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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致伤法定刑下限很重,一旦实刑在留就无法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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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致伤法定刑下限很重,一旦实刑在留就无法延续

抢劫致伤法定刑下限很重,一旦实刑在留就无法延续

2026/08/31

案件一旦被冠以“抢劫致伤”这个罪名,性质就变了。若是盗窃或伤害,通过赔偿与和解还能谈缓刑的可能;而抢劫致伤的法定刑下限本身很高,在通常量刑范围内根本够不到缓刑。对外国籍当事人来说,是实刑还是缓刑,直接等于能不能继续留在日本。本文从报道过的案件出发,梳理下限之重带来的后果、减轻的界限,以及实刑如何连到退去强制,并附上公开统计。

报道的案件与罪名的分量

据2026年5月17日福井电视台与FBC福井放送的报道,在福井县内一家汽车销售维修店的户外,深夜有一名50多岁的中国籍男性欲带走轮毂4个,并殴打了上前制止的男子,因涉嫌抢劫致伤被逮捕,本人否认施暴。起诉与有罪均未确定,当事人享有无罪推定。这里希望读者注意的不是被害物的价值,而是被安上的罪名。同样的举动,是被拆成盗窃与暴行两个案件,还是被合成抢劫致伤这一个重罪,走向截然不同。

“下限很重”在实务上意味着什么

抢劫致伤的法定刑下限为拘禁刑6年,属于重罪类型。而在日本,只有宣告刑在拘禁刑3年以下时才可能附全部缓刑。也就是说,维持在法定刑的框架里,无论有多少值得同情的情节都够不到缓刑;只有在法律上的减轻或酌情减轻被认可之后,刑期才可能降到3年以下的区间。这一点与普通财产犯、暴力犯有决定性差别。家属常问“和解了是不是就能回家”。在抢劫致伤案件中,和解是必要条件,却不是单凭它就能改变结论的充分条件,必须与其他情节一起构筑。

为了够到减轻,要证明什么

能否减轻,取决于对犯行实质的评价。第一是暴行的性质:是为脱身而反射性地用力,还是以制服对方为目的的攻击,非难程度差别很大。第二是伤害的程度与因果关系:伤势轻微、治疗期间短、是否存在跌倒等其他介入原因,都是量刑材料。第三是有无计划性:单独偶发,还是在有组织的指示下行动,评价完全不同。第四是与被害人关系的修复:治疗费与慰问金的支付、道歉被接受、处罚意愿的减弱,是支撑减轻的核心情节。这些都必须从起诉前就一步步积累,等到开庭阶段再动手往往来不及。

还要提醒一点:量刑材料的准备有时间顺序。治疗费的支付、道歉信的转交、被害人意见的确认,都要经过检察官或律师之间的往来,通常需要数周。等到起诉之后才开始,往往赶不上第一次开庭。委托律师的时间点,本身就会改变可以争取的范围。

实刑超过一年为何直接连到遣返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入管法)24条4号リ规定,被处无期或超过1年拘禁刑的人构成退去强制事由;但附全部缓刑的情形被排除,部分缓刑而实刑部分在1年以下的也被排除。因此,“实刑超过一年”这条线,就是能否继续在留的分水岭。抢劫致伤一旦判实刑,多数会越过这条线。更重要的是,该事由不区分在留资格种类,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身分类资格也不例外。刑事辩护与入管前景无法分开考虑,原因正在于此。

从统计看这一事由的真实规模

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的出入国管理统计,令和7年仅以24条4号リ为事由发出退去强制令书的全国共41人,其中中国籍11人;即使算上与其他事由并列的情形,人数也有限。另一方面就中国籍而言,在退去强制令书发出总数686人中,与该事由相关者所占比例高于其他国籍,约为越南籍的3倍。从数量上看,退去强制的绝大多数仍是非法滞留,刑事案件并不等于立刻被遣返;但对中国籍当事人来说,因刑罚而被遣返确实是相对更近的风险。列出数字不是为了制造恐惧,而是为了判断该把力气用在哪里。

即便如此仍可采取的对策与家属的准备

即使落入退去强制事由,程序也没有就此结束。同一统计显示,令和7年在审查、口头审理、异议申出各阶段合计有1,030人获得在留特别许可(特别在留许可,即入管在退去强制程序中裁量给予在留资格的制度)。判断时会考虑家庭关系、在日期间、素行、人道上的顾虑等因素。正因如此,从刑事阶段起就要有意识地保留能证明在日生活实质的材料。建议家属准备:能显示同居实态的资料、子女就学情况、纳税与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公司的在职证明或复职意向,以及被害赔偿的资金来源。刑事案件的记录会原封不动地被入管程序沿用,刑事阶段做成的材料,会在之后的在留场合再次发挥作用。

日本語版:強盗致傷は法定刑の下限が重い。実刑になれば在留は続かない

中文刑事辩护咨询

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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