到的包裹收下再交出去,仅此而已。当事人这样想,侦查机关却常常主张其对整个团伙的犯行存在全面共谋。即使本人只收过几次货,只要团伙流转的总额达到数千万日元,责任也可能被扩张到整体之上。本文以报道过的案件为线索,说明收货角色的责任究竟延伸到哪里,以及在初期阶段如何按实务顺序把参与范围划定下来。

报道的是什么样的案件

据2018年6月5日神奈川新闻的报道,有人使用他人名义的信用卡信息在网络商城下单,在公寓空置房间收货,再由旧货店收购并重新在电商平台上架;多名中国籍男性被查处,涉及赃物约5000件。这只是报道阶段的信息,所载事实并未经判决确认,当事人享有无罪推定。这种结构的特点在于:下单、收货、收购、上架各有分工,越是末端的收货角色,越不了解全貌。

收货的人要负多大责任

在日本刑事实务中,即使没有亲手实施实行行为,只要参与共谋,并且他人基于该共谋实施了犯罪,就要作为共同正犯承担责任。真正的问题是共谋的范围:收货者承担的,是“收下这一件包裹”,还是“成为持续接收非法下单商品这一机制的一环”,责任的广度截然不同。可供参考的是,日本最高法院曾认定,在所谓“假装被骗”行动开始之后才加入的收货角色,同样成立诈骗未遂的承继的共同正犯(最決平成29年12月11日)。可见仅仅“收货”这一行为,也可能连着很重的责任。正因如此,客观地划出自己承担的范围就极为关键。

初期的说法,往往就决定了范围

被捕后最初的侦讯里,若当事人说“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帮忙”“别人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侦查机关有可能把这句话改写成“接受了整个机制”的意思并记入笔录。经过翻译转述时,这种改写更容易发生。初期最需要注意的,是把“没有被告知”的部分,准确地作为“确实不知道”留在记录里:是谁、用什么措辞、拜托做什么;报酬是怎么谈的;是否知道其他参与者。这些要趁记忆清晰时与辩护律师整理,并连同“要不要供述”一起决定方针。沉默是权利,不应被当作不利推认的根据;即使选择开口,也应先确定顺序与范围。

收货次数、报酬、指示内容这三把尺子

切断共谋外延的主张,用三把尺子来搭建。第一是收货次数:只有数次,还是多达数十次,对“被嵌入机制的程度”的评价完全不同。第二是报酬形态:是接近日薪的固定金额,还是与被害金额挂钩的抽成。抽成容易被推认为共享整体利益,固定金额则更容易主张自己只是下手打杂。第三是指示内容:是否被告知包裹里是什么、送达时间与房间钥匙如何交接、能不能拒绝、是否存在可替换的其他人选。指示越细越受限,就越能主张当事人没有裁量空间、也未共享整体图谋。

不靠主观辩解,而靠客观证据切分

“我不知道整体情况”本身是很弱的主张,支撑它的是通信记录:用于下达指示的聊天软件履历、汇款与现金交接记录、房屋租赁合同与钥匙的取得途径、收货时的监控影像。把这些按时间排列,当事人接触过的人员范围、可能获知的信息范围,就会从外观上浮现出来。被扣押的手机侦查机关一定会解析,因此让辩护律师尽早掌握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很重要。另外,格式化手机、删除账号会招致隐灭证据的怀疑,在羁押与保释的判断上是决定性的不利因素。有家属出于好意处理掉手机的例子,请务必避免。

另外,收到的报酬如何处理也很关键。把报酬原封不动保管并表示愿意退还,与已经花光且无法说明去向,两者在检察官眼中的意义完全不同。若报酬已被用于生活开支,也应如实说明用途,并由家属协助筹措相当金额,用于返还或被害赔偿。

对在留的影响与家属的第一步

报道中看不出当事人的在留资格。一般而言,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入管法)24条4号リ规定,被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者构成退去强制事由,附全部缓刑者除外。共谋范围是被扩张到整体,还是限定在自己收货的部分,会通过被害金额的认定影响量刑,直接关系到实刑与缓刑的分界。换句话说,切断共谋外延的工作,本身就是守住在留的工作。请家属确认在留卡与护照的所在,安排向公司或学校说明的方式,并准备退还所得报酬与被害赔偿的资金。据法务省《令和7年版犯罪白书》,令和6年来日外国人被疑案件的起诉犹予率为48・35%。在起诉之前发力,确实存在意义。

日本語版:空き室で荷物を受け取っただけの役に、包括的な共謀を認めさせない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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